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集体安全的尝试:中印关系与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研究(1954-1962)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嘉懿,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周边国家研究院讲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中共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日内瓦会议后期,中国为破除美国构建东南亚防御组织的企图,从国际和平统一战线的理念出发,号召建立亚洲集体安全。这个设想得到印度的支持,双方在万隆会议期间共同推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执行日内瓦协议上进行合作。但1959年起,作为地区安全支柱的中印两国因为西藏问题和边界冲突,关系急剧恶化,从而对印度支那地区的和平态势造成了影响。随着印支战火的再起,集体和平无法维持,建立亚洲集体安全的努力以失败告终。中国设想的区域集体安全未能实践主要在于其结构性困境。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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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829;K2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9)-01-0073-15

       集体安全是国际社会设想的以集体力量威慑或制止可能出现的侵略来保护每一个成员国安全的一种保障体系,谋求“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想国际关系。两次世界大战后分别建立的国际联盟和联合国被视为集体安全体系的典型代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欧洲的洛迦诺公约和苏联提出的欧洲集体安全,则可视为区域集体安全的尝试性构建,是对国际联盟的补充,且具有针对性(为化解或抵制德国的敌意和侵略可能性)。但不论全球性还是地区性的集体安全体系,理论上都应包含没有结盟关系乃至互相敌对的国家①。因而,在美苏冷战对抗的背景下,美欧建立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其实是一种排他性的集体防御机制,成员仅包括结盟国家,针对的是来自联盟外部的安全威胁②。为对抗北约和应对欧洲防务集团问题,苏联于1954年初的柏林会议上提议建立欧洲集体安全体系,但遭到西方国家的拒绝。苏联遂于1954年底至1955年5月与东欧七国协商并建立了华沙条约组织,最终成为一个对抗性的欧洲集体防御组织。几乎同时,美国也在亚洲打造针对中国的集体防御圈,试图遏制亚洲共产主义的蔓延。在此背景下,尚未获得联合国(国际集体安全体系)成员国合法席位的新中国,为避免美国营造东南亚集体防务组织,于日内瓦会议期间提出建立亚洲集体安全体系的构想。

       由于这个设想未能实践,因而很少得到学界关注③。不过,与此议题相关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构想的集体安全理念和原则)以及万隆会议(集体安全理念的推广和实践尝试)则得到大量研究,并认为这是中国对国际法理论的思索与实践,是对《联合国宪章》的补充和发展。可以说,中国虽未能构建区域集体安全,但为维护东南亚集体和平作出了积极努力,首要的任务就是贯彻日内瓦协议,维持印度支那停战状态。在维护地区集体和平的过程中,中国得到了印度的支持与合作。作为亚洲的另一个重要大国,印度在呼吁印度支那停火之际也提出了建立扩大的区域集体安全的设想④,还承担了维护印支和平的重要职责——担任国际监察委员会主席国。然而,中印两国构建亚洲集体安全的尝试与维护地区集体和平的努力并未能阻挡印度支那的战火再起。这不禁让人反思,冷战背景下,中国设想的亚洲集体安全最终无法建立的结构性困境是什么?本文试图梳理中国提出亚洲集体安全的背景、尝试以及面临的困境,从中印关系变化对印度支那地区维和问题造成影响的视角来分析亚洲集体安全未能实践乃至集体和平丧失的原因。

       一、集体安全的提出:中印合作与印支停战

       1953年朝鲜停战后,国际局势发生关键性转变。中国党和政府的工作重心调整到国内事务上,主要关注两项任务:一是开展经济建设,二是重提台湾问题。这两项任务与人民的福祉和民族的统一息息相关。因此,对于周边仍存的紧张局势,中国支持以和平共处的理念出发,妥善处理与周边国家的遗留问题,促成地区和平。

       印度作为中国的邻国之一,也是亚洲地区的一个主要大国,中印关系的良好发展对于缓和地区局势有着重要的作用。尽管1950年中印就建立了外交关系,但因为西藏问题和遗留的边界分歧以及中国正投入朝鲜战争而无暇西顾,双方并未立即发展关系。但印度在朝鲜战争过程中的积极协调、对中国恢复联合国席位的支持,使得中国越来越认识到与印度发展友好关系的重要性。从1953年12月底开始,中印两国就西藏问题进行谈判,最终于1954年4月29日签署《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确立了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处的原则。在此背景下,中国希望与印度展开合作,促进东南亚地区的和平,共同反对美国的干涉行动。

       印度作为朝鲜战争的一个重要调停者,在朝鲜停战后,又将目光转向调解印度支那冲突上。事实上,印度很早就关注该地区的民族解放问题。1946年印支战争爆发后不久,印度国大党主席尼赫鲁发表公开声明,谴责法国使用武力手段破坏印度支那人民的自由,警告这样做会损害法国在亚洲的威望,并希望法国采取和平手段、放弃帝国主义、支持印支人民自由与进步的发展⑤。1947年3月23日,印度举办亚洲国家会议,专门邀请越南民主共和国参会,共商亚洲民族解放运动以及促进各国交流与合作等问题⑥。不过,对于越南的抗法斗争,印度仅提供了道义支持,没有给予实际的物资援助⑦。其原因除了不想得罪法国外,与印度支那并非印度战略核心区也有关系。但印度认为自身与印支地区还是有一定关联的,曾担任过印度驻华、驻越外交使节的考尔指出:柬埔寨深受印度文化的影响,老挝主要是受印度佛教的影响,而越南则更多地受到中国儒家和道家文化的影响⑧。为该地区恢复和平作出努力,显然有助于提升印度在东南亚的威望,并与中国竞争影响力。1952年尼赫鲁对即将赴华访问的印度文化代表团说:“不要忘了,在东南亚的基本竞争是在印度和中国之间。这种竞争沿着亚洲的脊脉而生。”⑨

       因此,当尼赫鲁得知将召开日内瓦会议后,很快于1954年2月22日在印度国会上呼吁印度支那停火,后又几次在国会及科伦坡会议上提出关于印度支那的六点建议:建立和平与协商的气氛;立即停止战火;印度支那完全独立,法国和美国应将主权移交给印度支那;法国立即撤军;大国不干涉印度支那;联合国监督协议的实施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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