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盈利能力逐年上升,高速经济增长和生产活动扩张造成的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侵占问题也逐渐显现,现有的经济形势和环境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在重视提升企业绩效的同时关注社会责任的承担,通过慈善捐赠、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式弥补生产经营活动对自然环境和社会资源的占用。而企业的目标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势必会对企业绩效的提升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企业进行一定的监督,受托责任的产生促进了审计的发展(杨时展,1997),作为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国家,政府审计在经济健康平稳运行和监督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近年来,我国政府审计体制不断完善,在经济责任审计、环境审计、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并且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调重视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绩效。2018年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公告》对长江流域11个省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针对存在问题提供了整改公告。作为一种独立的监督机制,政府审计类型的丰富改变了过去只关注经济责任的局面,将审计视角和内容进行了丰富和扩展,从而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基于此,本文结合我国实际围绕政府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路径进行分析,从而为政府审计更好地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提供对策建议。 一、政府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影响路径分析 政府审计体系由经济责任审计、环境审计、自然资产离任审计等构成。通过对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同方面的关注及审计结果的公开和披露,较为全面地对企业进行独立监督。 (一)政府环境审计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影响路径 政府公共受托环境责任的存在催生了政府环境审计,作为国家环境管理的重要监督手段,这既是责任政府内生的逻辑结果,也是治理“政府失灵”的外部制度要求。政府环境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谢志华等,2016),通过对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合规,并且积极促进环保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履行职责(厦门市审计学会课题组,2013),提高专项资金的利用率,从而促进环境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绩效。因此,政府环境审计通过独立经济监督有效改善了企业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从而促进良好生态环境的构建。生态环境的整体提升为企业提供了较好的发展环境(对于取用自然资源的企业,环境审计带来的污染减少相应提供了高质量的原材料,降低了材料加工处理成本;对于其他企业,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人力资源形成了吸引力,有助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降低)。因此企业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更加注重保护和补偿环境,并且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主动承担一部分社会责任,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进行环境改善,进而形成良性循环。 1.检查企事业单位遵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列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4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出,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政府应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2014年8月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指出,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保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由此可见,对企事业单位遵守环保相关法规的监督在政府审计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2016年以来,长江经济带范围内11省共召开相关会议152次,制定或修订制度等293项,开展各类专项行动665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78万件,共取缔“十小”企业2486户,对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具有较好的遏制作用。此外,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约9成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企业为了应对愈发严格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在经营过程中会采用控制污染物排放、购进环保设备、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而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关注绩效的同时关注环境问题。从这一角度出发不难看出,我国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和监督促成了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构建,对违规行为的审计和公告对企业声誉产生了重要影响。为了维护企业良好声誉和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在自身生产经营和环保项目支持方面作出努力。因此对企业遵守情况的检查有效提升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水平。 2.审查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政府环境审计对各级政府部门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环保资金在筹措、运营、分配和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并通过评价指标分析环保资金所呈现的效益、效率及效果。针对专项资金滥用、筹集不当和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形成问责机制,落实到真正的违规部门和违规人员并给予处罚,以确保环保资金筹集充分、拨付及时、分配合理、使用合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公告》显示,2016年和2017年各级政府投入相关财政资金共2518.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722.12亿元、地方各级财政796.12亿元。而截至2017年底,8省有12.56亿元专项资金结存在相关地方财政部门,有8.21亿元结存在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时间均超过1年。通过审计工作发现政府部门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政府环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投放,从而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专项资金开展环保工作,这也会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产生促进作用。此外,对环保问题的重视和投入会对生态环境的改善产生积极影响,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帮助企业吸引更多的人力资源,降低其人力资源成本,从而提升其盈利能力,企业因此更愿意进行社会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