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思当今西方民主危机的整体语境中,新闻学界迎来了“对话转向”。舒德森的《知情权的兴起:美国政治与透明文化(1945-1975)》(以下简称《知情权》)反驳了民主危机论与“对话的崇拜”的盛行趋势,并呼吁学界关注二战后新的民主实践的事实与变动的民主概念。他批评学界对新闻的民主功能始终认识不清(Schudson,2008a:8;Schudson,2014a:95-108)。这本书继续在澄清“新闻服务民主”这一命题中“民主”的意义,并由此进一步辩护他的新闻规范性主张:当今“监督式民主”(monitorial democracy)时代需要“不可爱的新闻界”。他的论证方式与新闻规范性主张构成了当今新闻学界一种重要且有争议的视角。 一、写作动因:论证并呼吁“监督的公民身份”概念 舒德森一直把自己视为尼采式的“打破偶像者”,着力反驳当今盛行的哈贝马斯式公共领域概念与对话传播观念(舒德森,2008/2010:209-233)。他批判传播学界常“把民主放置在哲学而非社会学基础上”(Schudson,1999:107),即依赖于理想化的民主概念而罔顾民主实际运行状况来思考民主。学界通常高估对话与公民参与在民主中的实际作用与必要性,对此进行批判是贯穿舒德森新闻学研究的一条总体核心脉络。 针对学界批判美国媒体“专注于事件、病态式的竞技思维、执迷于斗争、深度的反政治嘲讽、强烈的社群疏离”,且“要求记者更为有效地使得民众参与政治议题”,舒德森说“我一直在为美国新闻业的这些最坏特征辩护。”他认为“新闻更为狭隘和不可爱的特征是对民主的最至关重要的贡献”(Schudson,2006a:23-32)。 舒德森从公民身份(citizenship)概念入手①,厘清民主的概念和相应的新闻理念。公民身份概念内涵复杂,其核心要素为构成公民地位(status)的公民权利和义务。基于对公民权利与义务及其之间关系在理解上的分歧,公民身份概念在政治哲学中有不同的理路和传统。通常认为,公民身份概念有公民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两大范式:前者侧重公民身份中的公民义务一面,且视权利与义务为情境中的建构。公民积极参与政治、公共领域的对话和对共同体(community)的认同既为公民义务,亦为自由与权利得以实施和保障的前提;后者把公民身份定义为现代国家(state)主权下,公民所享有的正式(formal)法律地位,更为强调公民身份的“拥有权利”(rights-bearing)和“消极自由”的一面(Habermas,1994;Mouffe,1993:60-73)。相对而言,前者更为偏向公民身份的建构过程,对话是其最为核心的内在要求;后者强调把正式法律规定的普适权利与义务作为公民身份的构成。 因此,不同的公民身份范式蕴含着不同的民主与公共生活的概念。按照约翰·基恩(John Keane)的说法,“民主的历史就是公民身份概念含义不断变化的历史。公民身份与民主之间是一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民主所实践和反映的就是公民身份的内容”(郭忠华,2011:216)。舒德森的公民身份概念属于自由主义的公民身份范式。在创造“监督的公民身份”(monitorial citizenship)这一新概念之前,他提出过“洛克式公民身份”来表达“新的公民身份概念”(Schudson,1994a)。在他看来,“监督”这一概念更能准确描述当代实践公民身份的现实,也更为直观地表达了当代“好公民”和公共生活的现实形象。 舒德森批判地分析了美国的公民身份概念史,并呼吁把“监督的公民身份”作为“符合我们时代的公民身份”(Schudson,1998:9)。《知情权》将《好公民:美国市民生活史》(以下简称《好公民》)的历史叙述向当代史的延伸,力图从历史经验矫正公民身份和民主认识上的“坏历史”。针对过于理想化美国早期民主和新闻的趋势,《好公民》呈现了美国早期民主与新闻的“去乌托邦”图景。按照美国政治转型的阶段,他描述了美国民主史上出现过的三种“好公民”和市民生活(civic life)形象:“基于同意(assent)”的公民、“基于党派从属”的公民与“知情的(informed)”公民。前两种好公民都高度参与政治,但缺乏独立性和判断能力,也缺乏保障这种公民身份权利(citizenship rights)的制度基础。“知情的”公民身份观念是进步主义政治改革的产物,更主张具备胜任能力的一般公民积极参与政治。舒德森认为,这一公民身份观念对于公民的实际能力和行为赋予了不切实际的期待,更与现代大型、复杂民主主要依赖行政国家的专家治理的现实不符(Schudson,2006b)。 在批判这三种公民身份概念之后,《好公民》提出“监督的公民身份”。它指的是在1950年代之后出现并取得支配地位的、“拥有权利的”且进行“监督的”公民。“监督的公民”像社区游泳池边看护小孩的父母。他们密切监视现场而非全面收集信息和时刻行动。“即便他们正在做其他别的事情,监督的公民并非缺席的公民,而是警惕的公民。”(Schudson,1998:311)因此,当代好公民不是且不应该是“知情的”和参与民主决策过程的公民,而是懂得捍卫自身权利的公民。当代市民生活形式也展现为,围绕自身权利对相关信息进行选择性“扫描”以监督可能伤及自身权利的权力,并在必要的时候选择合适的行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