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泽君,审计署审计长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9 年 09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国务院委托,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审计署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税降费约1.3万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力度不断加大。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重点领域创新实现新的突破。压减粗钢产能3500万吨以上、退出煤炭落后产能2.7亿吨,均提前两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中央财政层面初步建立了项目支出为主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5.3%、7.7%,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9.2%,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等领域倾斜。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重点任务进展顺利。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终身问责、倒查责任机制。金融市场总体平稳,金融乱象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扶贫资金增长23.2%,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超过3000亿元,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386万人,顺利完成28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中央财政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资金增长13.9%,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投入持续加大。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及时出台稳就业举措,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增长6.8%,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

      ——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改,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金额3000多亿元,完善相关制度2900多项,处理处分3200多人次。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和中央决算草案编制、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中央财政投资情况。中央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87909.46亿元、支出总量103409.46亿元,赤字15500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底余额3766.4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034.81亿元、支出4021.55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26.38亿元、支出1111.73亿元。从审计情况看,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进一步加强预算和投资计划管理,积极推进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预算执行和计划下达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中央决算草案未披露3个事项。一是以收入退库方式安排支出120.21亿元,直接冲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二是为弥补3项基金因缴纳增值税减少的收入,从一般公共预算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118.42亿元,两本预算重复列收列支;三是中德财政合作伙伴基金2018年底余额3.69亿元。审计指出问题后,财政部在决算草案中披露了上述事项。

      (二)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

      1.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一是未将3个部门上年结转22.02亿元纳入部门年初预算,未及时清缴11个部门和51家所属单位结余6.01亿元;二是向10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累计结转25.7亿元的38个项目继续安排预算32.44亿元,年底结转增至33.36亿元;三是中央财政投资专项(以下简称投资专项)安排的11个项目已超过1年未开工或无法实施,发展改革委未有效督促开工或调整计划,涉及1.16亿元。

      2.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合理。一是在年初预算中,6项专项转移支付322.74亿元未落实到具体地区,批复10个部门的43.2亿元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二是向7个协会和非本部门所属75家单位安排43.19亿元。

      3.部分预算调整和下达不够规范及时。一是向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4个项目追加预算5.3亿元,截至2019年3月未支出;二是2018年11月后才下达7个部门项目预算21.8亿元,当年全部结转;三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中分别有1380.83亿元、43.16亿元和14.38亿元,7个投资专项34.6亿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四是17项转移支付未提前下达或提前下达未达规定比例。

      4.部分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对接时间较长。抽查发展改革委安排的3404.68亿元投资发现,从下达投资计划到财政部下达预算指标平均耗时62天,个别投资计划最长224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