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寻语言结构因历时演变而表现出的显著差异(“古今言殊”)对“因言而思”产生的影响。“因言而思”(thinking-for-speaking)是Slobin[1-4]提出的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温和派的代表观点之一,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该假说强调在语言的生成和理解过程中,语言使用者的思维方式会受到语法结构的引导,优先关注该语言的语法中必须编码的经验或概念成分。正如Slobin[2][9]所言: The language or languages that we learn in childhood are not neutral coding systems of an objective reality.Rather,each one is a subjective orientation to the world of human experience,and this orientation affects the ways in which we think while we are speaking. [我们从小获得的语言,无论一种还是多种,都不是对外在客观世界的忠实编码系统。每一种语言都对人们的经验世界起到主观定向的作用,这种主观定向影响着我们说话时的思维方式。] Slobin[1]436提出了三条用来验证“因言而思”存在的思路:一是调查认知共性和语言个性在儿童语言获得过程中的效应,二是调查成人母语语法对外语习得的影响,三是调查语法范畴所指称的内容在语言中的延续性。Slobin对第三个角度做出了如下说明: The third way is to study the contents of grammatical categories that seem especially resistant to historical change in a language or group of languages,on the assumption that these categories are exceptionally deeply ingrained as systems of “thinking-for-speaking”. [第三个角度是调查在语言的历时演变中难以发生变化的语法范畴,这些语法范畴不易发生变化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它们已经深深地植根于语言使用者的思维体系,成为了“因言而思”的系统要素。] 王士元[5]92曾从脑科学的角度论述了语言影响思维的物质基础,他说: 不同的语言影响会塑造出不同的大脑,不同的大脑就会有不同的感觉,那么不同的感觉就会产生出不同的行为,然后一代一代地传递下去。 诚然,我们可以通过考察语言在历时演变中一直保持不变的语法范畴来揭示语法对思维的影响,或许语言对思维的影响的确可以通过对大脑的塑造像基因一样代代相传。然而,语言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乃是不争的事实。当一种语言将这种物质基础或“语言基因”代代相传的同时,是否也会发生“基因变异”,并将这种变异逐代扩大并传递下去呢?吕叔湘[6]13在论及“古今言殊”(东汉王充语)时说:“语言的变化,短时间内不容易觉察,日子长了就显出来了。”一种语言在数千年的历时进程中会发生若干重大的系统性变化,从而导致现代语言和上古语言之间的巨大差异。如此,我们不禁要问,这种语言在代代相传的历史长河中,其使用者的“因言之思”是否会因为语言结构发生的变异而产生显著差异? 我们注意到,目前的研究尽管在儿童语言获得和外语习得等方面的探索愈来愈深入,但这些研究基本上都集中在现代语言共时平面,极少有研究对某一种语言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情况做出过论证。有鉴于此,本文拟从运动事件语言编码类型的历时变异这一角度入手,综合共时的实证研究和历时的结构类型调查,论证语言类型的变化对相应的“因言之思”的影响。本文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简要介绍运动事件词化类型,结合对现代语言实证性研究的进展,论证运动事件语言编码类型的显著差异会影响语言使用和思维方式。第三部分简要介绍汉语的运动事件词化类型及其历时演化。第四部分分别从四个历史阶段的抽样语料调查和古今对译语料的调查两个角度,论证汉语运动事件概念要素的分布倾向—会随着词化类型的历时转变而发生转变。第五部分是讨论和总结。 二、现代语言运动事件词化类型及其对思维方式的影响 (一)运动事件词化类型 用一个单句编码的复合事件(或称宏事件macro-event)可以根据概念上的主次分为两大部分:起框定轮廓作用的主事件(framing event或main event)和对主事件起支撑关系的副事件(coevent)(Talmy[7]484-485.[8]221)。主事件的核心概念要素(或核心图式core schema)可以实现为路径(空间运动事件中)、完成(时间结构事件中)、结果(状态改变事件中)等,副事件对主事件的支撑关系包括方式、致因等(Talmy[8]42-47,152-153,220)。如(1)所示,单句(1a)在概念上可以分出两部分,即(1b)中表结果的主事件“路旁的树木
”和表致因的副事件“大风吹路旁的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