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治理与审计的内涵及联系 (一)审计的内涵 审计活动历史悠久。从中国来看,早在商朝既已经出现会计,西周设大宰负责管理财政。夏朝设“百官”监督贡赋收支,已经初具国家审计的形态。春秋战国时期管仲提出了“明法审数”的审计思想,秦朝时专门设立御史大夫职务负责审计监察事务。唐朝的“比部”、宋朝的“审计院”、元明清的“都察院”都是类似于拥有经济监督职能的审计机构。从西方来看,公元前500年罗马已出现庄园内部审计。早在18世纪英国即已经出现提供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职业。1933年美国《证券法》颁布标志着美国社会审计制度诞生。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审计起始于财政监察,是财政管理问责的机制。当代审计活动主要包括合法性、真实性、经济效益等原则要求。审计是由专设机关独立对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事业组织等财务会计账目进行审核、检查,对其财政支出进行依法有效监督的行为。我国现有的政府审计机构由国家审计署统一组织管理,具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其主要职责包括有效审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监督有关部门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经济职责的履行状况等。 (二)国家治理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政府具有双重职能,除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之外,还需要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由此国家治理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20世纪中后期西方发达国家积极致力于推动公共管理改革,“治理”理论研究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在借鉴国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之上,我国学者立足中国实际,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研究的范式。例如,王浦劬将国家治理界定为多元主体参与协商的治理活动。本文认为国家治理体系是关涉权力配置与运行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不能单纯理解为某个单一领域的政府治理,还应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态等多个领域。综合学者们的不同观点,国家治理可以被视为社会组织、政党等多元主体以协作的方式,通过法律、制度对政治、社会、经济、生态等多个领域进行管理、协调,以维护社会秩序、提升经济效益的活动。目前国家治理的目标包括法治、善治等。其中,善治是指政府和社会经济监督公众共同管理公共事务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的理想状态,是最大化公共利益的过程。 (三)审计与国家治理的联系 从国家治理视角看,审计与国家治理密不可分。审计应国家治理的需要而产生,其服务于国家治理,其成为国家治理的组成部分。审计工作的内容、方法随着国家治理的目标、要求而相应地进行调整。审计有助于实现反腐倡廉,监督并促进财政收支平衡,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优化国家治理,提升国家治理的成效。从国家治理层面来看,政府审计制度发挥着预防、揭示和抵御等“免疫系统功能”,这有助于对国家治理形成监督,维护经济安全,化解治理风险。习近平主席在2018年5月召开的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了审计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作为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一项制度安排,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基于此,应在国家治理的视阈中去探索审计的发展。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改革与创新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在国家治理过程之中的良治、善治等目标影响、指引了国家审计的创新和改革方向。当前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更新审计理念,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计改革创新,探究审计参与当代国家治理之科学路径,发挥审计的应有价值与作用,以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一)新时代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改革与创新的总体思路 十九大会议报告明确了我国已经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发生新的变化,审计环境也随之发生改变。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提出,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情况之下,我国审计工作必须转变观念,走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之路。我们需要关注对国家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审计,提高审计的战略性。与资本主义社会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注重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为此,我们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功能要更加注重促进公平和效率的统一,从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十九大会议报告中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内嵌于国家政治制度和监督制度的整体设计之中,应当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其法定性、独立性、专业性和全面性等特征,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通过建立稳定畅通的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复合型的权力监督网络。为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需要,构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独立性、全面覆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体制是新时代我国审计改革与创新的总体方向,以此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现法治、善治、良治相互统一。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改革探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我国审计工作需要达到新的更高要求。我国原先的审计管理体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对审计工作存在一定的制约,需要及时进行相应的一系列改革。 2018年2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审议,当年3月依据该改革方案,作为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中央审计委员会正式成立,习近平主席担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建立中央审计委员有利于审计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统筹安排,为深化我国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2018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主持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时强调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并且指明了改革方向,即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审计工作集中统一,统筹安排、全面覆盖。国家审计全覆盖是一种多层次、多角度、无盲区的审计监督模式,是由国家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对国有资产、公共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全面持续的监督审计。十九大会议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建立新时代国家审计全覆盖制度是当前审计改革的重要目标。考察之前我国审计的情况,审计机关主要把注意力聚集于检查和审核政府部门的大案要案,这与司法系统的监督惩治职能出现了交叉,导致机制低效。为此,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之中,应依法确保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同时需要增强审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学者调研发现目前国家审计对象主要集中为公共资源资金的分配、使用者,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审计面窄,审计信息披露不足,审计机关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存在查处慢、反馈慢、落实难等问题,这些现象在地方审计机关表现尤为突出,影响了审计效果,需要对此加以改革,以适应国家良治对审计的要求。因此,我们需要强化党对审计机关的领导,采用统一组织、上下联动、交叉开展的方式进行全范围、全过程审计,切实落实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制度。我国审计工作在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之下,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可以与监察委、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形成协同工作机制,共同依法构筑全面高效、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