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打算,充分利用”

——1949年至1978年新中国对于香港问题和香港的特殊政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齐鹏飞 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副教授 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中共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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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新中国成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50年代、60乃至70年代,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始终坚持“暂时不动香港”之“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战略决策,秉此处理香港问题的指导思想。对外的公开表述是:“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对于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暂时维持现状”[①a]。

      实事求是而论,新中国诞生之际出台“暂时不动香港”之“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战略决策的历史背景,在新中国成立后直至1978年,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无论是国际或国内形势仍然紧张、严峻。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始终没有真正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我们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缩小又拉开。在这种情况下,“暂时不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以保持与英国的对话关系,保持香港作为中国与外部世界相联系的“国际通道”与“窗口、了望台、气象台、桥头堡”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对于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利大于弊,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阻力为助力,变被动为主动的理性选择,是上乘之策。

      有鉴于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关于香港问题的态度,始终保持低调,十分冷静、十分慎重,坚持只要“暂时维持现状”对新中国还“有用、有利”,我们就“暂时不动香港”,只要“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这一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就“暂时不去触及它”。1963年,中苏论战正酣,美国共产党发表声明责难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竟然容许殖民地存在”。因此,我们不得不打破沉默,第一次公开对外阐述了中国对于香港问题的战略思考和基本原则:“香港、澳门这类问题,属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问题。”“我国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就宣布,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历届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所订立的条约,要分别按其内容,或者承认,或者废除,或者修改,或者重订。在这方面,我们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同对帝国主义国家的政策是根本不同的。对各个帝国主义国家,我们在政策上也是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的。事实上,历史上的许多条约有的已经失效,有的已经废除,有的则被新的条约所代替。还有一些历史遗留下来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以前维持现状,例如香港、九龙、澳门问题,以及一切未经双方正式划定的边界问题,就是这样”。“在国际斗争中,我们既反对冒险主义,也反对投降主义。这两顶帽子,无论如何是安不到我们头上来的”。用“中国对香港、澳门的政策”来“证明中国人是胆小鬼”,“在香港、澳门问题上嘲笑我们”,是“愚蠢的”、“可悲的”。“老实说,中国人民并不需要在香港、澳门问题上显示武力,来证明自己反对帝国主义的勇气和坚定性。我们的勇气和坚定性是帝国主义特别是美帝国主义领教过的”[①b]。相隔不久,毛泽东在会见索马里总理舍马克谈到反帝反殖问题时,再次就中国对香港问题的态度发表意见:“香港,部分是割让的,部分是租的,租期是99年,还有36年才满期。这是特殊情况,我们暂时不准备动它。香港人就是我们中国人。香港是通商要道,如果我们控制它,对世界贸易、对我们对世界的贸易都不利……香港与红海沿岸的亚丁情况相似,亚丁是个英国的军事基地(周恩来插话:也是个自由港)。”[②b]直到1972年中英外交关系正常化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审时度势,认为改变或放弃“暂时不动香港”、“暂时维持现状”之特殊政策的“适当时机”仍然没有出现。1972年10月,周恩来与来访的英国《泰晤士报》记者路易丝·海伦谈话时指出:“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但现在还不必考虑”。“中国的政策是不会在这些事情上仓促行事”[③b]。1974年5月,毛泽东在会见来访的英国前首相、保守党领袖希思谈到香港问题时也明确表示:“香港作为英国管理下的亚洲贸易和金融中心,其地位是安全的,最少在目前如此”[④b]。在毛泽东、周恩来的有生之年,他们始终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全局出发,坚定不移地维护这一战略决策的严肃性。

      二

      “暂时不动香港”以“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特殊政策,就必须保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只有这样,“特殊”政策的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才能体现。对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认识是十分清醒而深刻的。他们在制定和实施这一战略决策的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富有创造性、建设性的新思想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并一一付诸实践。择其要者如下:

      (一)从香港的历史和现实出发,“正视”英国在香港之“事实上的治权”的客观存在;不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外交冲突严格控制在外交领域。这一原则立场,我们从新中国成立之日起即予奉行,并一直以实际行动对外宣示。

      解放战争时期,香港曾经缘其“相对自由、民主的环境”而一度成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迎接人民革命在全国的最后胜利的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基地。因此,新中国诞生之际,英国对于香港之“失”的担心,不仅仅来自外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可能发动的军事进攻”,而且也来自内部——“共党分子和民主人士可能组织的暴动或骚乱”。为了应变,他们除了增派援军,虚张声势地准备打一场想象中的“香港保卫战”外,还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对香港社会内部控制的严厉措施,以削弱和反对共产党在香港的活动。港英当局在1949年前后短短的二三年时间里,匆匆忙忙抛出了诸如《公安条例》、《人民入境统制条例》、《简易程序治罪修正条例》、《违法罢工与罢雇条例》、《社团条例》、《人口登记条例》、《驱逐不良分子出境条例》、《修订1922年紧急状态法条例》、《紧急(主要)条例》、《人民入境统制(补充)条例》、《边界封锁区命令》等一系列高压立法,封锁边界、限制移民、清肃舆论、镇压工人运动、打击左派爱国进步势力,相继制造了“罗素街事件”、“三·一”事件和《大公报》案等恶性事件。一时间,杯弓蛇影,谈虎色变。然而,事实的发展却出乎英国人的意料:新中国诞生之际,不仅北方边境“无战事”,而且香港内部也没有发生任何暴乱或抗议。“中共既没有从边境武装进攻香港的打算,亦无在香港内部煽动骚乱推翻旧政权的计划”。英国人不得不承认:“英国与中国当局在边界的关系是正常的,符合一般准则”;“中港边界是平静的……关于共产党在香港的活动……他们现在没有做任何不合法律和破坏秩序的事情”[①c]。英国人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过度敏感和紧张”是“庸人自扰”。

      事实上,中国共产党不仅仅是在1949年新中国诞生之际冷静而理智地选择了保持香港边境平静和香港社会稳定的特殊政策,而且,在其后几十年间,无论政治风云如何变幻,这一基本的策略原则也都得以始终不渝地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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