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10.13946/j.cnki.jcqis.2019.03.002 引用格式:张建.香港建制派:发展逻辑与能力建构[J].统一战线学研究,2019(3):11-17. 香港社会的复杂性之一是存在各种各样的政治力量,这些政治力量的规模有大有小,聚焦议题有综合性的、有专业性的,与特区政府的互动有体制内的、有体制外的,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有亲中央的、反中央的。这些政治力量内部或相互之间的关系也错综复杂,在利益(包括经济利益、选举利益、政党利益、个人利益等)的驱动下,香港政治力量内部或政治力量之间、政治人物之间的关系在合作与对抗中不停地变换着。这些政治力量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对“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产生着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中央政府对香港的管治和特区政府的施政都难以忽视这些政治力量。一方面,建设性的政治力量为香港的顺利回归、中央对香港的管治、“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反对性甚至破坏性的政治力量对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以及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构成挑战和威胁。不容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在某些重大议题上,中央政府、特区政府会受到这些政治力量的影响。香港自回归以来就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要加强中央对香港的管治,落实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变形、不走样,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就需要分析这些政治力量的发展演变过程,研判这些政治力量的发展趋势,厘清这些政治力量的互动逻辑。近年来,关于香港政治力量发展的有关研究成果,主要分析香港政党政治的发展[1],但对建制派和反对派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逻辑进行分析还不够充分。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和争取人心回归,是中央对港工作的两大任务。而建制派正是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的关键力量。与此同时,建制派既是中央争取人心回归的重要群体,也是争取香港社会其他群体人心回归的重要依靠力量。因此,有必要对建制派的发展逻辑、存在的矛盾、与中央的互动关系等问题进行分析,以为做好对香港建制派的统战工作提供参考。 一、中央与香港政治力量的互动 政治力量是一个社会政治生态的重要构成因子,其存在是社会运转的必然现象。香港的建制派与内地的民主党派的历史沿革和发展逻辑迥异[2]。就香港的政治发展而言,关信基教授曾指出,关键问题不在于香港会不会变成政治社会,而在于政治社会能否健康发展[3]。目前,香港政治生态存在不健康的现象。突出的问题就是中央对香港政策的落实、执行受到香港内部政治力量的制约甚至抵制,这导致中央政策在香港落地存在不少挑战,惠港红利不能被基层民众充分共享,香港的繁荣稳定也受到一定影响。由于“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和香港政治形势、格局及生态的变化,中央仍需要与香港的各种政治力量进行互动。当然,这种互动是随着香港政治形势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的,最根本的互动原则是维护“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正确实践。 中央与香港的政治力量互动是“一国两制”框架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中央对香港全面管治权的必然要求。不容回避的是,随着香港政治力量的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新兴政治力量的崛起,给中央与香港政治力量的互动带来了挑战。一方面,建制力量有其立场、利益、掣肘和思维,对中央管治政策的理解和认知有其限度或选择性理解中央政策,导致中央政策在香港不能很好地落地。另一方面,近年来,香港某些政治势力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鼓吹香港有所谓的“固有权力”“自主权力”,否认或歪曲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不容忽视的是,香港反对派力量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反对派对中央政策进行抵制、抹黑、排斥,不承认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坚持所谓的“港独”“民主自决”“民族自决”等具有明显分离主义色彩的思潮和行为,以所谓的“公民抗命”“革新保港”“五区公投”“公民提名”等名义挑战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导致小部分港人与中央走向对抗。反对势力还发动违法“占中”运动、扩散“港独”思潮、反对中央的对港政策、勾连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在香港一些政治力量对“高度自治”理解不正确,或是认为“高度自治”等于“全面自治”,甚至宣扬去中央化,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香港社会对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之间的关系不能准确理解。香港社会必须确认国家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而《基本法》第二章内容就是全面管治权和高度自治权“两权”有机结合的最好答案[4]。建制派与反对派作为香港的两大政治阵营,无疑是中央与香港政治力量打交道的最重要政治力量。本文聚焦于建制派,对反对派将另文分析。 二、建制派的发展逻辑 (一)建制派的含义 建制派实际上是一种松散的政治力量和团体的组合,这种组合不是基于共同的政治理念和意识形态,而是在共同的政治利益和制度安排框架下的结合。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张志刚认为,对建制派的定义,其实不是以政策尤其是香港以内的政策来划分,而是以目前香港的宪制安排基础,尤其是对中央政府以及对中央政府权威的态度来划分。对建制派的定义,是以跟中央政府的关系来界定,而不是以香港特区政府又或者某人当特首来界定[4]。香港教育大学吕大乐教授也认为,所谓建制派并非一个单一组合,而是包含多个不同利益的群体,当中有因为亲中央政府而要站在维护建制的立场,也有些基于其切身利益而与建制有难以分离的联系。尽管他们于广义上都属于建制派,但在实际情况下往往存在不一致的利益、立场和意见[5]。建制派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体制和中央政府在宪制上的角色和权威,按《基本法》及相关文件等规定办事。因此,建制派才被另称为“爱国爱港者”,而“泛民主派”则反其道而行,不时以各种方法挑战《基本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以实现其长久以来的目标[6]。总体而言,接受中央政府按照《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接受“一国两制”下中央对香港管治的政治力量就是建制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