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与控制方法

作 者:
兰飞 

作者简介:
兰飞,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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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因其企业性质特殊性,其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审计监督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制度完善的重要推动工具。201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规定》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又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

      该《规定》第三条提出“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因此,通过分析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探寻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是提高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重要途径。

      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文献综述

      (一)国有企业受托责任理论

      国有企业受托责任是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理论基础。目前的研究一般认为受托管理者以更高的责任感和自律性去促进国有企业的高效发展。西方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最早起源于受托经济责任的研究,一般认为受托关系存在于社会关系的各个环节,包括企业员工与企业所有者的生产受托关系等等。而审计,在于通过外部监督关系而使受托关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有效开展。我国对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调查起点也是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杨春(1997)提出,企业管理者只具有对资源的分配和经营权,并非实际拥有所有权。国有企业因其资源归属国家,其受托管理者需要具备更高的企业管理职责,具有更高的社会责任意识。国家成立了专门的审计组织,通过外部监督力量的介入,督促监督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履职尽责。

      (二)国有企业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依据。信息不对称最早起源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产生,由于两者利益目标不一致导致两者行为选择时会存在矛盾,进而引发双方在提供信息方面的不完全透明性和有选择性,最终因为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风险。国有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主要表现为受托进行企业管理的职业经理人,会从有利于其业绩指标等角度隐去不利信息再向委托人汇报,进而导致资产所有者无法依靠仅有信息做出最有利于国有企业未来发展的规划和决策。

      国家审计与国有企业之间通常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一般会影响国家审计行为的绩效(丁燕萍,2018)。基于此,更是基于国有企业性质的特殊性,信息不对称促进了国家审计制度与政府审计的快速发展(韩晓梅,2009)。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前提,通过测算国家审计机关与国有企业经济管理行为的发生概率与博弈模型(陈红,2013)可知,外部审计监督力量的引入可以有效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此类风险,外部审计力量的监督更可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全面降低因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国有企业经营风险。

      (三)国有企业权力制衡理论

      权力制衡理论是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的实践依据。权力制衡理论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时期,其核心是三权分立而形成的权力之间的监督和制衡,权力制衡也是权力监督和约束的主要形式。权力制衡涵盖社会个体、团体、媒体等社会主体力量的制约,即每一种权力的存在都有其他可约束和监督该权力的另一种力量存在,达到社会权力的稳定存在和社会秩序的正常有序。而国有企业因其资源来自国家,其内部经济建设和管理需要有更大的外部监督力量去制约相关领导人的决策,以更有效地保护国有资源不受侵害。

      正是因为外部监督力量的刺激,不仅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在标准范围之内行使职权,还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而强化一把手的权力制衡,积极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以更强烈的竞争意识去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袁国辉,2013)。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外部监督力量,会促进国有企业在管理决策与经营行动中贯彻和维护好股东利益,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李德荃,2018)。

      (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理论

      公司治理理论是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构建基础。公司治理理论认为公司除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目标之外,还应该制定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约束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例如通过制度约束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调企业与外部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而国有企业因其企业股权的特殊性,公司治理方面更为严格。

      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需要从国有资源管控的安全性、社会影响的深远性等特点出发,在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时需要形成完整的外部监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工作,从多方面形成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管理和激励,有效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审计不仅能够促进央企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还能够切实提升央企上市公司的真实业绩水平(蔡利等,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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