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美学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一种崭新的美学形态,生态整体论是生态美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曾繁仁教授就认为生态美学“致力于在当代生态文明的视野中建构一种包含着生态整体主义原则的当代存在论审美观”①,这说明生态美学作为生态文明时代的美学形态是以生态整体论为基本的方法论原则的。与此同时,生态美学对美学的哲学基础有了新的突破,“生态美学使得美学的哲学基础由传统的认识论过渡到实践哲学,并由人类中心主义过渡到生态整体主义”②,生态整体主义构成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它突破了之前认识论美学和实践论美学研究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同时也突破了西方环境美学的“自然全美”的“生态中心主义”倾向,从而走向一种“生态人文主义”(其中包含了生态整体主义的重要内涵)③。曾繁仁教授主要是从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此在与世界”的关系,亦即“人在世界之中”存在出发,论证了“生态整体论”问题④,从“形而上”的哲学思辨层面为生态美学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然而,如果我们不是从“形而上”的思辨哲学层面出发,而是从“形而下”的人类审美感知出发,去论证生态整体论问题,就会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因为人类的感知和认知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在具体时空中把握生态整体的不可能性。美学毕竟是居于“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的一门学问,生态美学也不例外,如果仅仅从哲学思辨的层面论证生态美学的生态整体论问题,生态美学就会处于“凌空高蹈”的状态,不能落地。如果生态美学从现实的审美经验出发,从对生态系统的审美感知出发,生态整体的不可穷尽性,就会成为制约生态美学发展的理论瓶颈,并直接影响到生态美学的合法性。因此,能否就生态整体进行审美,从而使生态美学真正通达生态精神,成为生态美学研究中的关键理论难题。在这方面,格里高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的递归认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条从“形而下”的角度解决生态整体论的合理路径。 格里高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作为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也是唯一一位充分论证了整体主义科学的伟大的理论家,将控制论的反馈和递归性理论融入生态学所提出的递归认识论(recursive epistemology)或生态认识论(ecological epistemology),以及在其生命的最后时刻对生态美学的开创性思索,为打破生态整体论的理论僵局提供了出路。本文追随贝特森递归视角下探索生态美学的思想脉络,遵循生态美学的学科规范及其内在规定性,以对自然形式的感性关照作为逻辑起点,以外在的自然形式(形式逻辑)和内在的自然进程(生态意义)之间的交互关联作为行文主线,以生态系统症候的诊断和生态救赎的达成为论证宗旨,从生态世界观、生态审美观到生态审美模式,逐层剥开贝特森是如何从“形而下”的救世层面——致力于“如何做”——来把握生态系统的统一性和整体性的。 一、主客融合:“有机体与环境加权”式一元论生态世界观 自然形式是生态审美的逻辑起点,也是贝特森思考生态整体问题的首要关键术语。自然形式作为生命形式的内在规定性,使得对自然形式的审美关照指向通过外在的形式逻辑洞悉形式背后的生态意义,外在的自然形式与内在的自然进程之间的交互关联(cross-correlation),构成生态美学真正意义上的审美对象。基于此,对生态整体的审美关照,就不仅仅需要面向自然形式的统一性与整体性,更应致力于深挖自然形式背后的、内在的自然进程——生命形式的组织方式和构建原则。正是在这样的观念的引导下,贝特森将控制论的理论成果引入生态学研究,开创性的将生态系统视作生态信息系统,以此觅得自然形式与自然进程之间的“交互关联”,并于20世纪60年代晚期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递归认识论。然则,直到他生命的最后十个年头,贝特森才深信自己找到了递归认识论的真正答案,这就是被他冠之于“心智生态学”(ecology of mind)的关键术语。“心智生态学”以将人类心智与自然并置的方式强调了一种关系模式(patterns of relation),此关系模式存在于所有生命形式及其环境之间,构成一个相互作用的独立的“关系”领域。 心智生态学对人类心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模式的强调构成贝特森递归认识论的核心,究其根源,则可追溯到他的“有机体与环境加权”(organism plus environment)式生态世界观:致力于探求所有生命形式是怎样助益于生物圈的有序组织和再生的,与此同时,生命形式又是怎样被生物圈的环境所改造的。贝特森沿袭盖亚假说的理论构想,将有机体对其作为一部分参与其中的环境的影响,归因于有机体与环境之间自发的相互调节:一方面,有机体与生态系统形成一种休戚与共的耦合关系;另一方面,有机体作用于生态系统的思想和行为可以具体化为对环境的影响。在贝特森看来,整个星球的稳定性以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均建基于“有机体与环境加权”式关系模式之上,此关系模式也因人类心智对自然的介入,构成贝特森主客融合的一元论生态世界观的核心。 贝特森的“有机体与环境加权”式生态世界观,传承至现代进程之父怀特海(Whitehead)。身为英国著名数学家和哲学家的怀特海是贝特森的父亲W·贝特森的朋友,贝特森从年少时起就直接或间接地受其学术思想的影响。怀特海将“有机体与环境加权”与人类进化关联起来,他认为,在技术进步对环境具有侵略性的情况下,我们要理解人类进化机制需要遵循如下两个关键点:其一,人类进化应该具有环境友好型的特征;其二,人类进化应该协同考虑特定类型的有机体的耐受性。在此基础上,怀特海将“有机体与环境加权”的内涵诠释如下:在任何生命系统中,有机体的行为都必须既有利于环境又有利于有机体自身,如果背离了这种“双重有利”原则,有机体将遭受灭顶之灾。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