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本与开新:延安时期毛泽东重建党内意识形态的实践及其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起民,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学术论坛

内容提要:

意识形态建设是中国共产党思想建设的基本问题之一。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开始使用“意识形态”概念来指称党内思想观念,科学地厘清了党内意识形态的发生原理和内在结构,尝试从理论与实际相统一的角度重建党内意识形态,使之具有切合中国实际的真理性。这一实践过程开始于毛泽东对党内意识形态本源的科学认知,贯穿着新民主主义意识形态话语的发掘构建,并通过党内教育改革和整风运动而得以基本完成。注重意识形态的真理性、实践经验的理论转化和意识形态建设的整风方式是延安时期毛泽东意识形态思想的基本特点,对新时代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性具有重要价值。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9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D26;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8)06-0068-05

       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建设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从历史维度延展到现实情境的实践问题。探究党内意识形态建设的理论、政策与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需要具有历史维度的研究视角。在延安时期,毛泽东不仅使用了“意识形态”概念来分析党内思想观念,而且从理论原则、思想方法、管理路径等方面重建了党内意识形态,形成了关于党内意识形态建设问题的一系列科学原则。对此,学界较多地从整风运动等事件或政策切入,阐发这一阶段中共思想建党的新理念、新实践,为进一步考察毛泽东重建党内意识形态的历史实践打下了坚实基础。本文拟在学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梳理毛泽东思考和重建党内意识形态问题的基本过程,呈现这一过程的问题导向、理论认识和治理路径,总结毛泽东关于党内意识形态建设的论述和实践经验。

       一、毛泽东关于党内意识形态问题的认识进展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关于党内意识形态建设的认识实现了科学化转变。为了从思想观念上进一步反思中共革命的经验教训,毛泽东使用了“观念形态”“思想体系”“意识形态”等概念来指称党内意识形态,并从理论原理与客观实际的辩证关系角度来把握党内意识形态的内涵外延。在这一过程中,毛泽东肯定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厘清了马克思主义产生、发展的实践来源;并从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角度强调在中国革命实践中继续发展马克思主义,在此基础上检验、调整和重构党内意识形态,使之具有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真理性。总的来看,这些新认识厘清了党内意识形态的概念内涵、发生原理和实践误区,构成了毛泽东重建党内意识形态的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

       毛泽东历来把思想意识管理视为团体建设的基础支撑。1920年11月,毛泽东指出新民学会“不可徒然做人的聚集,感情的结合,要变为主义的结合才好”[1]。在选定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参与创建中共之后,毛泽东初步地思考了党内思想观念与理论原理的关系。一方面,他认为必须坚持和实现无产阶级思想的领导,特别是在古田会议上提出必须肃清党员从旧社会带来的极端民主化、非组织观点、个人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2];另一方面,他又反对迷信马克思主义的文本原理,在1930年5月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一定要纠正脱离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3]。由此可见,毛泽东辩证地处理了党内自发观念与理论原理的关系,力图通过批评教育等方式改变这些错误的思想倾向,并把实践效能作为党内思想观念真理性的验证方式。

       经历长征到达陕北后,毛泽东着重反思了中央苏区后期一些解释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所带来的错误观念及其根源。在中央苏区后期,通过引用和解读马克思主义文本来证明革命政策的真理性成为一种风气,而脱离实际地解读文本所产生的思想观念是以真理面貌出现的,并在一段时间内取得了指导实践的组织权威。1936年底至1937年初,毛泽东在阅读西洛可夫等人撰写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时,着重思考了理论原理与具体实际的关系。他指出“李立三主义和后来的军事冒险主义与军事保守主义”,“不从具体的现实出发,而从空虚的理论命题出发”[4]。这是一种“唯理论的缺点”,因为“认生活与实践的见地为认识论的第一与根本的见地,是唯物辩证法的见地”[5]。作为党内意识形态的重要来源,对马克思主义的解读最易演变为具有组织权威的思想意识,并成为政策策略的理论依据。这一过程伴随着党内意识形态建设的风险,也说明了意识形态建设的复杂性。

       然而,对于毛泽东来说,澄清错误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所带来的思想观念进而重建符合中国革命实际的意识形态是中共革命战略调整的内在要求。尽管中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的政党,但是党内思想观念实际上是一个庞杂的时隐时现的领域,处于各种利益诉求的博弈之中。毛泽东指出,“党内不同思想的对立和斗争是经常发生的,这是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新旧事物的矛盾在党内的反映”[6],党的建设需要承认党内思想观念的矛盾,能够加以整合并达成整体共识。对于各种经验形态的自发观念,以及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释中国实际所产生的思想观念,必须通过“实践证明是否是真理”,而“党内及革命队伍内正确路线与错误倾向间的矛盾,用思想斗争的方法去解决”[7]。这里的“思想斗争”已经在实质上触及党内意识形态建设的内容,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依据建立能够约束党员实现集体行动的观念体系。

       随着思考的深入,毛泽东开始把“意识形态”作为一个问题域加以分析和应对,使用了“意识形态”的概念来指称党内思想意识现象。1938年初,毛泽东在阅读李达的《社会学大纲》时指出:“社会意识形态是理论上再造出现实社会。”[8]“社会意识形态”在内涵上与社会上层建筑较为接近,但毛泽东的论述凸显了社会意识形态对现实社会的反作用。1939年5月以后,在阅读艾思奇编选的《哲学选辑》时,毛泽东不仅指出“哲学是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的集中表现”,而且强调“哲学的党性包含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理论与实际的分离便会造成虚假的意识形态[9]。在这里,“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反映社会实际和阶级诉求的观念体系,只有契合实际状况时才能真正发挥对阶级、政党、社会等共同体的整合作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