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初农村典型调查资料的研究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奎松,华东师范大学 历史学系,上海 200062 杨奎松,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史研究。

原文出处:
历史教学

内容提要:

研究共和国史,离不开官方史料。任何史料的生产都有其特定的条件和背景,但这并不妨碍历史研究者依据各自研究的目的来利用它们。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结合各种相关史料,小心地勘验求证,同时掌握到史料形成前后制度、权力、政策、人事各个方面变动的情况,官方史料也一样能有其他史料无法替代的研究利用价值。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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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9)08-0003-13

       目前从事中国现当代农村历史研究的学者,所利用的文献史料大致可分为六类:第一类是日本人及其伪政权对中国东北、华北、华东农村及农民生产生活实态的“惯行”调查资料;①第二类是20世纪20年代北京政府和30年代南京政府相关农业部门所做的全国性调查报告,以及具有官方背景的国民党中央政治学校地政学院学员的农村调查资料;②第三类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从事农村问题研究的一批专业学者所做的,主要着眼于地区及个案的各种调查资料;③第四类则是中共革命年代各个根据地分别进行的阶级、土地及农村经济情况的调查资料;④第五类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出于政治或经济的目的,也包括部分研究者所做的相关农村的调查;⑤第六类是各种保存或流散于民间的农村基层史料和农民个人日记笔记等。本文涉及的主要是第五类,这里姑且称之为官方调查资料。

       新中国成立后由党政及其相关部门调查所得的这类官方调查资料,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官方政策导向性较强,因而其调查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往往容易受到质疑,从而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它们的利用价值。但严格地说,今天的研究者多半还是会结合民国年间的各种史料和数据,参照着利用这类调查资料。那么这类资料是否可用呢?本文这里要谈到的《武昌县锦绣乡典型调查》,就属于这类资料。其利用价值如何,下面即略作一粗浅的研讨。

       《武昌县锦绣乡典型调查》现藏于湖北省档案馆,档号SZ1/2/113,共分八个部分,由中南局和湖北省委下派的“锦绣乡调研组”调查撰稿,形成时间约为1952年3-4月。⑥调查材料中部分内容,如“第八部分:复查后农业生产情况与问题的调查报告”,已收入中南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土改委”)调查研究处1953年2月编辑出版的内部资料《中南区一百个乡调查资料选集(生产部分)》;有关抗战前、新中国成立前和土改后的阶级关系变动情况的一些数据,也已收入到中南军政委员会土改委同时编辑出版的内部资料《中南区一百个乡调查统计表》中。在湖北省档案馆保存的数量庞大的各种各样农村调查资料中,该调查报告的部分内容能够被作为代表性案例资料,收入到土改委编辑出版的调查资料集中,足见这一调查的典型性及其价值是得到了当年中南局土改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和重视的。而今也有学者在对近现代中国土地关系问题的研究中,利用到事实上是由中南局土改主管部门编辑的这套资料,包括利用到其中和锦绣乡统计数据资料有关的数据。⑦

       一、《典型调查》内容简介及特点

       《武昌县锦绣乡典型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即《战前至解放前关于地主阶级、富农及农民阶级户口异动变化情况及原因的调查报告》《战前、解放前及全面社会改革运动中对地主阶级情况与打击消灭程度的调查》《关于乡级各种组织部调查》《复查工作的总结报告(大概作法与过程)》《复查中遗留的几个问题》和《复查后农业生产情况与问题的调查报告》等。和一般常见的中共各级部门所做的阶级、土地、租佃、剥削关系调查,以及土改情况调查、农村经济调查的格式相比,此类材料虽然也叫“调查”,却鲜见各种统计表格和数据的举证及对比,更侧重对微观的个案的考察和对事实经过的说明。因而,此调查多半更像基层组织的工作报告,建立在个案说明基础上的状况分析很充分,专业性的数据统计表格很少。⑧

       比如,《战前至解放前关于地主阶级、富农及农民阶级户口异动变化情况及原因的调查报告》,按照一般调查的做法,是完全可以通过统计表的方式,通过抗战前、新中国成立前地主、富农和中、贫、雇农的户数及其他方面变动的数据对比,来加以说明的。但该报告却主要采取了文字说明和举例介绍具体原因的办法。这种办法虽然看上去有些复杂,不易一目了然,但却能够让读者了解看上去很简单的数据增减背后更复杂的情况。

       像该报告提到该乡战前有地主12户,新中国成立前增加到15户时,就特别说明,这一数字的变化,并不是简单增加了3户地主的问题。实际上原来12户地主里未变动的只有6户,有3户离开了,有3户下降了,但因为有3户地主分家出来成份未变,又有6户上升为地主,这才有了15户地主这个数字。

       富农成份的升降也是一样。表面上,抗战前富农9户,到新中国成立前升为12户,似乎9户未动,增加了3户。实际上,原来9户富农中两户上升为地主,两户下降为中农,两户下降为小土地出租者,没有变动的只有3户,从中分家分出1户成份未变,原有富农只剩下4户,因为有8户从中农和贫农升上来,富农这才变成了12户。

       由此可知,报告采取这种写法,很可能也是报告撰写者有意为之。因为它能更具体地介绍这些地主、富农、中农等上升、下降的主要原因,有助于强调编者的看法,即当地农民各个阶层间相互流动的基本原因是什么,从而加深读者对近百年来中国农村状况,特别是湖北当地农村阶层变动问题的了解。⑨

       《战前、解放前及全面社会改革运动中对地主阶级情况与打击消灭程度的调查》,着重介绍的是该乡地主罪恶、剥削、反抗和新政权三度打击的情况。报告中没有提到富农被打击的情况,但详细说明了地主被镇压的情况,明显是考虑到了当时政策法规的明文规定,并不等于说富农在运动中没有受到相当的打击。这一点在“复查”报告等资料中即多少可以看出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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