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部族军的屯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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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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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199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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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朝的军队,大体上分成宫分军、部族军、州县汉军、渤海军和属部军四大系统。每类军队的职能各有侧重,宫分军以轮直宿卫行宫为主;部旗军和五京州县汉、渤海军镇戍地方,镇戍方式、分布区域则迥然有别。遇有战事,各军均有出片之责。属部军只在必要时征用,出军多寡并无严格要求,平时留在本部落,强悍者叛服无常,屡启边衅。本文仅就部族军的屯戍问题作初步探讨,恳望得到大家的指正。

      一、部族军的屯戍制度

      在契丹八部的基础上,契丹贵族通过战争掠夺和领土扩张,至辽圣宗时期,辽朝的部族体系臻于完善。依照与皇室亲缘关系的远近及国家对其倚重程度的强弱,辽朝诸部族可分成四个层次。核心的一层是所谓“内四部族”,即遥辇九帐族、横帐三父房族、国舅帐拔里、乙室己族及国舅别部。这是独立于诸部落之上、升帐分的显贵家族。其次是四大王府,为大部落,包括五院部(北大王府)、六院部(南大王府)、乙室部(乙室王府)、奚六部(奚王府)。第三层是诸小部族,其中多数为“俘获诸国之民,初隶诸宫”,圣宗时以“户口藩息置部”[1]。最外层是属部。

      属部以外的辽朝各个族帐、部落,“部落曰部,氏族曰族。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2],各有分地,从事耕牧生产。族帐、部落集生产、行政、军事职能于一体,部民“胜兵甲者即著军籍”,[3]兵民合一,平时耕牧生产,战时出战。每个族帐、部落组成一支军队。内四部族军直接对辽军的最高统帅机构北枢密院负责,其它各部落军分隶于北、南二宰相府,再受统于北枢密院。

      部族军战时应诏出征。辽朝每逢兴兵,照例要从诸道征兵。部族军,尤其是四大部落军,多在选中,且为冲锋陷阵的主力部队。为慎重起见,辽廷规定,五院、六院、奚部军遇有调发,虽受诏书仍不得发兵,必再上奏,待皇帝派大将持金鱼符来,方准合符出兵[4]。

      平时,部族军则以镇戍边地为职责。辽朝在境内划设了几大边防军区,置招讨司或统军司(契丹语皆称详稳司)为负责一方边务的机构。诸部落分属北、南两宰相府统领,同时又“分隶诸路详稳、统军、招讨司”,[5]承担该边防区的镇戍任务。戍边是部族应尽的义务,所谓“众部族分隶南、北府,守卫四边”[6]。部族与斡鲁朵、捺钵并列,成为辽朝“以武立国”的支柱,正如《辽史·营卫导》所言:“有辽始大,设制尤密。居有宫卫,谓之斡鲁朵;出有行营,谓之捺钵;分镇边圉,谓之部族……立国规模,莫重于此。”

      大致说来,辽朝的西北、西南和东北边区,主要由部族军镇戍,兼有少量汉军、渤海军和宫分军。长城以南的燕云地区,主要以汉军镇戍,也杂有少量部族军。南京地区的部族军由南京统军司统领,汉军由南京侍卫亲军司统领,二者皆隶属于南京总管府(后改称元帅府)[7]。

      辽朝统治者为诸部划分了耕牧区域,指定镇戍地区,希望各部民“各安旧习,狃习劳事”,不放弃亦兵亦民的传统,保证“家给人足,戎备整完”[8]充当朝廷强朝弱附、钳制四方的有力工具。根据各部的实际情况及军事上的需要,部族的戍区有的与分地相近或戍守本部,有的则远离本部、戍守境外。前者如薛特部,“居慈仁县(上京道永州属县)”,撤里葛部“居泽州(隶中京道,今河北省平泉县西南)东,”[9]二部皆“屯驻本境”。[10]内四部族驻牧于契丹腹也,也以戍守本部为主。后者如以大、小二黄室韦编置的突吕不室韦、涅刺拏古二部(合称黄皮室军),军事防戍区位于泰州(分黑龙江省泰来县西古塔子城)以东,而阅落分地则靠近契丹腹里地区[11]。突吕水部本部放牧于长春州(隶上京道,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西,戍军却隶属西北路招讨司。

      戍区远离分地的部落,部民一般分成戍守户(行者)和留后户(居者)两部分,轮番戍边[12]。戍守户即“边防户”,包括戍军及其家属的全部或部分,他们“生生之资,仰给畜牧”[13],且牧且守。朝廷并鼓励戍军屯田自给,建立了公田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此公田制也。”[14]留后户则“番居内地,岁时田牧平莽间”,在本部落的人地内从事生产。“凡戍军隶节度使,留后户隶司徒。”[15]各部大王或节度使、都监统帅戍军镇驻边地,司徒负责管理留后户,并为前方戍军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国家不必负担部落军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马匹、武器也由军士自备,实行军需自给。原则上,各部“选富民防边”,兼行补役之法,遇有“逋役不归,在军物故,则复补以少壮”,随时补调,“苟无上户,则中户当之。”[16]辽朝从而建立起别具特色的部族军屯戍制度。

      辽朝中期以来,为加强对西北民族地区的统治,在漠北建置了一系列边防城,征调部族军屯戍其中。早先,辽朝在漠北阻卜、乌古等民族地区“不营城邑,不置戍兵”,兼用军事征伐、政治怀柔的政策,并内迁诸部以弱其势[17]。后来,阻卜等部渐强,叛服无常,令辽朝统治者大伤脑筋,“讨之,则路远难至;纵之,则边民被掠;增戍兵,则馈饷不给。”[18]辽廷遂采纳西北路招讨使(别称阻卜都详稳)萧挞凛的建议,陆续在漠北建立军事城堡。统和二十二年(1004)首置镇州建安军(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布尔根省青陶勒盖古城),“选诸部族二万余骑充屯军,专捍御室韦、羽厥等国,凡有征讨,不得抽移”。负责西北边防的西北路招讨司移置于此。这些边防城皆:“因屯戍而立,务据形胜,不资丁赋”[19],专和于军事屯戍,不作地方行政单位,不承担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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