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二月,王安石变法拉开序幕。八年(1075)六月,《三经新义》(《诗义》《书义》《周礼义》)撰成,送国子监镂板颁行。①其编纂、刊行之目的,既是提供科举取士的标准经义,也是推出变法的理论基础。然而,真正深入具体经解,考察《三经新义》与变法之关系的研究并不多见,且偏重于《周礼义》②。而有关王安石《尚书》学的研究,通常直接从辑佚本《书义》中归纳王安石的政治、哲学思想,但所呈现的王氏思想不免缺乏个人、时代特色;或借助苏轼、林之奇等人对《书义》的批评,间接探寻王氏《尚书》学与变法的关系,惜缺乏系统性,且多失于准确。③ 究其原因在于,今天的学者因疏离于当时的政治、思想语境,很难直接从《书义》纷繁的经解中辨识出“有为之言”。因此,要想清晰而完整地呈现《书义》在变法中的角色,必须回到历史语境,考察王安石在政治实践中援引、阐释《尚书》论证变法合理性的种种情形,而非仅对辑佚本《书义》作静态的文本分析。《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史书中有不少关于变法期间王安石援引、阐释《尚书》的记载,足以支持采用语境分析法对王安石《尚书》学与熙宁变法之关系作一考察,惜未得到学界重视。 王安石《书义序》言: 世主莫或知其可用。天纵皇帝大知,实始操之以验物,考之以决事。又命训其义,兼明天下后世。④ “验物”即检验事物,“决事”即决断政务。检验与决断更多地发生在受到质疑、或心存疑虑之时。王安石此语不仅是恭维神宗,也明确传达出他赋予《尚书》的功能:供君主正确应对外在质疑和内心疑虑。这是否意味着《书义》扮演了回击反对者的质疑、坚定神宗的变法决心之角色?本文拟通过考察熙宁年间王安石援引、阐释《尚书》的情形,及其与反对者在《尚书》阐释上形成的冲突与“对话”,来回答这一疑问;并尝试从《尚书》学的视角,管窥此时新旧两派士大夫的政治思想和行为逻辑。 一 圣王贤君的立场及其原因 变法开始后,反对者常以不得人心、招致怨愤为由主张废止新法。王安石则阐发《尚书》中盘庚迁殷、商汤伐桀等内容,提出圣王贤君“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旨在说明神宗不可为反对意见所左右,应坚持本属正当而合理的新政。 熙宁三年(1070)二月,司马光称青苗、免役法等“违天下人之心”,批评王安石“自信太厚”、深嫉异论: 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不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⑤ 王安石对其“侵官、生事、征利、拒谏”等指责一一辩解,及辩至“拒谏”,他说: 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洶洶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⑥ 王安石援引《尚书·盘庚》中盘庚迁都一事,认为神宗应效法盘庚:于众怨之中坚持正确的决策。他强调这并非“拒谏”,而是摒除邪说和奸佞之人。 据《尚书注疏》,或因旧都坍圮,民众“久居水变”,或因君主、豪民奢侈而逼迫下民,殷王盘庚决定迁都。但民众安居已久,“恋旧情深”,故反对迁徙并有怨诽之言,加之官员们“又不助王劝民”。为此,盘庚告谕臣民并最终迁都。⑦ 王安石以盘庚迁都比喻推行新法表明在他看来,首先,变法如迁都一样是利民且符合“义”的举措;其次,变法与盘庚迁都均遭遇怨诽、反对,源于民众安习故常、目光短浅的特质和官员们的不遵王命,故而新政不当因反对而终止。 司马光不赞同王安石的解读,他在随后的回信中说: 《盘庚》曰:“今我民用荡析离居。”又曰:“予岂汝威,用奉畜汝众。”又曰:“无或敢伏小人之攸箴。”又曰:“非废厥谋,弔由灵。”盖盘庚遇水灾而迁都,臣民有从者、有违者,盘庚不忍胁以威刑,故勤劳晓解,其卒也皆化而从之。非谓尽弃天下人之言而独行己志也。光岂劝介甫以不恤国事而同俗自媚哉?盖谓天下异同之议,亦当少垂意采察而已。⑧ 司马光认为,首先,盘庚迁都与变法有本质区别:盘庚迁都利民,而新法“陵轹州县,骚扰百姓”⑨。其次,盘庚并非“尽弃天下人之言而独行己志”的君主:1.经文“无或敢伏小人之攸箴”表明,盘庚希望了解、考虑民众的反对意见;2.迁都并非盘庚一己之见,而是他听取善言的结果,经文“非废厥谋,弔由灵”,据传、疏,意为“众谋必有异见,故至极用其善者”,可以为证;3.盘庚并未用刑罚逼迫持有异论的民众,而是反复开导,直至“有违者”都心悦诚服。 显然,王安石和司马光描绘的盘庚形象迥异。王安石话语中的盘庚,是不畏众人怨诽之言,坚持自己正当的、利民的主张的君主。司马光阐述的盘庚是一位能听取善言、宽厚地对待持有异论之人的君主,能兼听并取、务使所有人都心悦诚服于其举措的君主。不同的“盘庚”实际上是此时二人对神宗的不同期待。 王安石认为,商汤也具有同盘庚一样的品质。熙宁五年(1072)七月,保甲法已在开封府界十七县实施,正在向郑、滑等州推行。因开封府封丘县有人“以匿名牓扇摇保丁”,神宗认为开封府界内对于保甲法“人户尚有惊疑”,如果再向郑、滑州推行恐怕会招致更多反对,提出要派人巡查后“徐议此事”。王安石则认为,首先,反对保甲法的是极少数“自来居藏盗贼”的奸人,而被他们“扇惑惊疑者”也只是十七县中的二十多人。其次,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