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星的符号构成与粉丝文化产业

作 者:

作者简介:
陆正兰,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艺术理论与文化产业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四川戏剧

内容提要:

在音乐文化产业中,歌星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歌星是一种特殊的符号。歌星与歌迷相互塑造而成,歌星符号不断的宣传、强化、使用、累积而成某种象征符号。歌曲的文本身份是歌星最基本的标识。歌迷对歌星的认同,建立在文化的符号“象征趋同”上。粉丝经济是通过歌星符号意义的价值转移而得以实现,是围绕歌星的文化象征符号及情感意义打造的文化产业,在消费文化时代,歌星更需要有足够的引领文化和情感的能量,才能担负起偶像的责任。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1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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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歌星作为一种特殊符号

      何谓歌星?简而言之,即以唱歌成名的明星。那么何谓“明星”?美国学者约翰·费斯克(JohnFiske)这样定义:“由于在银幕与其他媒介的公开表演而出名,并被视为各种文化群体之内与之间重要象征的个体。”①无论歌星或明星,重要的是该个体成为“一种文化群体性的象征”。明星的符号意义可以用他的名字代替,一个普通的歌手一旦成为一名明星,他的名字就不再属于一般表意符号,而是一种特殊的符号,即象征符号。本文所讨论的就是这个象征化机制:普通的歌手如何成为一个明星?换句话说,一个普通的名字如何“仅仅唱几首歌”而成为一个象征符号,并实现其意义价值的。

      杰西卡·埃文斯(Jessica Evans)在其著作《理解媒介:名人的构建》中对名人(包括歌星)的成名史作了详尽分析,发现他们的成功,不仅得力于媒体的推送,还是历史、文本、生产、受众合力的结果。通常一个人名很少有利于成名的理据性,歌星也不例外。比如邓丽君,她的父母取名时的理据(例如辈分,所谓的家谱)不为社会所知。而时代背景比较容易认出(例如“建国”,“建军”等),不是普遍规律,也无助于个人成功。有些名字可以看出性别、民族等,但不一定有明确的意义指称,艺名或许能看得出一点背景或野心。因此,这些名字看起来只是一个普通意义的“新词”,但一旦进入文本(比如,文学文本中的阿Q,或社会使用文本,例如明星的名字或艺名),无理据的人名新词,能够变成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词汇,成为意义富厚的符号。

      既然名字是一个新词,按皮尔斯的符号三分法,这个名字符号可分成三部分。符号的可感知部分,即名字本身,称为“再现体”;符号的指称,即由名字代表的个人形象,包括相貌、举止、气质等,称为“对象”;符号引发的思想观念,比如性别文化、群选歌星的文化民主、中国风特色等等,称为“解释项”。这“解释项”是一个开放的符号,它可以生产新的符号,形成皮尔斯所说的符号的“无限衍义”。

      从一个普通的名字,变成一个携带特殊意义的名字符号,超越了一般的指示符号功能,其间需要经历象征化过程,即通过符号的不断的宣传、强化、“使用”,累积了符号意义,从而变成一个象征符号。这就如模态逻辑语义学的创始人克里普克(Saul Aaron Kripke)的观点,当一个名字沿着链条一环一环地传播开来时,这个名字的接受者往往会带着与传说相同的指称来使用这个名字。②而“社会性地一再重复使用某个符号,就会不断增加该符号的语用理据性,理据性增加到一定程度,就称之为一个象征”③。只有当这个名字逐渐成为公认的社会文化的一部分时,名字的符号才完成象征化过程,而获得了固定的象征意义。比如美国的猫王、英国的披头士以及中国的邓丽君、崔健、周杰伦、李宇春、TFBOYS等,分别被赋予了亚文化中不同向度的精神符号象征。

      二、歌星与歌曲的文本身份

      歌曲表演,是歌星区别于其他明星的独特媒体,歌星作为象征符号意义的生成,离不开他所使用的文本。符号文本就是为了表达意义才出现的,因此不可能有不表达意义的符号文本。然而,任何文本的发送与接受,必须有个文本身份作为支撑。作为接收者的我们不一定要追究文本发出者的个人身份,也经常不知道文本是谁创作的,是谁发送的,但作为社会文化交流中表达的一种意义,文本本身必须具有文本身份,即社会性的身份:比如同样禁止做某种事情的内容,可以是一份政府公告,也可以是法律条文,我们由此才会明白应当用什么态度来解释,来应答对待。这种拟人格的身份,我们可以称之为文本身份(textual identity),它是我们理解并接受这个文本的先决条件。

      同样,一首歌曲文本,也有各种文本身份。歌曲演唱者的身份,与歌曲的文本身份有联系,但演唱者不能包办歌曲所包含的所有文本身份。“歌曲的文本身份可以分成很多种类:如体现体裁的文类身份;体现音乐流派的风格身份;体现性别的社会身份;体现时代的历史身份;体现用途的功能身份等。”④歌曲文本身份是歌曲文本在文化中的定位,也体现了它对文化的依托。歌曲文本发出者与歌曲文本身份可能有联系:原生态的歌唱家可能来自某个乡村,军歌的发出者很可能有军队生活背景。然而,文学史又告诉我们:文不必如其人,解不必如其文。歌曲的文本身份,与发出者身份可以很不一致。就像苏轼所说:“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写歌者的身份,不等于歌的身份。当我们可能无法确认它的发出者身份时,文本身份就变得更为重要。

      因此,歌曲文本身份体现了文本表意的社会文化维度。一首歌曲的文本身份,不仅仅是发出者(词作家、曲作家、音乐公司制作者等)的价值意图,更取决于文化的“预设”机制:商业消费主,阶层分野,符号价值,性别偏好等等。人们常说的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歌,也就是在说歌曲的文本身份在不同的时代体现出不同的社会表意。

      例如1986年中国的第一首摇滚《一无所有》,表层文本身份是情歌,深层文本身份却是精神追求。“文革”的狂热,接着是经济的大转型:时代迅速变化中的一代人,身份落入空无。“这里已经不仅仅是‘我与你’的爱情问题,而是一种存在身份定位意义的追问。”⑤《一无所有》代表了歌曲文本身份的集体追求,崔健的摇滚就是通过歌曲的文本身份,重建个人身份的努力。现在我们一提起《一无所有》,就记得是“崔健的歌”,这是因为歌星象征身份的确立,拥有了超强的影响力和社会识别度,对歌曲拥有了全方位的文本身份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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