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台湾“去殖民化”的中国文化回归战略及其实践平议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逢祥,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研究所,历史系教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文史哲

内容提要:

1945年,阔别五十年的台湾重归祖国之后,国民政府随即在当地推出了一系列旨在“去殖民化”的社会文化与教育举措。这一过程本是现代民族国家在收复的故土上行使自己主权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事实上也受到了当时大多数民众的拥护和理解。虽然在具体操作上不免存在一些可议处,但在消除日本殖民统治的后遗症,恢复民族自尊和文化自信等方面,其积极作用不可否认。惟近三十年来,缘时移势迁,对此历史事件特别是其中涉及的一些重要环节,诸如日据时期的殖民文化、台湾光复初期的“国语运动”,及两蒋主政时期官方极力提倡传统文化的认识或评价,歧见日出。因此,征诸史迹,进一步梳理和澄清其过程,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再作反思,仍十分必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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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二战”以后台湾回归祖国在文化上经历的“去殖民化”过程,既往台湾地区不少论著曾有所论及,意见亦大体一致。但近三十年来,缘时势变迁,对之评价分歧渐多,一些新出的回忆录也观点各异。依据新发现或新理论,对历史事件展开重新研究和认识,本是学术常态。惟此种研究,仍须以尊重事实和理性为原则,方不致治丝益棼,而有助于辨明是非。本文之作,意即在此。

      一、日据当局的殖民文化政策

      甲午战后,台湾和澎湖列岛沦为日据殖民地达五十年之久。此五十年间,日本殖民当局在台湾推行的文化政策,核心战略便是千方百计磨灭中国文化印记,使之彻底同化于日本。其实施步骤,则经历了由前期的“渐进同化”到后期强推“皇民化”运动的过程。

      日本之图谋霸占台湾,由来已久。幕末时期,其维新思想的先驱者吉田松阴便视急修武备、向周边扩张为强国要策,倡言“乘间夺加模(堪察加)、隩都加(鄂霍次克),谕琉球朝觐,会同比内诸侯,谴责朝鲜纳质奉贡如古之盛时,北割满洲之地,南收台湾、吕宋诸岛,渐示进攻之形”①。甚至认为,日本在同西方俄美等列强交往中失去的利益,当以侵割“鲜(朝鲜)、满(中国东北)之土地来补偿”②。其弟子伊藤博文和山县有朋等在积极推动倒幕维新的同时,也念念不忘将之付诸实施。1887年,日本参谋部还为此制定了《征讨清国方略》,计划在1892年完成对外军事侵略的各项准备,主攻目标为朝鲜及中国辽东半岛、山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和舟山群岛等地。而割取台湾,正是实现上述“大陆经略政策”迈出的第一步。

      与之前西方列强远离本土到美洲和东方开拓殖民地的情形不同,日本的海外殖民主要是通过不断侵占周边国家的领土来实现的,由于这些地方紧临其本土,一旦得手,便直视为本国疆域的“自然延伸”。故其占据台湾后,首先考虑的便是如何尽快地将其完全固化为永久领土,只要能达此目的,对于岛上的居民,即使杀光驱尽也在所不惜。福泽谕吉在日军侵占台湾遭当地人抵抗时,便公开主张“消灭所有抵抗者,没收其地土属政府所有”,甚至“把台湾变成无人岛”,使之成为日本人的移住地③。据最保守的统计,1915年之前,日本殖民当局为树威和镇压民众反抗,以各种方式先后残杀台胞至少在16万人以上④。而从日本本土向台湾的移民与日俱增,至1942年,已达38.8万,占当时台湾总人口的6%⑤。

      当杀戮和驱赶未能实现预定目标时,他们也未忘记采用一些怀柔手段,作出一点“亲善”的姿态,以图消弭民族反抗情绪。为安抚人心,首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上任伊始便假惺惺地表示,台湾已入帝国“新版图”,“从现在开始,须以爱育抚宇为主旨,使其沐浴皇恩,乐意归属我国”⑥。其时主持台湾教育的伊泽修二也看到:“我们虽然已用兵力征服了台湾,但是今后要想彻底征服台湾人的心,要使台湾千载万载永远成为日本的领土,关键在于,要对台湾人从内心深处予以同化,要做到这一点,非教育莫属。”⑦主张通过“同化教育”,逐步磨灭台胞对自己祖先、民族和文化传统的记忆,使之彻底归化日本。这一方针,虽然在实施过程中有过一些曲折和争议,后实成为整个日据时期殖民文化政策的基调。

      与其整个侵华计划的制定和推进一样,日本当局在台湾施行的“同化”政策,也表现出惯有的老谋深算和精于设局特征。最初的工作,大抵集中在举办“芝山岩学堂”、国(日)语学校和传习所等机构,以推广日语教育,着眼于扫除与当地人沟通的障碍并储备师资。1896年起,逐渐转向“永久教育事业”的实施,即在台湾各地增设国(日)语学校,采用新式学堂知识教学、减免学费和毕业生就业从优等方式,吸引台人子弟入学,以取代和挤压民间原先通行的书房教育(其教学内容主要为中华传统文化)空间,欲用釜底抽薪之法,割断台湾下一代与本民族母语及传统的联系。

      当然,这样做并不意味着日本当局已将殖民地人民视作自己的“子民”,在他们的心目中,台湾人终究是难以信任的被统治民族,必须严加防范。为此,他们不仅在全台建立起严密的警察和保甲监控网,威慑当地民众,颁布所谓“匪徒刑罚令”,滥用重刑,以嗜杀立威。此外,还在教育上推行“差别主义”。按照1898年台湾总督府公布的《台湾公学校令》,由地方设立公学校,教学目的主要是使台人熟习日语,养成日式国民性格。其时初等教育分三类施行,日本儿童进六年制的“小学校”,并另为之设两年制高等科;汉人子弟只能进四至六年制的“公学校”;高山族子弟则进三至四年制的“番人公学校”。在教学内容上,公学校每周日语课达二十多学时,其他知识性的课程则要较专收日本人的小学校减少一半,文理等科全在删削之例,“番人公学校”的程度更低。至于中等教育,原来仅有专供日人入学的两所总督府直属中学,后经台胞请愿并捐款,才在1915年建立起第一所招收当地人的台中“公立”中学校。

      这种差别化的教育制度,直到1922年方在当地民众的抗议声中,通过“改正台湾教育令”宣布取消。但由于同时又规定初等教育阶段须“常用日语者”才能进入程度较高的“小学校”,故台湾学生进入“小学校”就读的人数仍然很少。至于中等学校以上的教育,台湾学生受到的实际限制就更多。当时录取新生,“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凡是日本人所进的中学校,台湾学生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而台湾人所进的中学,日本人则不受任何比率上的限制”。在师范教育方面,日本当局出于钳制殖民地人民思想的需要,控制尤严,在1922年之前,“师范学校仅仅是日本人受教的场所,台湾人休想进入。新教育令公布以后,对于台湾人表面上已不加限制;但事实上,本省人仍很少能进入师范学校的本科或演习科(普通科毕业后再修习一年)”。能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者也十分稀少。据统计,“当时高等学府的学生百分之八十是日本人”⑧,这与日本人在台湾所占比重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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