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文化同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密切的关联,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毛泽东自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就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指导,吸取了传统儒家民本思想中的大量精华,并在革命、建设实践中予以创新及扬弃,提出了极具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人民主体论、人民利益论和群众路线论,把“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宗旨,使中国儒家传统民本思想的优秀内涵与时俱进地放射出时代光芒。毛泽东人民观对传统民本思想的超越,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 一、实现了对儒家重民思想的超越——从“得民心者得天下”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 儒家的民本思想认为,民众是立国之本,主张重民。历史地看,在总结治乱循环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历代统治者大都自觉不自觉地把握了“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基本准则。而古代先进政治思想家也从农民起义中看到人民中蕴含的巨大力量,并用理论的形式加以阐释。从孔子“仁”的思想看,其本质是为维护旧的政治秩序服务的。虽然孔子也提出了一系列强调德治的改良措施,但其指向都是为了维护旧秩序所强调的君尊民卑的政治现状。概而言之,在如何处理君民关系的问题上,孔子只是在民制约君、君依赖民的关系层面上肯定民的地位与作用。因此,儒家的民本思想有其积极合理的意义,但它的核心问题是维护封建的剥削制度,其局限性是非常明显的。在儒家思想看来,所谓的民,是指封建专制统治下的老百姓,包括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其实质不过是从君主的视角居高临下地看待民意罢了。事实上,《论语》中就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等诸多愚民、卑民的观点。儒家思想提出给予民众一定的参政议政权,但这种有限的权利必须依赖君王的恩赐。所以,儒家的民本思想强调,“政之所从出,其权力乃在人民以外”①。 毛泽东人民民主思想的伟大之处,在于其不是简单地“从民”,而是强调“国家主权在民”,把各项民主权利真正赋予人民,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政府、真正参与政治,其目的是建立和实现最广泛的、真正具有人民性的民主。即是说,两者的区别在于:传统儒家思想虽强调“民惟邦本”,但这里的“民”具有为统治阶级所利用的工具性质,服务于统治者治国安邦的最终目的;毛泽东则主张“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把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放在党的各项工作的首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 第一,毛泽东充分肯定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传统民本思想固然承认“民”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与地位,但终究是为了更好地去治民。毛泽东在继承传统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则创造性地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②这一深刻精辟论断,高度概括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创造历史的思想内涵。在这一思想基础之上,毛泽东提出,一方面,社会物质财富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封建时代,“不但地主、贵族和皇室依靠剥削农民的地租过活,而且地主阶级的国家又强迫农民缴纳贡税,并强迫农民从事无偿的劳役,去养活一大群的国家官吏和主要地是为了镇压农民之用的军队”③。而且,正是因为有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才有了中国社会变革的坚实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精神财富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在谈到文化产品的生产时,毛泽东认为,首先,“中国历来只是地主有文化,农民没有文化。可是地主的文化是由农民造成的,因为造成地主文化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从农民身上掠取的血汗”④。其次,“人民生活中本来存在着文学艺术原料的矿藏,这是自然形态的东西,是粗糙的东西,但也是最生动、最丰富、最基本的东西”⑤。毛泽东进而认为,这种“矿藏”是文学艺术产生的“唯一”源泉。毛泽东还曾说道,有很多文学作品是“老百姓的歌”,是劳动人民在劳动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反映了他们的劳动与生活,比如《诗经》的“风”诗就是。最后,在谈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史时,毛泽东不止一次地指出,中国历史上的许多伟人或属于或出身于劳动人民,他们是创造中华民族光辉灿烂文化的主体力量。 第二,毛泽东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变革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毛泽东认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⑥当深受压迫而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劳动人民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时候,只有用暴力手段去推翻旧的政权。当新政权建立起来以后,新的当政者必然会采纳、实施一些缓和社会矛盾的政策、举措,农民斗争的作用在此得到体现。及至近现代,革命的主体力量仍然是人民群众。毛泽东说:“革命的主体是什么呢?就是中国的老百姓……但是这许多人中间,什么人是根本的力量,是革命的骨干呢?就是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工人农民。”⑦中国共产党取得全国执政地位以后,毛泽东领导我国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群众成为国家主人,人民群众的创造力、积极性得到史无前例的发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此外,毛泽东认为,人民群众的革命、解放、建设都要靠自己,共产党不能搞“包办”或“代替”,这体现了毛泽东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思想精髓。毛泽东一贯认为:“有许多时候,群众在客观上虽然有了某种改革的需要,但在他们的主观上还没有这种觉悟,群众还没有决心,还不愿实行改革,我们就要耐心地等待。”⑧当然,毛泽东要求全党都要做到既相信群众,也不能落后于群众,更不能做群众的“尾巴”。 第三,毛泽东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毛泽东在《青年运动的方向》《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等文章中,先是提出了“建立人民民主主义制度”的设想,进而提出新中国应当建立一个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新中国建立前后,毛泽东又撰写了《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章,这些文章系统阐述了他的人民民主思想,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人民民主,即“让人民当家作主”,是毛泽东提出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核心内容。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毛泽东高屋建瓴地提出要审慎地、妥善地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具体方针,如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处理经济生活中的问题,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确立为新中国的文艺方针等。突出强调依靠人民监督反对腐败,是毛泽东人民观的重要内容。1945年,毛泽东在与黄炎培的“延安窑洞对”中,提出破解历史兴衰“周期率”的方法就是发扬民主、让人民监督政府。中共成为执政党以后,毛泽东对防范党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的滋生保持高度的警惕,将其视为共产党面临的最危险敌人,提出了“主要监督共产党的是劳动人民和党员群众”⑨的重要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