利玛窦在华经济活动及其经济伦理观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康志杰(1954-),女,湖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 430062)。

原文出处: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著名耶稣会士利玛窦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中的地位以及所做的贡献,学界已有相关研究,但关于利玛窦在华经济活动及其经济伦理观的研究,学界所论不多。利玛窦作为第一批进入中国的耶稣会士,其生活状况、经济活动与世俗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秉持“量入为出”“谨慎地消费每一个铜板”的原则,探索出适合中国教会发展的支出原则。他“受俸不做官”,开传教士供职朝廷之先河,体现了“以出世之精神,做入世之事业”的传教理念。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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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稣会士利玛窦对中西文化交流的贡献及历史地位,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已经非常充分,但是,作为一名传教士,利玛窦是天主教来华事业的奠基者、开拓者,其在华活动,除了广交士大夫朋友,“以学术辅传教”,还忙于教务活动,其中购置教产是教务活动中的重中之重。天主教的经济活动与世俗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利玛窦一直谨慎处理。本文主要对利玛窦的经济活动、经济伦理观进行了分析,例如分析其在财务支出中秉持“量入为出”“谨慎地消费每一个铜板”的原则,在不动产交易中按照民间规则订立契约,并依法交纳房税的做法,等等,由此展现出利玛窦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一、利玛窦及其同伴面临传教经费短缺的难题

      万历十年(1582年),耶稣会士罗明坚(P.Mich Ruggier)、利玛窦(P.Matth Ricci)进入中国内陆,他们“领到葡王的津贴,乘坐葡国的商船,先在中国边境的葡萄城内(澳门)暂住,由葡商引导来到中国;以后又由广州进入肇庆”[1]221。

      深入内陆而逐渐远离澳门的形势,导致内地传教士领取经费十分困难。1582年之前,罗明坚已先后四次潜入内陆打探,经费花费不少;万历十一年(1583年),罗明坚和利玛窦正准备由广州赴肇庆,遇葡国商船在台湾海峡遭巨风沉海,路费难以凑齐,幸得澳门——葡萄牙富翁威加(Caspar Viegas)捐资,两人才于1583年9月10日抵达肇庆[2]。可见,早期进入内陆的耶稣会士在资金不足时,只能向澳门的葡萄牙人求助,“他们的命运紧紧与葡商相联”[1]221。

      弹丸之地的澳门是耶稣会士进入中国内地的通道与跳板,但两地(澳门与大陆)传教士的生存环境完全无法同日而语:长驻澳门的神职人员能够轻松得到传教经费及生活津贴,优渥的生活让他们能够潜心学习语言①;而深入腹地的传教士则没有这种“好运”,他们的资金仍然需要通过澳门获得,但显然不如驻澳门或毗邻澳门的沿海城镇那样便捷,此种态势透过利玛窦发往欧洲的信件(1585年)可略见端倪:

      这个(肇庆)会院计有12口人,其中包括佣人和学生,后者帮助我们学习语言。一切生活费都由葡萄牙商人奉献我们,印度亚欧总督甚至葡萄牙国王都照顾我们[3]77

      房屋是人类生存的基体与寄托,西方传教士一踏入中土,首要任务是购置房产,或用于传教,或用于居住,这类房产的主要功能是“自用”,如利玛窦、罗明坚定居广东肇庆后,第一要务就是购地建房,地基选好,但经费短绌,罗明坚只好折回澳门求援。而欧洲的商船未归,挨到次年春,罗明坚才携款重返肇庆,直到两年后,教堂修建工程才最终在肇庆东关崇宁塔旁峻工。这座中国内地第一座教堂,利玛窦给了一个颇具东方色彩的名字——“仙花寺”②。但好景不长,罗明坚、利玛窦花费重资历尽千辛万苦修建起来的教堂及会院,被两广总督刘继文侵占。罗明坚无奈又折回澳门,利玛窦于1589年北上韶州,继续其福传事业。

      利玛窦北上之后,更加谨慎行事,他把带来的三棱镜、地图、自鸣钟、天象仪器以及各种奇巧物品摆出,任人观看,并将所带贵重物品,赠送给相关的地方官员。有关修建教堂事宜方面,在教堂的规模、样式等方面,尽量不太出格。万历十七年(1589年),利玛窦在韶州建教堂及住院;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在南昌以六十两银买房做教堂;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利玛窦的同事李玛诺(P.Emman Diaz)又以一百两银买一较大的房屋;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利玛窦等在南京建教堂,澳门耶稣会为此筹集了约九百两银子,作为购买南京房屋及北上的费用③。他在南昌发出一封信函,述说了教会的经济境况:

      我们必须要获得总督或帝王每年一次的汇款,有它,我们才能维持生活,因为,直到现在他所给我们的不够支付,这是神父所知道的,勉强地只足以维持韶州会院我们四位会士的生活:现在又增加了这个新会院,又添了两个人,神父就很能了解我们需要的是多少了,还有,我们必须在新会院里建造圣堂[3]164。

      这封救援函是利玛窦向驻澳门的同会孟三德发出的。随着北上进程加深,传教路线的延长,利玛窦深切感到,从澳门获取资金的艰辛,一年一次的领取经费,常常让内地传教士陷入窘境。受财力限制,利玛窦不得不买房充作教堂及会院,他想亲自建造一座像样的教堂,但力不从心。

      稣会士受葡萄牙保教权资助,通常从澳门登陆进入内地,越向腹里深入,经费获取越发困难。如明朝末年在江西传教的苏如望神父,“传教初期不为人们所解,除过着极度贫困的生活外,还受到外教人、邻居们以及士人们的欺凌”④。贾宜睦神父的境况更加悲惨,他于1637年来华,传教于江南,“当时由于中国的连年内战,使来自澳门的接济中断了;神父不愿接受教友们的资助,常使他因三餐不继,极度衰弱,以致卧床不起”⑤。

      利玛窦在南昌传教,生存状况不及广东,曾经一度陷入拮据,幸“苏如望(P.Jean Soerio)神甫携金至”[4],才解决了急需资金的难题。中国修士钟巴相,得力于无语言障碍,不断奔波于各地,“冒生命危险,去澳门领到钱财及其他必需物品,发放于不同的传教点”[5],以维持教务正常运转。

      尽管利玛窦做了“以学术辅传教”“耶儒文化调和”的种种尝试,但天主教信仰仍不能被中国大多数民众所接受,从而导致如同罗明坚所言:“此处教区仿佛是一颗嫩弱的苗芽,被微风一吹,便能置于死地。”[1]233教务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是外来资金时常受阻,而内陆固定的经济来源渠道又没有形成,传教经费极度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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