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说的古汉语大型辞书,包括贯通古今汉语的辞书。我们认为,古汉语大型辞书的编纂者和修订者,在对待不同于传统说法的新说时,应该注意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轻率采用没有确凿根据的新说,另一种是忽略或者拒绝采用有确凿根据的新说。下面各举两个实例加以说明。 先举例说明第一种倾向。 (一)关于“圭”字的本义 《说文·卷十三下·土部》:“圭,瑞玉也,上圜下方。……从重土。……珪,古文圭从玉。”“圭”字为何“从重土”,难以解释,段玉裁注以“土其土”释之。《周礼·地官·大司徒》:“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郑玄注:“土其地犹言度其地。郑司农云:‘土其地,但为正四方耳。’”按,圭在古代主要为贵族行礼所用,土圭只是一种用途比较特殊的圭,段注以“土其土”释“圭”字“从重土”之义,显然不够合理。《辞源》(1915)旧版“圭”字下本以“瑞玉”为其第一义项,《辞源》1979年修订版和2015年第三版将“瑞玉”之义退为第二义项,并改写了释义之语。其新加的第一义项为: “卦”的古字。象形字。古人卜筮,必画地识爻,其下之一,象地,其上之十,一纵一横,象画之形。土上又作土,象画内卦又画外卦。因经传多借圭为“珪”,本义遂为所夺。见清俞樾《儿笘录》四。 《辞源》修订者当因《说文》“从重土”之说难以理解,故采用俞说,以“卦”为“圭”之本义。“卦”从“圭”声,在古代较早的时期,“卦”很可能是在地上画爻而成的,“卦”上古音属支部,“画”属支部入声,二字声母亦很相近,很可能有语源上的关系。但是俞樾说“圭”的字形象画地识爻其实很牵强,而且以“圭”为“卦”之古字毫无古书上的证据,显然只是一种大胆的臆测,可信度很小。 现代的古器物研究者普遍认为圭由玉戈头变化而来,相关学科如古文字学界的研究者也大多同意这种看法,有的学者并指出“戈”“圭”音近,“两字声母都是见母,戈是歌部字,圭是支部字,上古歌支两部相通的例子很多。也就是说,当实用性的兵器‘戈’转化为礼仪用器后,其取得的新名‘圭’,应该就是将原名的读音略加改变而来的”①(陈剑2007)。
以上所说已是古文字学界的共识,可见俞樾之说确实不可信。《说文》说“圭”字“从重土”虽误,但以之为圭璋之“圭”的本字则不误。《辞源》(1915)旧版未引《说文》“从重土”之说,而以“瑞玉”为“圭”字第一义项,本不误。《辞源》修订者由于怀疑“从重土”之说,而从俞说以“圭”为“卦”之古字,将其列为第一义项,反而把《辞源》(1915)旧版改坏了。
(二)关于陈氏家量的进位制 春秋晚期齐国权臣陈氏(即后来篡齐的田氏,上古音“田”“陈”音近可通)为了争取齐国民众,将家量加大,以家量贷、以公量收之事,最早是在《左传·昭公三年》(前539年)所记晏子对叔向之语中提到的: 叔向曰:“齐其何如?”晏子曰:“此季世也,吾弗知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 杜预在“钟乃大矣”句下注: 登,加也。加一谓加旧量之一也。以五升为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釜,则区二斗,釜八斗,钟八斛。 杜注的意思是说陈氏给四升之豆增加一升成为五升之豆。豆之上的进位虽然未变,但由于豆已加大,区的实际容量由旧量的四豆变为旧量的五豆,即由十六升变为二十升(即杜注所说的“二斗”),釜的实际容量由旧量的四区变为旧量的五区,即由六十四升变为八十升(即杜注所说的“八斗”)。这样,钟的实际容量就由六百四十升变为八百升(即杜注所说的“八斛”)。豆、区、釜三量都各自加了旧量的一升、一豆、一区,“三量皆登一”就是指此而言的。杜注的说法无论从《左传》原文,还是从当时齐国的情势及家量制和公量制的关系来看,都是合理的。⑥这是关于陈氏家量进位制的传统说法。 清末的孙诒让在《左传齐新旧量义》中对陈氏家量的进位制提出了一种新说,他在引了《左传·昭公三年》晏子的话和相关杜注以后,说: 今考陈氏新量之釜,盖十斗,非八斗也。依传文,当以四升为豆,不加,而加五豆为区,则二斗。五区为釜,则一斛。积至钟,则十斛。所谓三量皆登一者,谓四量唯豆不加,故登者止三量,而钟亦即在三量之中也。 孙氏之所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是由于他看到《管子·海王篇》说“盐百升而鬴(釜)”,《管子·轻重丁篇》讲齐西、齐东粟价的关系反映出所用量制“以五区为釜”,都与春秋时齐旧量不合,因而认为“《管子》书多春秋后人增修,故正用陈氏新量,足为《左传》增一左证”。他所谓“春秋后人”应指战国时人,他显然认为田氏篡齐以后就以陈氏家量取代齐旧量而为齐国公量,故战国时人“增修”《管子》就以当时使用的陈氏家量之制篡改了《管子》中原来所记的春秋时齐旧量之制。他不称“陈氏家量”而称“陈氏新量”,就是因为他认为陈氏家量之制在陈氏(即田氏)篡齐以后已成为齐国的公量,而不再是家量了。这种看法其实只是一种想当然的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