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史与小人物:北宋晚期党争视域下的官私石工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罗昌繁,男,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古典文献学与汉魏六朝唐宋文学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9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北宋中央官署石工多来源于地方石工家族以及荫子授官,属伎术官,被视为杂流,晋升甚难,他们难以直接参与高层党争活动,在北宋党争叙事中显得寂寂无闻。相比取湮后世的官署石工,民间石工安民、李仲宁却因谨守忠义而名盛后世,其实二人拒刻党籍碑并非全为公理,亦有一定的私情所在。从民间石工拒刻行为看党争舆情与党争叙事,可知在“崇宁党禁”高压下士人集体失语时,小人物却做出了正义之举,间接表达了自己的政治立场,体现了当时社会舆情对旧党的同情。同时也体现出南渡后入籍党人子孙在党争叙事上是旧非新的总体趋势,他们为了弘扬祖德而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舆论反攻。透过石工行为看党争,说明看似与政治无关或处于政治边缘的小人物并不能完全独立于重大政治事件之外,他们亦会不自觉地参与党争或被党争洪流所裹挟,甚至也会在政治斗争中坚持自己的政治立场。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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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的北宋党争研究中,士人与帝后是被关注的重点。然而波及北宋数十年的政治运动不可能只牵涉士人与帝后,凡与其有直接或间接接触机会的人都有可能卷入党争。北宋晚期新旧党争①中有一群无足轻重的小人物,他们看似独立于政争之外,但却并非与党争毫无关系,那就是石工②。石工乃工匠之一种,历代不被重视,但一方石刻的产生离不开他们的刀刻斧凿,他们是石刻作为物质文化实体得以流传下来的至关重要的参与人物,正因为他们施展铁笔③,才留下了如此丰富的石刻实物。

      党争是一种政治运动,此类宏大叙事下极难见小人物的表现,石工虽然不太可能直接参与政治事件,但他们中间部分人却或多或少与党争有关。作为被忽视的群体,中央官署石工与民间石工在党争中分别是怎样的生存状态?奉令刻元祐党籍碑的石工心态为何?通过这些小人物能透视出什么样的党争舆情?上述问题既无史籍明载,又未见相关研究④,本文以“眼光向下”的视角,希望“自下而上”地看待北宋晚期党争这段大历史。

      本文的研究难度在于史料的稀缺,所面临的往往是无米之炊的困难。“在传统的历史文献中,我们难得看到有关刻工的记录。刻工在石刻中的自我题署,几乎成为我们研究这个具有特殊技艺的工匠群体的唯一史料依据。这当然包括传世的石刻著录,也包括近现代以来考古发掘所得的各类石刻。”[1]50石工历来不被史籍关注,即便有一两处零星记载,也毫无文献的规模效应,惜莫能详。相比一般士人传状碑志的详细记载,石工的自我题署乃“偶留鸿爪”,但却是今天考察这一群体所能依据的几乎唯一的直接史料,故而本文部分推论仅从姓名入手,实属无奈之举。本文除了穷尽式地排查传世文献,还利用出土文献钩沉索隐,力争对这群小人物进行一些考察,也许对石工研究有一点方法论启示。

      一、北宋石工的官私来源构成与官署石工的政治地位

      唐宋之前,中央或地方就可能有官署石工存在⑤。唐宋官署石工已有制度可查,虽然唐代已有隶属于中央政权机构的刻工官署,但朝廷的刻石制度到了宋代才正式设立,宋代的刻石官署及规模也超越唐代[1]91。就宋代中央官署石工⑥而言,他们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御书翰墨刻石、朝廷仪式等国家重要事务刻石、后妃宗室与京城高官显贵的丧葬碑志刻石、石经刻石、官署题名碑及寺观碑刻石等镌刻事务⑦。

      自古迄今就有手工吃不空的说法,学好一门手艺,虽谈不上立命之资,但却能成为安身之本,刻石亦属此类。所以自古以来,技艺的传承大都具有家族化、地域化、师徒制特点[1]56-59,101-104,刻石技术的传承亦是如此,因而官署石工的人员构成应该很大程度上也呈现出家族化特点。一般来说,宋代石工家族内部技术超群者会入官署,或与官方刻石有生意往来,另一部分则在民间营生。《语石》谓:“《韩国华神道碑》(嘉祐八年)题‘中书省玉册官王克明寋亿刊’,而亿刊《昼锦堂记》,但曰‘浔阳寋亿刊字’,不署衔。盖一则奉敕,一则私家所刻耳。”[2]416从出土石刻也可以看出这一规律,石工们镌刻私人碑志一般不题职衔,而刻官方石刻则署题衔。由此倒推,不题职衔的可能为民间石工,也可能为官署石工;署题衔的则为官署石工。

      若从官种而言,官署石工属伎术官行列⑧,职务低贱,是典型的“劳力者”。龚延明教授据《宋会要辑稿·职官》等文献归纳出宋代伎术官的诸多特征:

      伎术官,职官总名。又称技术官。持技艺以侍奉皇上、禁中者,通称伎术官。伎术官之名始于唐。宋代,凡以解天文、占卜筮、谙音乐、明医术、精书艺、擅图画等技艺得官职者,皆列为伎术官……伎术官属杂流,不同于科举出身的仕类,泾渭分明,不能混杂。伎术官地位卑下,受到种种限制。如不入吏部四选磨勘之列,不得任地方亲民官(知州之类),不得荫子与赠官(后改为伎术官若荫子止授以伎术官),出职改官不得过遥郡等等。伎术官最高阶为从六品。⑨

      相对科举出身的士流而言,作为伎术官的官署石工的身份认同感不强⑩,虽然名为官员,实际上地位卑下,仍被视为匠人,属于杂流之列。

      由于技术传承的家族化、内部化特点,官署石工应有荫袭情形存在,这一点可以从出土文献中找到明证。如石工寋亿,他作为中书省玉册官与王克明合刻《韩国华神道碑》在嘉祐八年(1063)[3]109,刻《昼锦堂记》在治平二年(1065)[4]2537,与郭翼合刻《韩琦墓志铭》在熙宁八年(1075)[3]96。而河南巩义出土的多方宗室墓志题为少府监玉册官寋思刻或刊(11),时间跨度从元符三年(1100)到大观二年(1108)底。从嘉祐到大观历经半个世纪,前有寋亿为中书省玉册官,后有寋思为少府监玉册官(12),寋亿与寋思是何关系?如从姓氏判断,可能是子承父业,寋思极有可能是寋亿之子,或者至少有亲族关系。因为同一时期的官署石工人数并不多(13),且寋姓乃稀见姓氏(14),他们都为官署石工,故而为父子关系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寋亿为何处人氏?据其刻《昼锦堂记》末尾题署“浔阳寋亿刊字”[4]2537,则其应为浔阳寋氏。《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载:“嘉祐元年十一月,诏伎术官合奏荫者,止授以伎术官,仍一次而止。”[5]3128此诏颁布在嘉祐元年(1056),而据前引《韩国华神道碑》,最晚在嘉祐八年寋亿已任玉册官,故而寋思任玉册官极有可能属于伎术官荫袭的例子。不过,这些官署石工即便荫袭授官也只是授以伎术官,并且只能荫袭一次。

      综上简述,石工的组成大都具有地域化、家族化特点,官署石工虽然名为官员,实际上地位低下,仕途迁转很少跳出伎术官体系,其待遇也不如一般士人官员。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应很难直接与高官显贵接触,故而直接参与党争的可能性较小,但却有可能被动地卷入党争,并且通过某种行为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下面对此予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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