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珠·齐纨·穰橙邓橘:战国秦汉商品地方品牌的经济史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子今,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教授,邮箱:dcsj@sma.com(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李斯《谏逐客书》说到战国物产的流通,使得僻在西北的秦国上层人物为求“快意”而逐取各地高等级生活消费品的情形。其中,“宛珠”“阿缟”等标志地方优势的商品品牌出现。秦完成统一事业,大力进行“治直道、驰道”的交通建设,全国经济联系实现空前的规模。在交通建设方面,汉人亦因循秦制。汉代多见类似“宛珠”“阿缟”的地方品牌。作为纺织品,有“鲁缟”“齐纨”“蜀锦”以及河西出土汉简所见“任城国亢父缣”等。而“河内廿两帛”“广汉八繌布”等简文,不仅标示产地,而且突出强调了产品质量规格,特别是后者用以满足下层社会衣服的消费需要,与奢侈品完全不同。类似显示地方品牌效应的商品名号,居延汉简又有“济南剑”“河内苇笥”等。果品名牌“穰橙邓橘”借汉赋的影响在文学史上亦享有盛誉。“大一统”经济文化背景下优势地方品牌商品的颇多出现,反映了值得交通史、民生史研究者特别关注的重要进步。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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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秦统一进程中影响秦人才政策的重要文本,李斯《谏逐客书》说到战国物产的流通,使得“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的秦国上层人物追求各地高等级生活消费品的情形。①其中可见“宛珠”“阿缟”等标志地方优势的商品品牌出现。秦完成统一事业,大力进行“治直道、驰道”的交通建设,②全国经济联系规模与密度均达到空前程度。在交通制度方面汉人亦因循秦制。汉代多见类似“宛珠”“阿缟”的地方品牌。作为纺织品,有“鲁缟”“齐纨”“蜀锦”等。河西出土汉简所见“任城国亢父缣”也是同例。而“河内廿两帛”“广汉八繌布”简文,不仅标示产地,而且突出强调了产品质量规格,特别是后者用以满足社会下层劳作者衣服的消费需求,与帝王们“快意当前”的奢侈品消费完全不同。类似显示地方品牌效应的商品名号,居延汉简又可见“济南剑”“河内苇笥”等。文献资料亦见于张衡《南都赋》所谓“穰橙邓橘”以及司马迁笔下“筰马、僰僮”“僰婢”等。以“大一统”经济形势和文化背景为条件的优势地方品牌商品较为密集的出现,可以理解为交通史、商业史和民生史的进步。在新的交通条件和文化背景下,地方品牌产品的经济作用和民生影响,值得秦汉史及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者关注。

      一、《谏逐客书》中的“宛珠”与“阿缟”

      对于《史记》卷87《李斯列传》,有学者称“此是太史公极用意文,极得大体处”。[3]其中的《谏逐客书》,或说“先秦文章”“第一”“绝工之文也”。④司马迁记载,李斯至秦,为客卿。“会韩人郑国来间秦,以作注溉渠,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于是上书言“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指出“使秦成帝业者”,“皆以客之功”。其中一段文字说到在物质消费方面秦王对“不产于秦”者的需求: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说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李斯说:“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⑤

      略去“色乐”,只讨论“珠玉”一类直接的物质消费需求。我们看到,秦王“快意当前”之“宝”,“翠凤之旗”“灵鼍之鼓”“犀象之器”等应出自南国,“纤离之马”“骏良駃騠”等应出自北边,⑥‘昆山之玉”“江南金锡”“西蜀丹青”等虽明示产地,但地域指向较宽广。而“随、和之宝”之“随”,是具体的出产地。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云:“濆山一名昆山,一名断蛇丘,在随州随县北二十五里。《说苑》云‘昔随侯行遇大蛇中断,疑其灵,使人以药封之,蛇乃能去,因号其处为断蛇丘。岁余,蛇衔明珠,径寸,绝白而有光,因号随珠’。”而所谓“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形成了“绝工”的对仗。关于“宛珠”,司马贞《索隐》:“宛音于阮反。傅音附。宛谓以珠宛转而装其簪。傅玑者,以玑傅著于珥。珥者,瑱也。玑是珠之不圆者。或云宛珠,随珠也。随在汉水之南,宛亦近汉,故云宛。傅玑者,女饰也,言女傅之珥,以玑为之,并非秦所有物也。”“宛珠,随珠也”的理解,应当是正确的。关于“阿缟”,有两种理解。裴骃《集解》:“徐广曰:‘齐之东阿县,缯帛所出。’”⑦另一种认识,则“阿”为细缯。王念孙《读书杂志·史记杂志》写道:“徐以上文云‘江南金锡、西蜀丹青’,故以‘阿缟’为‘东阿’所出之‘缟’也。今按:‘阿缟之衣’与‘锦绣之饰’相对为文,则‘阿’为‘细缯’之名,非谓‘东阿’也。‘阿’字或作‘’,《广雅》曰:‘系阿’,练也。”《读书杂志余编下》也说:“阿,细缯也。”⑧又有论者指出王夫之《楚辞通释》卷9早已写道:“阿锡,轻縠也。”断定“‘阿缟之衣’的‘阿’字,不是指‘东阿’,而是指‘细缯’”。⑨

      《水经注》卷5《河水》:“河水又东北与邓里渠合,水上承大河于东阿县西,东径东阿县故城北,故卫邑也。应仲瑗曰:有西,故称东。魏封曹植为王国。大城北门内西侧,皋上有大井,其巨若轮,深六七丈,岁尝煮胶,以贡天府。《本草》所谓阿胶也。故世俗有阿井之名。县出佳缯缣,故《史记》云:秦昭王服太阿之剑,阿缟之衣也。”⑩《艺文类聚》卷57引后汉张衡《七辩》:“空桐子曰:交阯緅絺,筒中之纻。京城阿缟,譬之蝉羽。制为时服,以适寒暑。”(11)《太平御览》卷160“济州”条:“《图经》曰:‘东阿,春秋时齐之柯地也。’《郡国志》曰:‘其地出缯缣,故秦王服阿缟。’”(12)《文选》卷39题“李斯《上书秦始皇》”,就《谏逐客书》“阿缟之衣”的解释,李善这样写道:“徐广曰:‘齐之东阿县,缯帛所出者也。’此解‘阿’义,与《子虚》不同。各依其说而留之,旧注既少不足称。善以别之,佗皆类此。”而张铣注曰:“以宛珠饰簪,傅玑饰珥。珥,珰也。缟,缯帛也,出阿县。”(13)看来,将“阿缟”之“阿”作地名理解或作织品理解,两种意见的分歧很早就存在,或许“各依其说而留之”的态度是正确的。而不容忽视的是,“齐之东阿县”确实是“缯帛所出者也”。简单地判定“‘阿缟之衣’与‘锦绣之饰’相对为文,则‘阿’为‘细缯’之名,非谓‘东阿’也”,似显生硬。如以为李斯前句“宛珠之簪,傅玑之珥”亦“相对为文”,也是缺乏说服力的。如理解“宛珠”与“阿缟”“相对为文”,或许合理。而《金匮要略》和《伤寒论》已将“阿胶”作为药材著名品牌,(14)也说明“东阿”是可以用“阿”字作为地名标示符号的。关于王夫之解释《楚辞》“阿锡”所谓“阿锡,轻縠也”之说,也许《列子·周穆王》“衣阿锡,曳齐纨”,杨伯峻言“阿緆与齐纨对文”可以澄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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