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屠杀的事件性与后创伤主体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月琴,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电子邮件:hbuhyq@126.com

原文出处:
国际新闻界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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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1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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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忆的纹理:媒介、创伤与南京大屠杀》,李红涛,黄顺铭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322页,ISBN:978-7-300-25204-9,50元。

      Li Hongtao & Huang Shunming,The Texture of Memory:Media,Trauma and the Nanjing Massacre.Beijing:China Renmin University Press,2017.322 pages.ISBN:978-7-300-25204-9.¥50.

      在我们关于二十世纪的记忆版图中,南京大屠杀和欧洲的犹太人大屠杀是最难以被磨灭的人道灾难记忆。大屠杀事件是不同寻常的,不仅造成亲历者强烈的心理震撼,也在后世形成象征层面的持久的文化创伤。在文化社会学意义上,事件是创伤情感的凝结点,也是记忆的起点和触媒。在思想意义上,“事件”还是一种有关历史本体的认识论方法。“事件”“创伤”和“记忆”相互缠绕和交织,构成一个关于大屠杀的理论空间和阐述地带,许多思想家在此展开探索和反思,提炼烛幽索微的概念。南京大屠杀事件及其记忆连接了历史、政治、文化和媒介研究的诸多领域,激活人们多样化的思考。不过,相较于纳粹大屠杀来说,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研究还远未充分,知识和理论产出不足。学者李红涛、黄顺铭的新著《记忆的纹理:媒介、创伤与南京大屠杀》是以记忆理论与创伤理论为框架,通过细腻的材料分析,追溯南京大屠杀创伤叙事在各类媒介、场所中的建构、扩散与再生产,以及这种创伤叙事所面临的争执和挑战,检视在各类媒介场景和媒介表意实践中,南京大屠杀如何被表征、被中介化为文化创伤,并生产创伤记忆(李红涛,黄顺铭,2017)。此书沿用了记忆现象学的路径,理论视野宽阔,分析鞭辟入里,不仅拓展和深化了国内媒介记忆与文化创伤的研究领域,也丰富了关于大屠杀的整体研究维度。

      本文在阅读《记忆的纹理》的基础上,试图从事件哲学的角度再度阐述南京大屠杀事件及其创伤记忆,通过引入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吉尔·德勒兹(Gilles Louis Réné Deleuze)、阿兰·巴迪欧(Alain Badiou)等人的“事件”和“后创伤主体”概念,探讨大屠杀事件及其创伤如何影响和改变我们的主体性,并反思媒介在这个创伤构型过程中的作用。在南京大屠杀被构建为文化创伤并确立为国耻的今天,本文尝试探讨这样的问题:如何在记忆的基础上超越创伤,克服后创伤主体的记忆病理和精神症候,去健全自身的主体性,创造心灵、交往和传播的繁盛;如何超越以民族/国家认同为单一的思考框架,去追寻大屠杀的记忆正义和普遍的思想责任。

      一、事件哲学及其意涵

      在汉语词典里,事件是“历史上或社会上发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在政治社会学者看来,事件之所以成为“事件”并不在于其本身的“大小”,而在于它对利益相关人或所处社会的连带意义,也正是在“意义”这一点上,事件具备成为一种社会秩序转换中介的潜能(李飞,2016)。事件还是一种关于历史本体的认识论方法,20世纪的西方思想家围绕事件与历史的关系展开论述,形成了事件哲学。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吉尔·德勒兹、阿兰·巴迪欧、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和斯拉沃热·齐泽克等人都曾对“事件”(event)这个概念投注了深切关注。在法国思想界,“事件”作为一个区别于年鉴学派的重要分析工具,被用来重新思考历史的连续性与断裂性、当下性、时间和因果关系等问题。不过思想家对“事件”的理解不尽相同,福柯从知识的认识论角度谈论“事件”,而巴迪欧将“事件”的断裂性视为世界的本体之构成(巴迪欧,2017)。吉尔·德勒兹更强调变动和生成性,其思想更被评论家冠以“事件哲学”的称号。齐泽克的著作《事件》则以一种黑格尔式的综合视野,将“事件”类型化为自然灾害、疾病、祸患、恐怖极权、杀戮等这些政治与社会现实。他以疾病、爱情和哲学等“事件”为隐喻,结合拉康的精神分析、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分析以及大众文化研究,进一步提炼出“事件性”概念,以洞察事件的创伤性后果与主体性之间的复杂关系。他们的思想对重新审视大屠杀事件及其记忆具有诸多启发。

      (一)事件性

      在齐泽克和德勒兹看来,事件是出人意料地打破惯常节奏发生的,事件乃是一个激进的转折点。但事件是超越性的,既超越当下,又影响未来,在时间的延绵中永久“生成”。事件的真正维度是不可见的(齐泽克,2014/2016:211;德勒兹,2017:25-29)。界定事件的第一种方法,是将事件视作某种超出了原因的结果(齐泽克,2014/2016:4)。人们往往从结果去回溯原因,事件的结果于是以回溯的方式决定自身的原因,原因和结果因而呈现出认识上的循环结构,形成先验的因果链条。事件故而倒果为因,埋藏更多线索,改变历史的路向,这就是事件中的因果性,也就是“事件性”。因果性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它区分出先验论和存在论两种哲学进路,并链接历史本体的认识论领域。在事件性形成(主要是因果链条形成)过程之中,情感、意识/无意识、符号、表征、权力、欲望等因素渗入对事件的回溯和叙事之中,构成事件性的质料,也形成关于事件的“记忆之场”(诺拉,1992/2015),在记忆和历史之间形成持久的张力。事件性因而既指向记忆,也指向历史和哲学,是关于过去、当下与未来的时间关系,它揭示了当下如何统摄过去,影响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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