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1931~1945年苏联对华政策及其成因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立新 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 南京 210024

原文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文史哲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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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在1931—1945年,苏联的对华政策分三个历史阶段,突出表现为两重性的特点,其正义性、进步性是由苏联的国家利益决定的,其非正义性、非进步性是由苏联的民族利己主义、苏共对中共无产阶级性质的怀疑等因素决定的。苏联对华政策的两重性对中国抗日战争既具有积极作用,又产生了很大的危害性。

      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告投降,中国人民进行了长达14年的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伟大斗争。当时与中国北方毗邻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实行了援华抗日的正确政策,但又从事了一系列不利于中国抗日大业,损害中国主权的活动,其对华政策显得扑朔迷离,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国国内存在着中国共产党、国民党、日本帝国主义及其支持下的伪政权三方势力,苏联对这三方的政策反映了苏联对华政策的主要内容。本文拟从苏联对以上三方政策的角度对苏联对华政策作一分析。

      一

      纵览1931—1945年苏联对华政策,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到1937年“七·七”事变前,苏联谴责日本对中国的野蛮入侵,在道义上支持中国抗日,并努力推动国共合作,但对中日冲突基本采取中立、不干涉政策。

      从30年代初起,鉴于世界法西斯主义的兴起,苏联外交战略重心开始从同资本主义世界的斗争向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转变。“九·一八”事变爆发以后,苏联对日本侵略中国进行了谴责,并提出立即举行恢复中苏邦交谈判的建议。1932年12月12日,中苏正式复交。1933年8月,苏联政府通知南京国民政府,准备同中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此后,苏联政府多次表达了这一立场。1935年3月,蒋介石的亲信邓文仪任中国驻苏首席武官,苏联安排他与中共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王明接触,揭开了国共两党秘密谈判的序幕。同年12月28日,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致信苏联驻华大便鲍格莫洛夫,表示“如果蒋介石真正参加抗日解放斗争,我们准备给中国以力所能及的支持。”[(1)]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后,苏联通过共产国际建议中共和平解决事变。

      在这一时期,直到1945年苏联对日宣战前,苏联为了自身的安全对中日冲突基本上采取了尽量避免直接介入的立场,在一些问题上,采取妥协退让的方针。“九·一八”事变后,1931年10月29日,苏联致函日本,明确表示对中日冲突采取“不干涉主义”。同年11月14日,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正式发表声明,苏联对满洲问题严守中立。当日本占领了中国东北全境后苏联仍未对日示以强硬态度,反而在1931年12月主动向日本提出缔结互不侵犯条约。而且,苏联的一系列行为还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在日伪的压力下,苏联1935年3月以1.7亿日元的低价将中东铁路卖给伪“满”,违背了国际法,事实上承认了伪“满”为一个主权实体。在新疆问题上,苏联图谋控制新疆。从1934年起,苏联派遣“红八团”支持新疆统治者盛世才与国民党军队作战,该部随即长驻哈密至星星狭道一带。在外蒙问题上,外蒙古原是中国的一部分,“九·一八”事变后,面对日本的威胁,苏联于1935年11月先在口头上同蒙古达成了君子协定,表示双方“相互支援以防止和制止军事进攻的威胁”。1936年3月22日苏蒙双方又签订了互助议定书,重申共同抵御来自第三国的侵略。尽管这在客观上对维护我国西北地区的安全起了重要作用,但苏联此举避开了中国中央政府,事实上承认了外蒙古的独立,所谓共同抵御第三国的入侵,第三国显然也包括中国在内,表明了苏联决心以武力保卫外蒙古独立的立场。

      在这一阶段,因中东路事件而断绝的中苏关系得到恢复,但由于苏联不断侵害中国主权,且中苏双方在联合方式上存在分歧,两国关系发展缓慢。

      第二阶段,从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发生至1941年6月苏德战争爆发前,苏联不仅在道义上有力地声援中国,而且进一步在物质上、人力上积极、全面支持中国抗战,但对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持批评立场,支持国民党统一中国。

      1937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苏联在发表文章,利用各种国际会议抨击日本、声援中国的同时,向中国提供了巨大的物力、人力援助,1937年8月,中苏双方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以此为苏联向中国提供援助的政治基础。据统计,从1937年到1941年,苏联共向中国出售飞机1235架,各种口径大炮1.6万门,汽车和拖拉机1850辆,各种型号的机枪1.8万挺,子弹1.8亿发,飞机炮弹3.16万枚,普通炮弹200万枚以及其它装备和器材。[(2)]由于中国国民党军队起初不会驾驶苏制飞机,苏联又向中国派来大批飞行员直接驾机对日作战。几百名苏联顾问和上千名苏联专家为中国军队训练、战斗、后勤提供服务。

      在这一时期,苏联加强了对新疆的控制。不能否认,苏联通过新疆向中国提供了大量的战争物资,新疆还一度成为共产国际与中共联系的重要交通要道。苏联利用这一机会派出大量分属于红军参谋部和内务部的人员进入新疆经济、军事、情报部门,苏联与盛世才的关系自成一套系统,不仅国民政府不得与闻,对中共也讳莫如深。1941年3月,苏联又与日本侵略者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违背了中苏双方于1937年8月21日签订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第2条规定,即双方“不得为任何行为或签订任何协定,至于致使该侵略国得以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缔约国。”[(3)]更为严重的是苏联在此条约中公开声明“保证尊重满洲国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4)]以换取日本保证尊重外蒙古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苏联的这一行径对中苏关系产生了不利影响。

      在对中共的政策方面,苏联一方面对中共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宣传工作给予指导,另一方面,苏联关于国共两党关系的指导方针是统一战线高于一切,重视蒋介石、国民党的作用、轻视中国共产党、甚至不惜牺牲中共所代表的工农利益和革命的长远利益。“七·七”事变后,苏联和共产国际一再批评中共,要求中共坚持以国民政府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国防政府,不要过分强调统一战线中独立性和谁领导谁的问题。在这一时期,与向国民政府提供的庞大军事援助相比,苏联向中共提供的援助仅仅是医疗卫生设备和药品。1940年,斯大林派崔可夫担任蒋介石的军事总顾问。斯大林交给崔可夫的使命,“就是要紧紧束缚日本侵略者的手脚”,“至于国共两党关系的恶化,暂不要去管他们”,“苏联的援助只能给予蒋介石国民党而不能给予中国共产党。”[(5)]由于国民党摸清了苏联的底细,1941年1月捍然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掀起了第二次反共高潮。中共决定对国民党顽固派发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全面反攻,但苏联和共产国际却主张息事宁人,提出中共不可主动破裂国共关系,不可另起炉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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