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内部审计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亚珠,榆林学院政法学院

原文出处:
当代会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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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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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引言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发展规划,支持大数据的发展,大数据战略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大数据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和融合是近年来关注的重点问题。2017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了推进大数据审计的重要性,可见大数据与审计的融合也是未来发展的重点。大数据审计在高校专项资金的审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高校专项资金来源多样化的背景下,审计工作尤为重要。近年来国家拨付了大量资金用于高校协同创新的发展,其中2017年山东省就拨付了1亿元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效果需要审计发挥保障作用。因此,本文对于大数据背景下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的研究意义深远,不仅有利于发现相关问题,而且可以为高校专项资金内部审计发展提供参考。

      1 大数据融合下审计的特点与难点

      1.1 大数据融合下审计的特点

      大数据技术具有诸多特点,如数据处理量大、数据处理速度快、数据处理种类多和价值密度低等,这些特点也决定了审计的新特征。与传统审计相比,大数据审计特点明显。首先,数据来源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传统审计数据大多来源于财务报告等纸质媒介,而大数据审计数据还来源于互联网、数据库等渠道。其次,数据处理更加复杂。由于处理的数据量巨大,来源多样化,所以大数据审计的数据处理过程更加复杂。最后,数据的应用具有综合性特点。大数据审计需要在海量数据中提取有用信息,从而发现被审计主体在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因此需要将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1.2 大数据融合下审计的难点

      由于大数据审计需要借助计算机来录入和分析数据,因此对审计的硬件要求更高。传统审计主要借助人力来完成,而大数据审计则需要使用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的计算机来完成。同时,大数据审计需要从网络和数据库获取大量数据,因此对信息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国部分高校的审计信息化程度并不高,这将影响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大数据审计对人才的要求也是其发展的一个难点。传统审计人员只需要完善审计知识即可胜任相关工作,而大数据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素质,还需要掌握数据分析等专业技能,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2 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概况

      “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于2012年开始启动实施。2013年由北京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牵头成立的协同创新中心成为首批“2011计划”建设体。高校协同创新是为了突破高校和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壁垒,加强主体之间的合作,从而实现科学研究、技术发展上新的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11计划”实施后,我国财政每年拨付大量资金用于支持高校协同创新,本文主要以江苏省、山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介绍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2013年,山东省颁布了《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协同创新计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3年为一个周期,通过引导高校联合国内外力量,创建一批独立性高、致力于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中心。该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管理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2014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保证高校协同创新相关项目和资金使用的规范,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办法还规定由学校审计部门负责对协同创新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每年出具一次财务审计报告,并上报教育厅和财政厅。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颁布了《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为了实现专项资金的精细化和科学化管理。该办法没有详细指明专项资金的审计部门,只是总体上指出协同创新项目接受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3 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各省纷纷出台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高校一般通过独立的审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但在此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审计质量的提升。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审计理念、绩效审计机制、审计信息化和审计人员方面存在的不足。

      3.1 审计理金落后,审计依据不足

      一方面,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的审计理念比较落后。从我国的情况来看,高校对专项资金的审计主要还是财务审计,而从发展来看目前我国已经向综合审计方向发展,特别是在大数据背景下,更加注重相关数据的综合分析。因此,高校的专项资金审计理念还不够先进,可能会影响审计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的审计依据不足。由于高校协同创新战略的发展年限还不长,因此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高校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被挤占、挪用等问题,严重影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协同创新专项资金也面临同样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审计制度作为审计依据,制度发展与形式发展匹配度不高,从而影响了审计效果。

      3.2 绩效审计机制不完善

      高校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协同创新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等情况进行审计,从而实现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和高校创新能力的提高。但是目前高校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机制并不健全。第一,缺乏完善的绩效审计制度。高校对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的审计更加注重经济性和效率性,对审计的效益性关注度不足。这主要是由于高校建立的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制度和体系并不完善,无法对相关审计工作形成约束。第二,绩效审计方法不合理。高校在对协同创新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时,选取的绩效审计指标不够全面,不能充分反映协同创新项目的效益性,因此做出的绩效评价缺乏公正性。第三,缺乏全过程监督审计。由于高校的协同创新项目一般都要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才能完成,因此需要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绩效审计,但是由于高校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体系并不完善,因此全过程的监督审计还存在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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