蒐狩游猎是北方草原民族骑射生涯和军事演练的古老传统,也是蒙元宫廷生活与乐趣荣耀的重要展现。自忽必烈始,元朝皇帝沿袭蒙古前四汗旧俗,在大都、上都南北巡幸之际举行春猎秋狝。大都东南郊的柳林是其春猎场所。上都附近的东、西凉亭及三不剌川,则为秋狝之地。关于元朝诸帝的春猎秋狝及鹰房,劳延煊、叶新民、陈高华、杉山正明、片山共夫、胡务、金浩东和党宝海等多有研究。值得称道的是,劳延煊最先系统论述成吉思汗至元中后期诸帝的季节性游猎,开拓之功甚伟;叶新民则征引利用大量诗文阐述揭示元上都东、西凉亭等游猎,弥补史传阙失。①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侧重于柳林“飞放”和三不剌围猎各自内容及特质,特别是针对元朝诸帝游猎活动中尚不十分清楚的昔宝赤、贵赤自成怯薛支系或卫军及其协同供役等,予以重点讨论,期盼藉此推进相关研究。 一、元朝诸帝的柳林春猎“飞放” 元朝诸帝的柳林“飞放”,诚如劳延煊文所言,可远溯至契丹四时纳钵和辽南京、金中都城南的“春水”。若论直接源头,大约是窝阔台汗九年(1237)春和林北揭揭察哈行猎且建迦坚茶寒殿行宫,以及忽必烈藩邸“二月中旬”在忽兰赤斤以东马头山“趁春水飞放”。②元朝建立后又将此制转移到大都东南郊。 世祖朝的柳林春猎,规模大,见于记载的多达9次。以后诸帝沿袭柳林春猎,粗略统计有:成宗5次、武宗1次、英宗4次、泰定帝1次、顺帝2次。元前期柳林仅设营田司等,主要使用随时搭建拆装的斡耳朵行殿。武宗始在“漷州泽中”“筑呼鹰台”,且调1500名军士“助其役”。③英宗又连续两年“更造”柳林行官行殿。④ 《马可波罗游记》详细记述了忽必烈柳林春猎的情状: 大可汗在大都城中度过十二月、正月和二月后,到三月里他离开这里。往南走两天,留在距洋海(Ocean Sea)很近的地方。除去许多隼和撒克鹰外,他至少带有一万捕鹰匠和五百只大鹰。……大可汗常常坐在一个美丽的木头寝室中。四只象抬着室走……他叫所要的大鹰拿来放出。这些鹰最后和鹤争斗。……他临朝用的帐篷是非常的大。……有几处禁地在五天路程以外,又有几处在十天或十五天路程以外的。……直到复活节前后,他就率领所有跟从人沿着来时的路,直回到汗八里城……也只在他主要的宫中停留三天。⑤ 以上记载至少可提供柳林春猎的五项情节: 第一,柳林春猎开始、结束及返回大都短暂停留的时间。 《游记》说,忽必烈“三月里”到南郊春猎。此处说的是西历,通常比夏历晚一个月。《元史·世祖纪》所载春猎开始的确凿时间有:至元十八年(1281)二月辛未(初五)、十九年二月辛卯(初一)、二十二年二月乙巳(初二)。三者均在夏历二月初,与西历折算,大多是3月。此时段马可波罗恰又在华滞留,故《游记》“三月里”南郊春猎说为确。马可波罗所云复活节前后结束春猎,具体指西历4月底。《世祖纪》至元十八年[三月]丙申[朔]和十九年二月戊申(十八日)“车驾还宫”等,与“复活节前后”大体吻合。至于忽必烈返大都仅“停留三天”,揆以至元十八年[三月]丙申[朔]“车驾还宫”,丙午(十一日)“车驾幸上都”;十九年二月戊申(十八日)“车驾还宫”,甲寅(二十四日)“车驾幸上都”等记载,⑥“大驾幸上都”当指离大都赴上都。至元十八年三月在大都实际停留10天,十九年二月则停留6天。尽管如此,仅作短暂停留,是没有问题的。“停留三天”说,概言短暂,并非拘泥“三天”。 