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时期农民运动中心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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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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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本文对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中心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考察,认为传统的那种“湖南中心论”的笼统说法是不够确切和全面的。正确的说法是:以北伐战争为界,在大革命的前期,全国农民运动的中心在广东;在大革命的中后期,湖南才成为全国农民运动中心。

      关键词:全国农民运动中心 广东 湖南

      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学术界对这一历史事件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但是,在对农民运动中心的定位问题上,至今仍习惯于笼统地将湖南视为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中心,即所谓“湖南中心论”。笔者以为,这一定论未免失之偏颇,至少是不够确切、不够全面的。

      1

      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中心,是指在大革命时期全国农民运动中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地区,这是学术界的普遍看法。平心而论,这种解释不足以概括“农民运动中心”的全部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我们认为,所谓“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中心”,应当是指在1924—1927年中国大革命的特定时期内,在全国农民运动的总体历史发展进程中,运动的范围、规模、程度、影响、贡献及作用诸方面均领先于同期农民运动的总体发展水平,并主导全国农民运动历史发展进程和发展方向的地区。就其所处的地位而言,它反映了这一时期全国农民运动的最高水平,因而是全国农运的主体和中心区域;就其与区域农民运动的关系而言,它是典范和楷模,对各区域农民运动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示范、指导和推动作用,因而代表了同期农民运动发展的正确方向。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农民运动中心是有着严格的界限的,既有不可或缺的量化标准,也有十分严格的质的内涵和规定性。

      大家知道,中国现代农民运动发端于大革命的前夕。1921年9月,中共党员沈玄庐等人在浙江萧山县衙前村组织了衙前农民协会,领导农民开展减租、取消地主苛例、反对奸商垄断米价的斗争,揭开了现代农民运动的序幕。接着,广东、湖南、广西等地也兴起了农民运动。在广东,1922年6月,彭湃在海丰县城郊组织“六人农会”,9月成立赤山约农会,1923年1月又成立了中国现代史上第一个县级农会——海丰总农会,不久,农会组织扩大到陆丰、惠阳等县。同年5月,在海丰总农会的基础上,成立了惠州农民联合会,7月又改组为广东省农会,彭湃任会长,农会领导农民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减租抗捐运动。在湖南,1923年秋,中共湘区委员会派水口山和安源的工人党员刘东轩、谢怀德回到家乡衡山县的岳北地区,组织岳北农工会,领导农民成功地进行了平粜和阻禁地主谷米、棉花出境的斗争。在广西,受中共的影响,壮族青年韦拔群也于1922年在他的家乡东兰地区发动农民运动,并组织农民自卫队同地主豪绅武装展开斗争,一度占领东兰县城。此外,江西的萍乡、马家村以及山东的青岛等地也曾出现过类似的农民运动[①]。一般说来,早期农民运动兴起的历史不长,运动的范围、规模、影响甚小;各区域农运之间互不联系,孤军作战;农民的反封建斗争基本上停留于经济斗争层面,在封建势力的镇压下,运动很快遭到了失败。显然,早期农民运动的总体发展水平还是很低的,任何一个地区都不具备构成全国农运中心的条件。换言之,在此期间,没有也不可能出现或形成一个全国农民运动中心。

      2

      1924年1月,孙中山先生与中国共产党人携手合作,共缔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联合战线,大革命的风暴首先在广东腾空而起。自此,中国农民运动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即大革命时期。事实表明,直到北伐战争前夕,全国农民运动的中心是在广东,而不在湖南。

      从农民运动的发展状况及其规模化程度来看,广东远胜于湖南。国共合作后,广东农民运动得到迅速发展,农会组织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从1924年初共产党员阮啸仙深入顺德县农村,建立顺德县农民协会开始,到1925年4月,全省就有顺德、广宁、海丰、陆丰、惠阳、高要、普宁等22个县先后创建或恢复了农会组织,会员达到21万余人[②],农民运动已初具规模。为了加强对全省农民运动的统一领导,推动农民运动的进一步发展,1925年5月1日,广东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成立了以彭湃、阮啸仙、罗绮园为常务委员的广东省农民协会。旋即,省农协又把全省划分为潮梅海陆丰、惠州、北江、西江、南路和琼崖6个办事区域(中路和广州市郊直属省农协)。这次大会后,广东农民运动在省农协的正确领导下,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到1926年5月省第二次农代会召开时,全省农会组织由原来的22县增至61县,会员总数由21万人增至62万人(一说80万人),直接领导的群众达300多万人,会员人数几乎占同期全国农协会员总数的2/3;全省共建立了177个区农协,4216个乡农协[③]。可以说,广东农民运动的规模是前所未有的。与此相反,湖南农民运动的发展却十分缓慢。岳北农民运动失败以后,全省农运一度沉寂下来。直至1925年春毛泽东回到韶山养病,在这里“组织了二十多个农会”[④],农民运动才开始复苏。后经年余的艰难经营,至1926年4月,全省有28个县建立了秘密或半公开的农会组织,会员达到3.8万人[⑤]。4月30日,长沙县召开第一次农代会,成立了县农民协会,选举廖长顺为县农协委员长,大会通过了由中共湖南区委起草的《湖南省农民协会暂行总章》,规定在“省农民协会正式成立以前,长沙县农民协会得代行省农民协会职权”[⑥]。不能否认,湖南农民运动在这时的确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它同广东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不仅规模要小得多,运动的范围主要局限于以长、潭、株、衡为中心的湘中狭小走廊,而且组织机构不完善,没有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至于湘东、湘西、湘南等广大边远地区,农民运动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可见,在北伐战争前,广东农民运动的发展规模明显大于湖南。至于其他省份与湖南基本上是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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