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国际网络安全规则基本包含三大维度:网络技术、网络犯罪与恐怖主义、网络战(军事)。后两者至今尚未形成全球范围公认的国际法规,尤其在网络犯罪领域,中俄与美国主张的“网络主权”“互联网自由”等治理理念冲突,构成了该领域各国话语权力博弈的主要内容。根据福柯关于“话语”系列阐述,①可知“话语”的权力获得,并不仅依靠其具体内容,更有赖于话语主体及表达方式。鉴于美国所主导的“互联网自由”理念被诸多学者视为美国“话语霸权”于网络上的呈现,在当前国际网络安全规则创制中具有强大影响力。为此,本文试图以美国所倡导的“互联网自由”治理话语为分析对象,从这一话语的形成、内涵与实践等角度入手,对该话语的产生及其“霸权”地位的获得过程展开讨论。 以“美国”(U.S.or America)与“互联网自由”(internet freedom)为关键词,分别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与EBSCO数据库进行检索,初步梳理所得文献内容可见关于美国“互联网自由”的研究多集中在2010-2013年间,亦即美国政府将“互联网自由”纳入其网络安全战略,并视为外交政策重点之时。不少国内学者②从批判美国的话语霸权入手,认可“互联网自由”已成为当前全球网络安全治理的主导理念,但同时认为这一理念实则是美国霸权主义和价值观在互联网上的延伸与呈现。这些学者多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展开分析,也有个别研究者③尝试从法学视野入手,讨论“互联网自由”违背了“正义”的原则等,认为该理念并非“正义”。也有学者④通过详细追溯美国互联网治理理念的历史变迁或这一概念背后的利益博弈情况,判断在“棱镜门”之后美国的“互联网自由”话语霸权地位遭遇挑战,其作为一种“战略”性理念已面临困境。西方尤其是美国学者⑤的研究多为“互联网自由”背书,即论述这一理念的“合法”与“正义”,并从治理效果角度出发认可这一理念的有效性,即其不仅有力推动了全球互联网自由,并且已经成为互联网运行与使用的全球规范框架。不过国外研究中也存在对“互联网自由”的批判声音,典型如引起较大反响的鲍尔斯(Powers)与杰布隆斯基(Jablonski)⑥2015年的著作《真正的网络战争:互联网自由的政治经济学》(The Real Cyber War: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rnet Freedom),该书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展开分析,关注推动“互联网自由”政策的背后政治、经济和地缘政治因素,认为这一政策并非是新兴技术民主价值的理想型投射,而是服务于美国的经济和地缘政治利益。众多国外相关书评中也不乏对该书的批判之声,⑦如认为其论证有缺限,无法证明“互联网自由”推动了全球网络自由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该书可被视为近年来国外较系统深入的对美国“互联网自由”展开分析的力作。 值得注意的是,前人研究多集中在奥巴马政府时期,而对特朗普执政后“互联网自由”的分析较少见。这固然是由于奥巴马政府将“互联网自由”视为其核心外交政策与网络战略,然而特朗普政府在其《国家网络战略》中并未抛弃这一理念。因此,本文在讨论“互联网自由”内涵的发展时,将特朗普的《国家网络战略》纳入文本分析对象。此外,国内学者对美国“互联网自由”话语霸权形成的研究尚且有限,本文根据这一话语的现实实践,尝试从网络技术实力、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国际组织和网络公司背书、媒体“合法化”框架等角度,展开更深入的讨论。 二、美国“互联网自由”治理理念的内涵:从国内民权与经济发展促进手段到全球人权与外交政策核心 “互联网自由”这一概念并非伴随网络技术诞生而出现,也并非从一开始就成为普世化、规则式的政治话语。尽管在2012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互联网自由”纳入“人权”之一,但当前各国政府关于“互联网自由”的界定⑧并不相同,同一国家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互联网自由”的界定也并非一致。一定程度上,作为政治话语的“互联网自由”的所指漂浮不定,其内涵的变迁与各方对其具体意义“合法化”的争夺,恰可折射出社会、政治等多种权力的博弈。故此,若要理解美国“互联网自由”话语霸权的形成,自然有必要追溯这一概念的发展及美国政府对其内涵——文本所呈现出的意义的界定变迁。 整体而言,这一理念的阐释,经历了从放置于国内民权与经济发展领域,到嵌入于全球人权与外交政策领域的变化。 表达自由、集会自由等已通过《全球人权宣言》成为公认且具有合法性地位的个体权利,相应地这些概念也已成为拥有强权力的话语表达。尽管有学者⑨认为,鉴于互联网技术的自身开放性属性,互联网本质上就是高度“自由”。但“互联网自由”被视为“人权”之一,被同样赋予与表达自由、集会自由等同等地位的话语,且直接主导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政策制定乃至具体操作实践等,则是奥巴马政府所努力推动实现的结果。 克林顿时期诸多政府文件罕见“互联网自由”这一提法,而更多是“信息自由”(information freedom),互联网更多被视为工具,而非权利主体。如早期“信息高速公路”建设计划提到这一概念,该计划旨在促进美国国内的信息技术设施的发展,保障国内民众能够获取高性能的网络信息。此后伴随美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逐渐被美国政府视为其所谓自由贸易、扩大民主和推进人权的外交政策的增效器。在1999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⑩中,明确提到互联网在推动海外人权发展、信息自由流动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在2000年《保卫美国网络空间:国家信息系统保护计划》(11)中也已提到作为民权的信息自由流通比国家网络安全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