第二,忽必烈春猎乘坐象舆和患痛风病。 不少汉文史籍记述:元朝驾驮乘舆的大象,来自金齿、缅国、占城、交趾等贡纳,平时圈养在大都皇城北湖泊岸边。大汗行幸时,令蕃官骑一象导引。象舆前另有骆驼,前峰树皂纛,后峰扎小旗。一人鸣驼鼓于上,声威振远迩以清道,也试验桥梁和积水。⑦忽必烈不仅飞放打猎时乘象舆,两都巡幸,春去秋归,也常是乘舆象驾。⑧元人诗曰:“当年大驾幸滦京,象背前驮幄殿行。”⑨藩王时期的忽必烈已患足疾。征乃颜回京,值秋末冬初,寒意已多,象舆中的忽必烈,因足疾颇感痛苦,“参乘”宿卫士贺胜竟解衣用身体为帝暖足安眠。⑩这些都印证了《游记》中有关忽必烈乘坐四象抬“木头寝室”及“有痛风病”等说,大体可信。乘坐象舆,平稳而不影响坐卧酣息,往来两都甚而亲征行猎,极具大元皇帝的威严,也是此前蒙古大汗和汉地皇帝从未有过的。 第三,海东青捕猎及养鹰匠。 海东青是分布于今吉林、黑龙江东部的罕见名鹰。蒙元皇帝效法契丹贵族,长期向东北边地部民收取海东青贡品,并设置鹰房喂养以供皇帝及贵族飞放捕猎(详后)。《游记》云春猎时忽必烈携带“一万捕鹰匠和五百只大鹰”,亦谓此。至元十三年被掳北上的南宋宫廷琴师汪元量《斡耳垛观猎》诗曰: 黑风满天红日出,千里万里栖寒烟。快鹰已落蓟水畔,猎马更在燕山前。 白旄黄钺左右绕,毡房帐殿东西旋。海青眇然从此去,天鹅正坠阴崖巅。(11) 诗中“黑风满天”及“栖寒烟”,当是幽燕早春朔风劲吹、气候尚寒的写照。“燕山前”和“蓟水畔”,泛指今燕山以南和今北京东南河流沿岸,此地方位大体与元漷州之西和大兴县南的柳林一带相契合。而最后一句“海青眇然从此去,天鹅正坠阴崖巅”,又指纵放“海青”捕捉天鹅。故可充前揭《游记》春猎描绘的有力佐证。 第四,禁地及少数贵官“飞放”特权。 世祖朝京师附近业已形成严禁放鹰捕猎的所谓大、小禁地。《游记》是依照“五天路程”、“十天或十五天路程”的方式,以区别记述大、小禁地。《元典章》至元十年九月中书省劄付:“东至滦州,南至河间府,西至中山府,北至宣德府,已前得上司言语来底,休放者”。其东至西和南至北的直线距离恰恰是400华里左右,若以通常日行80华里计算,大抵相当于《游记》“五天路程以外”的小范围“禁地”。大德元年(1297)五月十八日钦奉圣旨:“自大都八百里以里,休打捕兔儿者”,当包括以大都为半径800华里的范围。若以日行80华里计算,大致与《游记》“十天或十五天路程以外”大范围禁地相吻合。(12)前揭中书省劄付和圣旨相隔20余年,或反映禁地规则前后有变化。若无甚变化,小禁地或许是保障忽必烈等春猎禁地,而大禁地则囊括元上都东、西凉亭等。后者或许是整体保障两都附近春猎秋狝等。而且,成宗初规定“打捕鹰房子每,‘许令交飞放’道来的人每,于各各标拨到的地面里,合打捕的时分,打捕者”。又像是给马可波罗所云“没有贵官或武士和贵族,敢靠近大可汗所住的地方去狩猎捕鸟,除非他是打鹰匠的领袖”一句,(13)做具体诠释。二者一中一西,彼此互证,不约而同地阐明京师附近设“禁地”严禁民间捕猎及特许鹰房打捕执役。元廷还规定,行省平章及宣慰司官“为头儿的一个”允许“放鹰”,其余官员须题名奏准。这些特许“放鹰”者,大致相当于马可所云“有特殊权利的”“贵官”,其“放鹰”一般在禁地外或“蛮子田地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