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利·波特》与《魔戒》的接受状况看中国社会的审美代沟

作 者:
林品 

作者简介:
林品,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文学博士,从事文化与文艺理论研究。

原文出处: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哈利·波特》与《魔戒》在中国的接受状况,呈现出鲜明的代际反差。年轻一代更为深刻地置身于宏大叙事崩解的“后现代状况”中,同时也因此更倾向于从奇幻文学宏大而自洽的世界观设定体系当中获取某种替代性的拟宏大叙事,从而获得某种代偿性的精神体验。老一辈的文学读者却往往会基于某种由现实主义文学奠定的审美心理定势,先在地拒斥奇幻文学的架空设定,因而难以产生出奇幻文学爱好者所享有的沉浸式体验。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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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19)03-0022-07

       一、《哈利·波特》:儿童向的童话,还是全年龄向的奇幻?

       由英国作家J.K.罗琳创作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可谓世界图书出版史上的一大奇迹。自从该系列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于1997年问世以来,在过去二十余年的时间里,《哈利·波特》系列已被翻译超过70种文字,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超过5亿册,堪称近些年来传播范围最广、商业成就最高的文学作品。

       而在《哈利·波特》系列被引进到中国之后,它也取得了惊人的商业成功,其简体中文版的累计销量已经超过2000万册,可以说是一部畅销且长销的顶级流行读物。但值得注意的是,与《哈利·波特》在英语世界的接受状况相比,《哈利·波特》在中国社会的接受状况,还是体现出一些差异性的特征。二者最显著的差异在于,《哈利·波特》英文版自问世以来,就同时覆盖了青少年受众和成年受众;而《哈利·波特》简体中文版的接受,则是体现出较为明显的代际断裂:在所谓的“80后”“90后”“00后”群体当中,《哈利·波特》激起了声势浩大的流行文化浪潮,但在出生于1980年之前的代际群体当中,它却未曾赢得多少读者的欢迎。根据笔者在Potterhead、活力吧、人文社哈迷群、北京魁地奇俱乐部、哈迷有求必应屋、SOHO魔法部等哈迷社群中发放的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在中国当前的活跃“哈迷”中,“80后”占14.32%,“90后”占67.19%,“00后”占17.71%,“10后”占0.26%,而70后仅占0.52%;其中,94.1%的活跃哈迷,是在自己未满18周岁的时候喜欢上这个故事的。而根据“开卷全国图书零售市场观测系统”与今日头条读书频道及算数中心在2016年底联合发布的“读者画像”报告,中国目前已有规模庞大的成年哈迷群体;但在年龄超过18周岁的哈迷当中,出生于1985年之前的哈迷仅占4.4%。[1]这样的显著差异,让《哈利·波特》的接受状况成为了当代中国审美代沟的一个典型案例。

       在中国的语境中,无论是图书经销商,还是文学评论家,似乎都倾向于将《哈利·波特》归类为“童话”。而在中国当代的主流文学批评话语与公众常识系统当中,“童话”是“儿童文学”最主要、最典型的一门文类。

       需要指出的是,基于这种文类定位的文学评论,往往无法充分地解释西方学者在他们的社会情境中提出的这个问题:“为什么这部关于青春期男生的书籍会对成年人具有如此强烈的吸引力?”[2]它也很难有效地回应这样两种面对文学现场自说自话但彼此之间又构成背反的批评:一方面,不少根本不屑于阅读《哈利·波特》的文化精英,挟着精英主义者对畅销读物惯有的轻蔑态度,指斥成年人对于《哈利·波特》的追捧乃是一种“愚昧的文化潮流”[3];另一方面,不少持有保守主义观念的儿童教育工作者又认为,《哈利·波特》“充满仇恨、暴力、死亡、鬼怪”,有太多“不适合儿童的内容”[4],他们甚至还因此要求相关的管理者将《哈利·波特》从学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下架”[5]。在这样两种批评的挤压之下,《哈利·波特》似乎处在了一个颇为尴尬的位置:它应当被成年人抛弃,又必须被阻隔在儿童的阅读视野之外。然而,正是这部无家可归的孤儿式的《哈利·波特》,却在当今这个文字阅读日渐衰微的年代里,激起了欧美社会儿童和成人共同的阅读狂热,成为一部“既属于儿童,也属于成人的系列读物”[6]。这种吊诡的文学现象,恐怕无法仅仅从儿童本位的评论角度来加以解读。

       中国主流评论者对《哈利·波特》的“儿童文学”定位,既是出于既存学科建制所导致的思维惯性,也是基于《哈利·波特》在中国社会的特定接受状况:在《哈利·波特》传入中国的最初几年,也就是在“80后”群体离开校园、步入社会之前的那几年,这套系列小说的读者确实主要集中在学生群体。但在笔者看来,如果我们参照欧美的情况,那么,《哈利·波特》在中国的接受状况,与其说是源于《哈利·波特》的儿童文学特性,毋宁说是显影了中国社会不同代际之间的审美代沟与文化断裂。

       按照笔者的观点,我们与其沿用老旧的文学分类惯例,将它视作一篇“童话”,不如将这套无论是篇幅长度还是内容深度都远远超出传统“儿童文学”范畴的七部曲系列,视作一套“全年龄向”的“奇幻文学”(fantasy literature)作品。

       二、《魔戒》:精灵的故事,还是童年消逝背景下的后童话?

       当然,作为一种由J.R.R.托尔金的《魔戒》系列所开创的文学类型,“奇幻文学”的确与“童话故事”(fairy story)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但值得注意的是,托尔金曾经特别指出,现代常识系统在“童话”与“儿童”之间建立的对应关系是“错误的、非本质的”,这种对应关系既限制了前者的创作,也限制了后者的阅读。[7]

       只要对“童话”进行词源辨析和谱系学溯源,我们就会发现,“童话属于儿童文学”这样的常识,其实是一份现代性的设计,其间存在着一些微妙的概念重置与所指转换。汉语中的“童话”一词来源于日语,当它被译介到中国时,其词义就是“儿童故事”,或者说,“以儿童为读者对象的,具有文学性的读物”[8]。作为一个被译介的现代文体学概念,“童话”从诞生之日起,就与“儿童”这个作为对象的群体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然而,需要说明的是,产生于东方“后发现代性”语境中的“童话”概念,与西方的对应概念其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错位。日语的“童话”译自英语概念“fairy story”或“fairy tale”,而来自于古法语词“faierie”的“fairy”,其实指的是一些常常出现在欧洲民间传说当中的拥有类人外形而又通晓神秘魔法的神奇生命,比如精灵、林中仙子,等等。因此,“fairy story”或“fairy tale”的直译,应该是“精灵的故事”或“精灵的传说”。与之相对应的德语概念则是“Mrchen”,其词根“Mre”的原意是“消息、闲话”[9]。这些词源学事实提示我们,“精灵的故事”原本并不是为现代意义上的“儿童”特别创作的故事,而是民间口耳相传的消息与闲话。这些民间传说包含大量会让现代儿童教育工作者感到“少儿不宜”的内容,它们为不识字的乡下百姓描述了“世界的模样”,并且为他们提供了“处世的策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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