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穆公“子母相权”论与货币的层次结构

作 者:
何平 

作者简介:
何平,中国人民大学。

原文出处:
中国钱币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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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语·周语下》[1]的《单穆公谏景王铸大钱》,是单穆公向周景王提出的劝谏记录。东周景王,名贵,周灵王之子,公元前544年—前520年在位,对话的当年指公元前524年。单穆公,名旗,春秋晚期政治家,单静公的曾孙,曾为周景王和周敬王(前519年—前476年在位)的卿士。卿士为周朝的执政大臣。

      《国语》是一部西周到春秋王侯卿士大夫治国言论的原始资料汇集,系当时周王室和诸侯各国史官在这一很长的时期分别写作而成。它的主体是记载治国言论,属于说理文字,主体内容的前后均记载了言论的前因后果。记载的时间跨度,上起周穆王下讫鲁悼公,大致在公元前967年至公元前453年,历时514年[2]。

      就这篇劝谏文书而言,日本著名经济史学家加藤繁有《周景王铸钱传说批判》专文进行辨析[3],认为以子母相权为骨干的周景王、楚庄王的故事,以及《逸周书》里大匡解中的记载,都可以看作是战国中期以后编撰出来的。《国语》里的这一篇,“不过是为了说明适当地运用所谓子母相权的制度的办法,并且说明妄自变更货币是苦民病国的原因,带来了周室衰亡史的一页,所以,既没有景王真正铸造大钱的事情,也没有单穆公真正加以谏止的事情。”

      吴良宝先生利用新近考古成果和文献互证,对本篇的真实内涵提出了新的认识[4]。已有的研究表明,春秋中晚期中原地区,既不铸造刀币,而圆钱远没有出现。当时周、郑等国铸造的是平肩弧足空首布币,这就可能是周景王铸造的“大钱”。《国语》周景王铸大钱,是目前最早将铸币称为“钱”的例子。在战国早期,才出现大、小钱并行“二等制”的货币流通的情况。整个先秦、秦与西汉时期,只有战国时期铸行过分等制关系的钱币。所以,周景王铸大钱可能是战国中晚期所伪托。也有人认为,从秦以后中国铜铸币只是一个铜钱即“一钱”这种单一货币安排来看,先秦时期所谓的“子母相权”更可能是“在金属铸币的体量、面额由大变小并最终统一于铢两圜钱这种漫长过程中大小铸币暂时并行流通(这是本质)的表象而已。”[5]在我们看来,在初始铸币流通的情形下,人们对货币仅有朴素的认识,单一货币安排的目的在降低伪造的监管成本。由此推论,单旗的子母相权论,毋宁说是一种在保持单一货币原则之下以新钱代替旧钱的善后安排,它体现了“轻重论”宏观经济思维路径下,货币在与商品相对比较中体现价值的理念,发展为货币与货币在相对比较中进行替换的策略。这既符合中国后来货币形态演进的单一货币走向,也符合单旗劝谏的目的在保护“小钱”持有者的原来利益,不侵夺民财并引发社会问题。他没有提出大钱适于大额交易,小钱适于小额交易,因为金属货币本身价值的大小与重量成正比,面额大钱币就更重。

      《国语》历史记录的目的在于启示后人。周景王姬贵是周平王东迁雒邑之后的第十二位周王,景王二十一年(前524年)距平王东迁有246年。东周王室与各诸侯国的关系经历了巨大变迁,随着一些主要诸侯国国力的增强和相继称霸,东周王室作为“天下共主”的政治地位已是形同虚设。周景王本身的处境,政治上,早已成为任凭诸侯国摆布的“傀儡”,经济上,国力复兴苦无良策,王室财用日渐衰竭,最终只能选择“铸大钱”,推行货币贬值政策。在当时各个诸侯国政治经济竞争日渐加剧的情形下,周景王的这种货币政策选择势必导致“厚取”和“离民”的严重后果,从而进一步加速王室的衰败。因此,遭到像单穆公这样的有识之士的竭力反对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我们抛开其历史记载真实性的一面不谈,它在讽谕论辩中却体现出深刻而重要的货币思想和原理。

      单穆公通过“子母相权”的论辩,提出了单位基准货币的确定及其根据、灾荒条件下“先王铸币说”的铸币起源论,以及货币职能及社会功能等货币理论问题,弥足珍贵。

      文献首先提出了单位基准货币的概念。一个单位的钱币大小,体现了宏观经济状况变化对单位基准货币的要求。单旗用“轻重”来表达宏观经济状况,也就是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状态,体现为物价水平。如果物价上涨,就货币的购买力而言,钱币的价值便“轻”,物价下跌,钱币的价值便“重”。适应经济冷热物价高低的变化,在单一货币形态流通的情况下,就应当按照“子母相权”的原则,调整单位基准货币的重量。由于金属货币条件下,不存在面额与钱币实体的分裂,一个钱币就是一个货币单位,一个钱币重量的调整体现为一个单位货币重量的变化,也可视为货币单位的调整。

      “量资币,权轻重”,是指国家在考查物资和货币之间比例关系的前提下,权衡货币的轻重,也就是货币的购买力或物价水平,看货币的大小是否适应社会商品流通的需要,以便解决由于货币的大小不合适给商品交换带来的困境。当货币购买力低,物价高企时,人们感到货币太轻,就应当铸行“重币”投入流通,以“重币”为基准货币单位来计量原来“轻币”的价值,进行折价替代善后。这就是“母权子而行”,“子”是“母”的若干分之一,“母”为价值尺度,二者相权在于不让即将退出货币体系的“子”受到财富的损失。在相反的宏观环境下,物价下跌,物轻币重,单位货币购买力提升时,“重币”又显得不便,这样就应当铸行“轻币”,以“轻币”作为单位基准货币来度量“重币”的价值,来解决“重币”的退出和善后问题(此时“重币”是基准货币的若干倍)。这样,既能通过单位基准货币重量的调整来适应宏观经济环境和物价变动对货币提出的要求,又不至于让原有货币化为乌有。所以,“子母相权”是随着时间和形势的变化,动态地调整单位基准货币重量大小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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