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是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逐渐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国家审计监督体系,把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都纳入审计监督范围。自2003年审计署发布第一个审计公告起,国家审计就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国家审计公告内容涉及中央部门单位、国有企业、各类专项基金等多个领域的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会计资料的检查审核、监督,体现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了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现有研究表明,国家审计具有微观层面的公司治理效应,在会计信息质量、外部审计投入、高管超额在职消费、股票崩盘风险、投资效率、媒体监督、公司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国家审计都起积极的监督作用。 在我国当前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企业创新作为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对于经济结构的调整至关重要,是引领经济新常态的“第一动力”。2018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创新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并在政府的引导下努力为高质量“双创”创造环境。已有研究成果表明,企业创新的动机和能力受到社会和国家特征等宏观因素、市场结构等中观因素及公司治理等微观因素的影响。那么,国家审计行为能否对企业创新造成影响?目前相关文献还不多,只有程军和刘玉玉采用横截面数据探讨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地方国有企业创新的影响,其研究发现国家审计促进了地方国企的创新投入。央企集团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他们在国家发展中担负着重要责任。那么,对央企集团的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实行核查和监督的国家审计行为能否对央企的创新投入起促进作用?是否审计公告揭示出的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程度越高,对创新投入的刺激作用越强?进一步,国家审计行为带来的微观治理效应最后终将通过高管发挥其效应,高管腐败将增加企业代理成本从而抑制企业创新。根据杨德明和赵璨的研究,高管腐败分显性腐败和隐性腐败两种形式,显性腐败直接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较容易被发现,一经发现相关高管将面临立案调查与法律制裁,隐性腐败则是高管利用职权为私人“捞好处”的行为,不易被发现且获利性及控制性较高。与显性腐败相比,隐性腐败更为常见。那么,国家审计行为及审计公告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是否会随着企业高管隐性腐败程度的不同而不同?此外,国家审计行为及审计公告的威慑作用是否有可能传染到与被审央企集团处于同行业或位于同地区的其他国有企业,从而促进他们的创新投入? 为了对上述问题进行回答,我们利用审计署对央企集团审计公告的披露这一极好的自然实验环境进行实证检验。具体而言,本文手工收集了2010~2017年审计署公布的央企集团国家审计公告,将被审计央企集团的下属上市公司作为处理组,以其他未被审计的国有企业为对照组,建立双重差分模型进行检验。我们的研究可能有如下贡献:(1)本文基于审计署国家审计公告验证了国家审计行为及审计公告对央企创新投入强度的促进作用。以往有关国家审计公告的研究多集中于国家审计对央企会计信息质量、外部审计投入、高管超额在职消费、外部媒体监督、股票崩盘风险、投资效率、公司业绩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等的影响。本文从创新投入的角度,较为全面地验证了国家审计行为及审计公告在央企创新投入方面的微观治理效应、对单次与二次审计的治理效应进行了比较、考察了国家审计行为及审计公告的行业和地区传染效应,并进一步讨论了高管隐性腐败这一作用机理,因此是对国家审计相关研究的有力补充。同时,本文基于央企的研究丰富了国家审计与国企创新作用的相关理论。(2)我们的研究丰富了宏观政策对于微观行为影响的文献,同时也可对微观企业创新影响因素文献作一定的补充。以往企业创新文献更多关注制度、市场及企业等方面,而本文则探讨了国家行政监督这一因素的影响,并考察高管隐性腐败对国家审计与创新投入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不但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宏观行政监督制度对于微观企业行为的影响,也有助于理解创新投入影响因素的相关理论。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假设 (一)文献综述 随着国家审计在我国经济运行中重要性的增强,国内学者们开展的国家审计研究也日益增多,目前国家审计对央企集团的微观治理效应领域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文献。具体表现为:首先,国家审计增加了在外部媒体的监督、提高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社会审计定价、提升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其次,国家审计提高了被审计公司的信息质量、降低了央企高管的在职消费、抑制公司超额投资行为。最后,国家审计降低了被审计公司的股价崩盘风险、提升了业绩,并督促国企资产保值增值。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研究方面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成果,国内外相关研究主要从企业内部和外部因素展开。首先,企业内部因素主要包括企业家、董事会、高管、组织结构。其次,企业外部因素则不仅包括公司的外部治理机制,如收购威胁、分析师跟踪、机构投资者、外资股权、债权人、供应链关系等,也包括产品市场竞争度、市场投资周期、金融中介等市场机制,还包括法律、金融发展程度、金融自由化、会计制度、税及国际贸易规则等宏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