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圖分類號]F120.3;F123.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874-1824(2019)04-0026-13 一、粵港澳大灣區自身及區位優勢 從地理和行政區劃上看,粵港澳大灣區包括了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的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九個獨立行政區劃,被形象地稱為“9+2”。它不僅是繼美國的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和日本的東京灣區之後迅速崛起的具有相當發展潛力和競爭實力的世界第四大灣區,同時還是區域協同創建的世界級城市群,它將成為未來中國參與全球競爭的一個獨具區位優勢的空間載體。 粵港澳大灣區總面積5.6萬平方公里,2018年末總人口約7,000萬人,是中國最早開啟改革開放的城市所在地區,也是我國目前整體市場經濟體系相對更加完善,經濟與社會的開放程度相對最高,區域經濟活力和輻射力相對最強勁的區域。因此,無論在中國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中,還是在新時代國家發展的整體戰略佈局中,這一區域都擁有著由其獨特的區位優勢和在中國改革開放進程中的歷史地位所決定的不可替代性。 從“粵港澳大灣區”概念的提出,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的正式出台與實施,歷經了七年的時間,這七年的思考、策劃、研判與佈局的過程,既是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制度變遷的過程,又是自下而上的誘致性制度變遷的推動。一方面,由於中國社會進一步深化改革及未來發展整體佈局的需要,作為一種強制性制度安排,催生了國家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的宏偉設想;另一方面,由於改革開放40年來的物質資本與制度資本的積累,作為一種誘致性制度安排,區域一體化的內生因素在社會肌體之中日漸孕育成熟並逐漸產生出釋放效應。所以,粵港澳大灣區的構建充分體現了轉型社會“漸進式”制度變遷的某種階段性特徵,即改革初期中央政府幾乎是制度變遷的唯一倡導者、制定者與實施者,從而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制度變遷佔主導地位。但隨著改革的深化和社會機制的日臻完善,作為改革的次級行動集團,如地方政府、企業家等成為了社會制度變革與創新的誘致性力量,從而強制性制度變遷與誘致性制度變遷在足以減少或降低制度變遷交易成本的意識形態認同下(統一思想),促使自上而下的中央部署與自下而上的創造性回應與積極行動高度緊密結合,並構成了富有績效的,充分展現中國道路特質的制度變遷的模式。 國家層面有關構建粵港澳大灣區的設想,最早是2012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党的十八大後首次離京考察到廣東提出來的。他希望廣東聯手港澳,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2016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正式發佈,提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和跨省區重大合作平台建設。同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廣州、深圳攜手港澳,共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世界級城市群。2017年3月5日,“粵港澳大灣區”首度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同年7月1日,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見證下,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粵港澳三地政府在香港共同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同年10月18日,“粵港澳大灣區”寫入黨的十九大報告。2018年3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廣東代表團審議,要求廣東攜手港澳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同年5月10日、5月31日,習近平總書記先後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和中央政治局會議,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進行審議。2018年8月,中央成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並於8月15日召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2018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並發表重要講話,要求廣東擔當好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職責。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意見》,指出要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為中心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帶動珠江一西江經濟帶創新綠色發展。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了《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至此,作為繼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一帶一路”建設之後的國家又一個重大戰略,同時作為紀念改革開放40周年的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重大舉措,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正式開啟了必將為未來中國帶來巨大改變的歷史航程。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既是新時代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又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①如果說《規劃綱要》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那麼粵港澳大灣區則是為未來中國的深化改革、全方位開放、全面發展探索、提供可借鑒的模式和可複製的樣版的試驗區域。 在《規劃綱要》中,對粵港澳大灣區區位優勢作了整體而準確的概述:一是區域優勢顯著。粵港澳大灣區地處我國沿海開放的前沿地帶,以泛珠三角區域為廣闊發展腹地,在“一帶一路”建設中具有重要地位。交通條件便利,擁有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和輸送量位居世界前列的廣州、深圳等重要港口,以及香港、廣州、深圳等世界級航空樞紐,同時便捷高效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正在加速形成。二是經濟實力雄厚。經濟發展水平全國領先,產業體系完備,集群優勢明顯,經濟互補性強,香港、澳門服務業高度發達,珠三角九市已初步形成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先導、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體的產業結構。三是創新要素集聚。粵港澳三地科技研發、轉化能力突出,擁有一批在全國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國家級科學工程,創新要素吸引力強,具備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良好基礎。四是國際化水平領先。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擁有高度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以及遍佈全球的商業網絡,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之一。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作用不斷強化,多元文化交流的功能日益彰顯。珠三角九市是內地外向度最高的經濟區域和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在全國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五是合作基礎良好。香港、澳門與珠三角九市文化同源、人緣相親、民俗相近、優勢互補。近年來,粵港澳合作不斷深化,基礎設施、投資貿易、金融服務、科技教育、休閒旅遊、生態環保、社會服務等領域合作成效顯著,已經形成了多層次、全方位的合作格局。②筆者認為,中國未來發展的一個極其重要的戰略性政策增長極選擇粵港澳大灣區,有以下三方面的主要原因: 其一,粵港澳大灣區是承載了中國率先改革開放“基因”的地區,積累了足以帶動中國社會切實完成社會轉型與制度變遷的可貴的制度資本。中國最早建立的五大經濟特區中的兩個,即深圳、珠海皆設立於此。同時,中國最成功的經濟特區——深圳更是這一區域具有高水平輻射作用的跨區域經濟與社會變革的增長極。承載率先改革開放“基因”的歷史地位,不僅使“敢闖”、“敢幹”,“先行先試”成為這一區域的文化品格與城市精神。同時,在不斷深化改革的進程中探索中國制度變遷的路徑,提供可借鑒可複製的制度安排,又始終是這一區域的功能與使命。作為深化改革的制度安排,廣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橫琴三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再度設立於此,更加明確了粵港澳大灣區在以建立政策性增長極為切入點,以不斷產生、釋放的“集聚效應”與“擴散效應”為實踐路徑的“漸進式”改革進程中的獨特的地位與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