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19)01-0201-08 “美育者教情感之应用是也。”[1]自1901年蔡元培在《哲学总论》中首次将德语的“美育”(Asthetische Erziehung)一词引入中国美学界和教育界以来,美育在建构、塑造中国现代审美精神的过程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同于美学理论的一般研究,美育是“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之目的者也”[2]。蔡元培对美育的界定准确地指出了美育研究的特殊性。一方面,美育以美学理论研究为根底,脱离了基本的美学概念、范畴、方法等方面的研究,美育理论的相关研究无法展开。另一方面,美育的根本的目的则在于“教情感之应用”。作为一种“应用”和一种教育,美育具有明确的实践性品格和现实性向度。美育的发展不能罔顾其在具体教育环节中的实践效果而仅在理论层面“凌空虚蹈”,美育理论建构的合理性必须接受美育实践现实合法性的检验。甚至对于美育而言,审美教育的良好实施往往比优秀的美育理论更重要,塑造出审美的人比培养出美育理论家和美学家更重要。因此,在当前随着审美教育再度成为教育学、艺术学和美学领域中的热点话题之际,如何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实施审美教育,推进美育理论建构,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 如果说,美育是在美学理论与教育实践双重变奏中的生成。那么,这一双重变奏中的两端共同构成了美育发展演变的核心动力。于是,当我们审视当前的美育问题时,首先应该面对这一双重变奏的当代呈现。其中,审美化、媒介化和微生活化的“微”时代最具有代表性。微时代正在深刻影响着当代美学理论的转变,也正在重构着当代教育的实施,从而形构了生成美育之双重变奏在新时代的呈现方式。具体来说,传统上,审美教育主要以艺术教育为实施手段,依托各门类艺术教学和各类艺术传播场所展开;美育理论则是以古典和近代美学为基本理论范型,借重康德、席勒等美学思想知识资源进行的相关研究。然而在微时代,传统美育的某些局限性已经显露出来。表现为:其一,现实的审美化使得非艺术而又具有审美属性的现象大规模出现,但以艺术教育为核心的传统美育不经意间将此类现象排除在外,美育的视野缩窄。其二,新技术媒介将社会空间的充分媒介化,消解了传统美育仰赖的相对隔绝的实施空间,静观式的鉴赏教育因其弱参与和互动性缺乏而遭到排斥。第三,随着当代美学理论向生活论、媒介论、环境生态论等方面转向的不断深化,传统美育所倚重的无功利审美观、游戏说等理论知识支点均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质疑和修正。而美育理论的当代建构尚未跟上美学理论的新变化,美育的理论知识资源缺乏更新,导致其逐渐丧失了现实针对性、阐释力度和指导价值。以上表现均构成了微时代的美育问题。 当代生活的媒介化进程是催生日常生活审美化的基础性力量,审美化与媒介化对于当代生活而言是一体两面的关系。这一点已经在费瑟斯通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和韦尔施的“重构美学”设想中得到了深入揭示。费瑟斯通指出,“充斥于当代日常生活之经纬的迅捷的符号和影像之流”是其“日常生活审美化”命题的三种含义之一。[3]而符号和影像之所以能够充斥于当代日常生活,正是电子媒介将社会生活广泛媒介化后的产物。韦尔施则区分了“深层审美化”的两个方面:“物质的审美化”和“非物质的审美化”。对于后者,他明确指出:“日常生活与微电子生产过程的交互作用,导致我们的意识,以及我们对于现实整体把握的一种审美化。……现实紧随新技术和电视媒介,正在证明自身越来越为审美化的过程所支配。”[4] 作为数字化媒介的晚近形式,相较于电脑和固定网络,微媒介的便携可移动性使这种媒介形式具备了一些特殊的形构能力,其产生了两个主要后果:第一,微媒介在时间和空间层面上对生活世界的强渗透性,使得传统的非媒介环境几乎消亡殆尽,个体的媒介化使得微时代成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媒介化时代。第二,微媒介的移动互联技术特性产生了不同于“受众”和“大众”的“微众”群体,微时代成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人都是文化媒介人”的时代。微媒介带来的个体媒介化和“微众”社会,催生出当代日常生活审美化中的新现象,“微”生活中的感性愉悦呈现出一种快适感(sense of the agreeable)特征,是混合着私人利害性、表演性、交往想象力与非反思性理解力的新型审美化快感。 微时代新型审美化快感的出现对当前的美育理论提出了挑战。一般认为,美育理论以“情感教育”本体论为主,其陶冶情感的对象是与理性分裂(本能的)或受到理性压制(异化的)的感性活动,陶冶之目的则在于将人本能的和异化的感性活动转化提升为感性与理性和谐共存的“审美情感”。不难看到,“情感教育”的美育本体论以康德式美学观为基础,而感性/理性二元认识论和无功利审美观是传统美育理论范型得以树立的前提框架,但微时代所催生的以快适感为特征的愉悦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美育理论所仰赖的这一美学前提。 首先,微媒介环境中的快感体验具备交往想象力的属性。这类快感不是纯粹生物本能意义上的非理性快感,并非与理性完全隔绝。就此而言,这类快感更接近于强调由想象力和理解力参与的康德式审美快感;而作为一种虚拟社交语境中的“表演”,微时代“晒”的愉悦带有鲜明的生活表演(performing live)色彩,是个体主动积极选择的产物。就此而言,这类快感很难被归入“异化”感性的范畴,甚至在准艺术意义上,此类“表演”快感允许人们将其看作一种生活交往“艺术”。再者,作为混合着私人利害性和非反思性理解力的快感,媒介化个体在微媒介环境中的愉悦体验在根本上是一种非普遍化的愉悦满足,即自娱自乐,并不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就此而言,这类快感又不同于以共通感为先验范畴且具备反思性的康德式审美快感。因此,微时代的愉悦在感性/理性二元认识论中难以清晰界定,也并非无功利的超越美学所能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