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制度是国家经济体系中最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多元化产权结构对组织的治理模式提出了新要求,作为组织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在规范财务收支、优化组织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 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经历了从单一公有制产权到允许私有制产权存在,再到各所有制产权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发展历程,这一历程深刻影响着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 (一)内部审计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引入市场产权机制的起步而建立并发展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产权制度改革经历了从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完全公有制产权到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下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产权结构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开启了从农村到城市的产权改革历程。在农村开展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形式的产权改革,在城市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扩权让利的改革试点,扩大企业自主权。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放开,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开始探索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1987年,党的十三大明确了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和有益的补充,股份制是企业财产的一种组织形式。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82年和1988年,两次宪法修订分别明确了对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合法权益的保护,从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明确了以公有制为基础、非公有制为补充的产权制度。 在产权制度改革初期,公有制经济产权和非公经济产权都相对模糊,为适应完全计划经济下单一产权制度打破后经济监督的需要,我国开始实施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成立审计署实施国家审计监督的同时,开始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负责所属单位和本行业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审计。 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层面,1985年,国务院印发《内部审计暂行规定》,对内部审计的建立范围、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内部审计的领导体制等作出要求,明确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同级审计机关的指导。据此,审计署发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颁布后,审计署于1989年重新修订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内部审计进一步作出了详细规定,初步搭建起内部审计的制度框架体系,推动了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到1992年底,全国已建内部审计机构8.76万个,已配内审人员24.9万人。大中型企业较集中的煤炭、铁路、邮电、烟草、冶金、石化等系统,内审机构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网络。 从内部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看,这一时期的内部审计工作受政府主导,紧密服务于当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如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通知》,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和深化改革、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1991年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将改进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的一项制度保障。为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1992年审计署印发《关于改进内部审计制度增强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要求内部审计机构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 (二)内部审计随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确定而趋于成熟 在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要求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抓大放小。各地在国有小型企业改革中,积极探索不同产权结构形式,采取了股份合作制、公司制、联合兼并、承包租赁、卖小建大、嫁接改造等方式。党的十五大明确“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保护各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各民营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非公经济主体和公有制经济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创造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在宪法层面,1993年宪法确立“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为补充”的产权结构;1999年宪法进一步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产权结构。 这一阶段的产权制度改革快速推进,内部审计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具体表现在: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成为这一时期产权改革的重要主题。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抓大放小,优化国有资产结构,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改革中,股份制和公司制试点持续推进。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先后选定了2500多家国有企业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明确企业法人财产权,逐步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国有企业逐步改变政企不分、职责不清、产权制度落后的局面,形成以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为架构的公司治理模式。这种新的治理模式要求企业健全自我约束、自我监控机制,以适应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需要,有效保护所有者的权益。由于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问题,如内部人控制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