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经验证明,任何以此经济转型均会对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产生深刻影响,并由此“扰动”社会阶层结构。在此期间,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减震器”——社会保障——就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确保社会保障工作平稳、有序、正常开展,以时代变化为背景进行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变革、实现改善民生的终极目标,也将引起广泛讨论。陈薇丹(2012),史安玲(2014)针对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应用问题进行了研究;刘铮,李厚喜(2013)给出了基于时代要求的社会保障政策绩效审计的方式与方法;于萍,王丹,逢美莲(2015),张显忠(2015)分别针对社保基金绩效审计防范国资利益输送的机制与路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张宏翔,许贝贝(2016),王晓丹(2016)以经济转型为背景,探究了社会保障审计改革和社会劳动保障资金绩效审计等问题;戚闽粤(2017)针对三位一体的社保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进行了研究;袁春梅(2018)针对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目标与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得出了有价值的结论。除了在理论界和学术界针对社会保障基金及其审计问题予以了深入关注外,由于社会保障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更是能够引发人们的注意。尤其在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问题上,认为只有切实有效的开展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才能最大限度地破解制约社会保障基金征收、保管和使用的困境,才能为政府与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反馈信息。基于这样的事实,接下来就针对新时代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制度困境与发展进路等问题展开讨论,希望借此得到有价值的管理信息。 一、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内容 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指的是审计机关借助科学、规范的绩效方法与评价标准,对社会保障部门和下属机构的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与执行效果、管理与运作基金的活动情况、使用管理基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等内容开展的科学、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估,其目的在于确定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支出项目与预期目的之间的差距,为提升社会保障基金的社会效益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按照国外已有的绩效审计经验,针对社会保障基金开展的绩效审计工作能够规范基金的运行秩序、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与管理效率,并为其提供有效的制度性保障。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工作起步较晚,有待进一步完善。截止到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主要涉及以下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的绩效审计 绩效审计既是我国的重要审计目标,也是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社会保障审计面临的审计环境和社会保障审计工作的发展现状,使社会保障资金的审计目标重点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成为必然。社保基金主要是面向企业、职工个人征收,普遍存在覆盖面窄,企业瞒报少报缴费基数等违法问题。具体说来,首先要加强对社保扩面征缴的审计。目前仍有不少城镇居民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在此情况下,审计机关应认真检查国家社保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社保扩面征缴情况,促使经办机构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其次,要加强对故意偷逃、漏缴保费单位的审计。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征收环节的审计,突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检查申报缴费基数是否真实,是否足额缴费,有无漏缴或少缴的问题,使社保基金的完整性得到保证。 (二)社会保障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绩效审计 社保基金的内部控制制度应涉及两个层面,一个是各部门内部对社保基金的控制制度,它是部门为了确保社保基金运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率性而设立的管理制度;另一个是多部门之间协调的控制制度,它是各部门为了共同确保社保基金运作的安全、完整而形成的互相协调、相互制约的制度。在评价内控制度时应重点关注社保基金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内控制度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各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是否明确,是否按规定分别单独核算各项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管理的基金收支情况是否清楚等内容。一是审计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监督情况。如管理机构责任机制是否健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因管理效率低下而增大了社保基金运行的风险。二是审计社保基金完整、保值增值情况。如审查社保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有无设立过渡结算账户;社保基金是否保值增值,有无私自挪用、强行侵占等情况。 (三)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管理的绩效审计 开展社会保障效益审计,对于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升社会保障审计的层次和水平、保障公民社会保障权利的实现具有深远的意义。一是检查社保基金使用是否按照预算厉行节约、开源节流,是否将资金真正的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等;二是审查支出的效益情况,是否按规定标准、流程及时、足额发放,收支是否平衡,有无出现入不敷出等问题。社保基金使用管理的效益性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社会效益在于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仍能享有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安定;经济效益则是尽可能地争取赢利,使社保基金的收入大于支出。前几年,由于受银行存款利率下调的影响,社保基金收益率也不断下降,社保基金的投资效益较差,社保基金资源管理效益性目标难于实现。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社保基金管理部门、经办机构或个人有无违反规定随意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用于投资、放贷、经营、搞基本建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