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汉语外来词的界定凸现迷误 在学术研究中,随着对特定问题的认识不断趋近真理,学界通常会逐渐消除歧见,形成共识;然而,通往真理的过程并非总是一帆风顺,有时,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对本已基本澄清的问题可能会出现反复性论争,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正确的认识而陷入迷误。有关汉语外来词界定问题的讨论就处在这样一种境地,争论的焦点是,意译词是否属于外来词。 “外来词”(loan word)指从一种语言借到另一种语言中的词(Bussmann 1996[2000]:287-288)。汉语学界或称“外来词”为“借用语”“外来语”“借词”“借字”等①。“意译词”也叫“义译词”,高名凯、刘正埮(1958:7-8)将意译词区分为两种:一是拿本语言现有的词去翻译外语词,如用汉语的“书”翻译英语的“book”,用汉语的“马”翻译法语的“cheval”,“书”“马”这类意译词显然不是外来词;“另外一种‘意译’就有一点不同了。外语的词所包含的概念或意义是新鲜的,或是本语言所没有反映过的,但是我们也可以运用本语中所有的构词成分去构造新的词去翻译它。例如‘飞机’是欧洲人发明的,汉人原先并不认识飞机这个东西,并没有形成‘飞机’这个概念。……我们是拿汉语原有的‘飞’和‘机’这两个具有能产能力的构词成分来构成一个新词‘飞机’,去翻译欧洲语言中的aeroplane的。这也是‘意译’。”“这种‘意译’的词是本语言原先所没有的,是一种创新,那么,这种新创的词是不是外来词呢?”学界有关意译词是否属于外来词的争论实际上只涉及这一类意译词。 早在一百多年前,胡以鲁所著我国第一部普通语言学著作《国语学草创》就主张意译词不属于外来词。这部著作在正文九编之外,附列一篇专题论文《论译名》,该文开篇申明:“传四裔之语者曰译。故称译必从其义。若袭用其音,则为借用语。……借用语原不在译名范围内,第世人方造音译之名以与义译较长短,故并举而论之。”(胡以鲁1913[2014]:125)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胡氏严格区分“借用语”与“译名”。认为只要是翻译,就一定要遵从原语词的意义,但如果同时袭用了原语词的读音,那就不是译的问题了,而是从外语来的“借用语”。他力倡“以义译为原则”,原因是,经由义译而来的译名属于“国语”;坚持义译,才能“脱弃外语釐正国语”(胡以鲁1913[2014]:132)。至20世纪40年代,吕叔湘先生又指出:“译语有两种,译意的和译音的。译意的词,因为利用原语言里固有的词或词根去凑合,应归入合义复词,而且也不能算是严格的外来语。”(吕叔湘1942/1990:13)高名凯、刘正埮(1958:9-10)赞同吕先生的意见,只是对意译词“不能算是严格的外来语”这一提法不甚满意,强调“应当把这些词列在外来词的范围之外,而承认其为千真万确的本语言的新词,虽然这些新词的产生与外来的新鲜事物或概念有关”。孙常叙在讨论外来语词汇时,先将外来语词分为“借词”和“译词”两类,但实际上只认可“借词”和“译词”中的“半译词”(如“卡片”card)是外来词,而对于“辩证法”(dialectic)这样的“全译词”和“明星”(star)、“地球”(earth)之类的“附注译词”,则认为“都不算外来语词,因为除了词所概括的概念是外来的之外,词的语音形式和书写形式全是汉语自己的——是用汉语自己的造词材料和造词方法创造成的地道的汉语词”(孙常叙1956[2006]:324-326)。此外,高子荣和张应德(1958)、周祖谟(1958)、王力(1980:516)等也都主张意译词不属于外来词。 综观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外来词研究,只有少数学者把部分意译词视为外来词的次类②,学界的主导性意见——亦即正确意见是,将意译词排除在外来词之外。然而,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情况逐渐发生逆转,“外来词”的范围被不断扩大。例如,张永言(1982:95)将“仿译词”列为外来词的三大类别之一,不过张先生的扩大化还是有限度的,他认为:“如果是使用自己语言的构词材料和构词方法创造新词来引进外语词所代表的概念,而这个新词跟相当的外语词的内部形式和形态结构又并不相同,那么这种词就只是一般的新造词而不能算作外来词。例如:火车(train)、轮船(steamer)、飞机(airplane)、自行车(bicycle)。”到熊文华(1996),则将“意译借词”与“音译借词”“音义兼译借词”相提并论,其中就包括“火车”“飞机”这类与外语词结构并不相同的词。我们利用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哲学与人文科学”子库,在“主题”检索途径下以“外来词”并含“意译”对全部期刊进行精确检索,在2000-2018年时段内共得到278条结果③,据抽样调查,至少有半数论文将“意译词”视为外来词的一种类型;百度百科“外来词”词条也将“纯意译词”与“音译、音译加表意、音译与意译结合、直接借用”并列,视为外来词的五种主要形式之一④。还有不少学者竭力从理论上为意译词的外来身份“正名”,出现了一批论证意译词属外来词的专题论文(例如贺文照2000;戚晓杰2004;孔硕2005;宋扬2006;杜丽丽2009;王浩2012等);有的外来词研究著作也特别申说了将意译词归于外来词的理由(杨锡彭2007:“前言”5-6;赵明2015:20-21等)。 学界在外来词界定的问题上为何会出现歧见?尤其是,对意译词归属的认识怎么会从基本澄明渐趋模糊不清?本文拟着眼于英源外来词及汉英对译词对此进行探讨。之所以着眼于英源外来词及汉英对译词,主要有两点考虑:其一,现代汉语中英源外来词数量最多,且增长速度最快。据刘明月(2014)统计,《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和第6版共收外来词401个,源于26种语言,其中来自英语的占63.3%;《现汉》第6版新增外来词40个,来自6种外语,其中来自英语的占72.5%。其二,目前对外来词的不当界定主要反映在汉英对译词上,力主意译词属外来词的学者也多是以汉英对译词为依据来立论的。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主要是:“意译词属外来词”的理论误区何在?外来词界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应当根据什么标准、采用何种分析方法来划定外来词的界限?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厘清汉语外来词研究中的是非曲直,准确把握“外来词”的本质属性,建立明确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外来词判定方法,从而客观地认识英语对汉语词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