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雨部》:“
,屋穿水下也。从雨在尸下。尸者,屋也。”小徐作“屋穿水入也”。段注从小徐本,于“屋穿水入也”下注云“今字作漏。漏行而屚废矣。漏者,以铜受水刻节也”,于“从雨在尸下。尸者,屋也”下注云“尸部屋下云:‘尸象屋形。会意。’” 《说文·水部》:“
,以铜受水刻节,昼夜百刻。从水屚声。”段注将“百刻”改为“百节”,注云:“百节,各本作‘百刻’,今依《韵会》所据小徐本订……”又将“从水屚声”改为“从水屚,取屚下之义,屚亦声”,注云:“此依《韵会》而更考定之如此。屚,屋穿水下也。故云‘取屚下之义’。……今字皆假漏为屚。” 从现有资料看,漏应是汉代出现的文字,实物资料较早出现于干章A铜漏壶,作
。武威医简作
。 《说文》小篆屚的写法,见于睡虎地秦简,作
等形,它与后世隶楷相接续,是一种可靠的字形。就屚、漏的关系而言,先有屚后有漏,漏是屚的增累字、分化字,已成共识,无须多论。 就篆隶字体而言,许慎对屚的解释,以及段玉裁对许慎的注释也都是很正确的。 屚的本义应该是漏雨的意思。睡虎地秦简《效律》22、《秦律十八种》164“仓屚朽禾黍”,《为吏之道》33“屚屋涂塈”,《秦律十八种》176“入禾,发屚仓”,银雀山汉简《守法守令等十三篇》864“恐处藏之空屚”,用的都是本义。 问题是,尸何以象屋形,颇令人费解。 在《说文》尸部字中,和屋有关的有四个字:居和屒的引申义与屋有关,屋和層的本义与屋有关。
探讨尸为什么可以表示屋,居、屒可以不论,只需关注屋和層就可以了。 《说文·尸部》:“
,重屋也。从尸曾声。”徐锴本不收“層”字,古书往往只写作成、曾。“層”在先秦古文字中没有出现,一般认为是一个后起字。王煦甚至认为層是新附字误入正文者(参见李学勤主编,2012:748)。因此“層”字对探讨屋字从尸意义不大。
后来出现的从尸表示房屋的字,也是受到屋字的影响的缘故。如前文提到的“層”,就是其中的一例。至于汉代以后,一些从尸的字写作从广、从厂,则是纯粹的书写省变,与尸表示房屋义无关。性质不同,不可相提并论。 从上面的论证看,在战国晚期以后的秦系文字里,尸形确实可以表示与房屋有关的意思。屚字从尸表示房屋,应该是可信的,但是从尸形表示房屋的大背景看,从尸从雨的写法出现得也不会太早,应在籀文和古隶之间。
这个字从宀。《说文·宀部》:“
,交覆深屋也。象形。”宀实际上就是尖顶房屋的侧视形。楚文字中的这个与秦系文字中的屚,构形意图是很相似的,都是表示“屋穿水下也”,因此完全可以加以认同。 《包山楚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文物出版社1991年(简称“包山”)。《保利藏金(续)》,保利艺术博物馆编,岭南美术出版社1999年。《郭店楚墓竹简》,荆门市博物馆编,文物出版社1998年(简称“郭店”)。《古玺汇编》,罗福颐主编,文物出版社1981年(简称“玺汇”)。《甲骨文合集》,郭沫若主编,胡厚宣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中华书局1978-1982年(简称“合集”)。《金文总集》,严一萍编,艺文印书馆1983年(简称“总集”)。《里耶秦简》(壹),湖南省考古文物所编,文物出版社2012年。《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中西书局2018年。《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小组编,文物出版社2001年。《说文解字系传》,[南唐]徐锴,中华书局1987年。《说文解字注》,[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望山楚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著,中华书局1995年(简称“望山”)。《武威汉简》,甘肃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中华书局2005年。《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简称“花东”)。《殷周金文集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中华书局1984-1994年(简称“集成”)。《殷周金文集成释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岳麓书院藏秦简》(壹),朱汉民、陈松长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中国历代货币大系1·先秦货币》,汪庆正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注音版说文解字》,[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愚若注音,中华书局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