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以来,汉语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都有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二者研究目的不一致,其发展方向也不尽相同。理论语法追求系统的一致性和完美性,而第二语言教学语法着眼于教学实际,其使用对象的复杂使得教学语法具有层次性。郭熙认为“第二语言的教学语法应该是多角度的、综合的可以不追求系统的一致性”,①也就是说,第二语言的语法教学呈现出“模组化”——认知、配价、构式、生成、语法化等语法理论都可以作为独立的模块应用于教学,分别解决不同类型的问题,于是学界涌起跨界研究的热潮。在热潮背后,也有学者进行着冷思考,孙德金认为“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原有的以传统语法为基础的教学语法体系都受到了实际的冲击和动摇……但是新理论的产生并不意味着原有理论价值的消失,二者不是取代和被取代的关系”,②我们同意这一观点,在理论语法与教学语法的衔接过程中,一些传统理论方法同样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本文尝试以与传统语法相承继的朴学风格语法研究为例,谈一谈朴学风格语法研究在汉语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应用。 二、朴学风格语法研究及其特性 (一)什么是“朴学风格语法研究” “朴学”一词本指上古质朴之学,初见于《汉书·儒林传》:“(倪)宽有俊才,初见武帝,语经学。上曰:‘吾始以《尚书》为朴学,弗好,及闻宽说,可观。’”明清鼎革之际,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对宋明理学“束书不观、游谈无根”的空疏学风加以针砭,大力提倡崇实致用的新学风,认为欲经世必先通经,欲通经必先考订文字音义,于是促成了以小学为基础的考据学,又称“朴学”。乾嘉时期,朴学进入全盛,19世纪后期,随着清朝的衰落以及西方新思潮的冲击,朴学渐趋式微最终成为一个历史概念。然而,朴学精神并没有消亡,直到现在仍影响着文史哲各学科领域,汉语语法研究也不例外。 虽然汉语语法研究的兴起恰逢朴学衰落、西学侵逼之时,但是对于“小学”的精研使得许多语法研究先驱依然恪守着朴学精神。王力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的《自序》中说:“我开始觉得空谈无补于实际,语法的规律必须从客观的语言归纳出来的,而且随时随地的观察还不够,必须以一定范围的资料为分析的根据,再随时随地地加以补充,然后能观其全。”③吕叔湘先生晚年也把自己的治学原则总结为“强调广搜事例,归纳条理,反对摭拾新奇,游谈无根”。邢福义先生在《国学精魂与现代语学》中首次论述了朴学精神在现代语言学中的传承:“如何传承朴学精神?我这里只说一点:要充分占有材料,据实思辨,不应疏而漏之。”④后来,邢先生又强调“事实必竭力占有,证据必充足可靠”。⑤可见,“语言事实”⑥在朴学与汉语语法学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因此我们称受朴学精神浸润的、以事实为导向的汉语语法研究范式为朴学风格语法研究,称秉持朴学精神的语法研究者为朴学语法学者或朴学语法家,其共同的精神内核为“讲实据、求实证,重视语言事实”。朴学语法家在探查事实的基础上生发出“两个三角、小句中枢、主观视点、小句中枢全译说、词语模、语言接触‘三段两合’论”等诸多理论。 (二)朴学风格语法研究的特性 从不同视角观之,朴学风格语法研究呈现出不同特性。比如研究方法的实证性:朴学家讲求无征不信,语法学家也常常通过扩大语料的范围来不断修正规律⑦;思维程序的逻辑性:朴学家认为“正确的思维首先应当是始终一贯,具有内在的自洽性,凡是前后抵牾,上下相舛,则很难断定为真”,⑧语法学家也善于在博考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方法推理论证⑨;学术视野的包容性:晚清朴学家“积极引进西学,用西方学术理论诠释经典”,⑩语法学家同样不排斥现代理论方法,比如语料库的使用。研究用语的朴实性:朴学家反对空谈,提倡言之有物,语法学家的“元语言”也质朴平实、深入浅出,鲜有术语的堆砌。 由于本文着重揭示朴学风格语法研究和汉语二语教学的关联,所以仅从教学角度探讨该类语法研究的特性。将朴学风格语法研究所获得的成果应用于二语教学并不鲜见,李芳杰认为“小句中枢说”适用于对外汉语的句型教学,(11)越南学者陈世祥根据学习汉语切身经历验证了李芳杰的论断,(12)王桂亮、钟虹则将“小句中枢说”应用于对外汉语副词教学;(13)桂孟秋基于“小三角”理论讨论了“被”字句的对外汉语教学。(14)之所以学者们将视角聚焦于朴学风格语法研究与二语教学的接口,是因为该类型研究具有以下几个特性: 1.全面性 朴学风格语法研究的全面性表现为对语言事实观察、描写的全面,由此归纳提炼出的规则也较为周全可靠,这样的规则可以有效限制二语学习者的“规则泛化”以及“负迁移”。由于二语学习者大都脱离了婴幼儿时期,因此具有完善的抽象思维能力,可以根据已学的语言规则进行类推,比如学生学了“一个月、一个星期”后,可能因为过度泛化而导致“一个年、一个天”之类的偏误。陆俭明先生曾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考察,他通过量词的隐现、“半”的分布、与“今、前”的连用、与“第”的连用等许多测试,指出“月”是名词,“年、天”是量词;(15)邓思颖沿用陆先生的思路和测试方法,指出“星期”是名词。(16)因此,我们可以告诉学生,“月、星期”是名词,前面可以出现量词“个”,而“年、天”本身是量词,前面不能出现其他量词。 另外,由于母语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目标语时可能会发生“负迁移”,比如英语表空间位置只需在名词前使用空间介词in、on、at等,但是汉语有时必须使用框式结构“在……上、在……里、在……下”等,因此,英语母语者在说汉语时常常忘记添加方位词,造成“在桌子、在树、在汽车”类偏误。那么,汉语方位词究竟何时该隐,何时该显?储泽祥对汉语方所系统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描写,在此基础上他认为方位词的隐显跟方位结构中名词性质有关,如果是普通名词,方位词必须出现,如果这个名词有明显的处所义,那么可以不加方位词。(17)我们可以把这一结论告诉留学生,帮助他们纠正“负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