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再评价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安增 刘煜 分别为曲阜师大政治系副教授、讲师 273165

原文出处:
晋阳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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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四时期“问题与主义”关系的论争,是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上一次极为重要的理论探讨,史学界曾给予长期关注与评说。一般教科书和多数论者认为,在论争中胡适向马克思主义发动了“猖狂进攻”,是“恶毒的挑战”,这场论争是“两种敌对思想体系的大搏斗”。笔者认为,对这场影响久远的论争这样定性,似欠客观。本文试加剖析,请学界方家指教。

      一

      五四开创了20世纪中国社会发展史的新时代。五四时期那一代知识分子的心态是健全的、开放的。他们通过不同意见的争鸣,彻底打破了封建专制主义一家独尊的文化传统,促进了新思想的传播,推动了新文化运动的发展。在这场被胡适称之为“现代的中国文艺复兴”运动中,西方的各种学说、各种思潮纷至沓来,“无政府主义者便介绍西洋的无政府主义;社会主义者则介绍欧洲的社会主义思潮;德国留学的哲学家们则介绍康德、黑格尔、斐斯特等一流的德国思想家……”[①]。一时间,异说杂陈,论争纷纭,每一个学术流派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都赋予自己的思想和主张唯一合理的、有着普遍意义的性质。尤其是针对如何改造中国这个中心问题,中国思想舆论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问题与主义”之争就发生在这样的背景下。这场争论主要围绕两个中心问题展开:

      其一,对当时各种外国政治思想及学术思潮,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态度。胡适认为,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应该首先考察当时中国的社会需要是什么,而不要只空谈好听的“主义”。否则,不仅毫无用处,而且十分危险。他说:“一切主义都是某时某地的有心人,对于那时那地的社会需要的救济方法”,当这种救时主张变成主义之后,“便由具体的计划,变成一个抽象的名词”,从而也就失去了“主义”原有的真实含义,如果“我们不去实地研究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单会高谈某某主义,好比医生单记得许多汤头歌诀,不去研究病人的症候,如何能有用呢?”他还进一步说,空谈好听的“主义”十分危险。因为如果“主义”变成一块招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这一抽象的名词来骗人,正象王揖唐也可以自称为社会主义家来招摇撞骗一样。因此,他奉劝新舆论界的同志应“多提出一些问题,少谈一些纸上的主义”[②]。针对胡适的上述观点,李大钊于1919年8月在《每周评论》第35号上发表了《再论问题与主义》一文与胡适商榷,并阐述了自己的见解。李大钊一方面“承认我们最近发表的言论,偏于纸上空谈的多,涉及实际问题的少”,主义的宣传,也确有被“假冒招牌的危险”,表示“以后誓向实际的方面去作”,而这正是读了胡适的文章之后“发生的觉悟”。另一方面,李大钊明确指出,“问题”与“主义”有着不能截然分开的关系,因为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靠着社会上多数人的运动,这就需要“先有一个共同趋向的理想主义”。故而“研究实际的问题”与“宣传理想的主义”是交互为用,并行不悖的。“主义”的危险,不在主义本身,是空谈它的人给它的。不能因为主义存在被假冒的危险,就停止对主义的宣传,相反,为了揭露假冒牌号的主义,“我们越发应该一面宣传我们的主义,一面就种种问题研究实用的方法,好去本着主义作实际的运动”[③]。李大钊对“问题”与“主义”关系的理论阐释是精辟的。

      其二,究竟应当采用什么方法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是实验主义的局部改良,还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关于这个问题,胡适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以实验主义为理论基础,主张一点一滴的社会改良,反对根本解决的社会革命。胡适的实验主义哲学思想,有两大支柱:进化的、历史的观念;科学的实验室的态度与方法。所谓进化的、历史的观念,即以进化与发展的观点去认识一切事物,从来不把一个制度或一个学说看作是孤立的东西,总是把它看作一中段:一头是它所以发生的原因,一头是它自己发生的效果。对于任何的制度与学说,一切事物,都应把它放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中,以它本身所产生的效果去评价它的价值。任何的制度与学说,一切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永恒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永久不变的天理”。所谓科学的实验室的态度与方法,即一切真理都要经过实验去证明其合理性,“一切学说与理想都须用实行来试验过;实验是真理的唯一试金石”[④]。不论研究什么问题,不要问孔子怎么说,柏拉图怎么说,康德怎么说,我们需要先从研究事实下手。这种蔑视权威和破除迷信的勇气、科学求实的精神,无疑会对封建专制主义产生很大的冲击力。据此,他认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都是通过一个个具体社会问题的改革与解决而实现的,不可能有什么包医百病的主义能够将一切社会问题“根本解决”。他主张中国的社会问题要从解决大到总统的权限问题,小到人力车夫的生计问题,这样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入手,进行一点一滴的改良。高谈社会问题的根本解决是“自欺欺人的梦话,这是中国思想界破产的铁证,这是中国社会改良的死刑宣告!”[⑤]显然,这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革命论有着明显的差异。对此,李大钊运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进行了驳斥,他说:所谓根本解决“就是经济问题的解决”,这个基础一旦得以解决,则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一切法律、政治、伦理等问题都可以随之解决。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组织,没有生机的社会,更“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才有把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都解决了的希望。就俄国而论,罗曼诺夫家没有被颠覆,经济组织没有改造以前,一切问题,丝毫不能解决。今则全部解决了”[⑥]。这种说法并不十分准确,但李大钊用俄国革命为例,正确地说明了社会发展的辩证法,论证了社会问题根本解决之必要。

      按照胡适的说法,到《每周评论》被查封,这场讨论便“无疾而终”。但1919年底和1920年初,胡适和李大钊又各自发表了《新思潮的意义》和《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互相对峙。胡适在该文中对“问题与主义”的讨论作了带有总结性的论述。他认为五四新思潮的根本意义就是人们学会了对待各种事物采取一种新的态度:评判的态度,即尼采提出的“重新估定一切价值”的态度。怎样才能实现对一切价值的重新估定呢?一方面是讨论社会上、政治上、宗教上、文学上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是介绍西洋的新思想、新学术、新文学、新信仰。前者是“研究问题”,后者是“输入学理”。二者的关系是:把全副精力贯注到研究问题上去,在研究问题里面做点输入学理的事,或用学理来解释问题的意义,或从学理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决不可把一切学理都看作天经地义的东西。这实际上是“问题与主义”之争的强化。那么,对胡适、李大钊相互对立的观点应作何评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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