驟貴者必暴富:南宋武將家族的經濟勢力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善軍,1991年、2001年在河北大學分別獲得歷史學碩士和博士學位,2001-2003年在四川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現爲西北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宋史研究會副會長、南開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研究員、陝西師範大學西夏文字與文獻研究中心研究員;主要從事遼宋夏金史和古代宗族研究,代表性著作有《世家人族與遼代社會》《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陽都集》《遼宋西夏金代通史·社會經濟卷》(合著)。

原文出处:
南国学术

内容提要:

兩宋時期,由於在田制方面“不抑兼併”,更由於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使社會財富的流轉加快,因而富有的家族能夠集中更多的財富。特別是南宋時期,內憂外患的政治環境促使武將地位迅速提升,專制主義政體則促成“貴”與“富”的快速結合,因而南宋武將家族的暴富成爲突出的社會現象。崛起於南宋之初的成紀張氏家族,可說是這類家族中的代表。張氏家族本爲世代居住於北宋西北沿邊的漢族邊民,兩宋之際至張俊而起家。張俊在軍中發達以後,張氏家族陸續有成員歸依其麾下,其中張子蓋亦躋身高級將領行列。至張俊孫輩以下,文人輩出,該家族又成功實現了由軍伍家族向詩書家族的轉變。在發展過程中,張氏家族突出表現出大官僚、大商人、大地主三位一體的特徵。通過接受賞賜、依勢強佔官私財產、貪污受賄、家產經營以及俸祿收入等渠道,張氏家族迅速積累起數額巨大的土地、房舍、錢幣以及其他各種浮財。張氏家族家產的迅速增長,突出反映了南宋武將家族的暴富和宋代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程度。南宋時期,以武將家族爲代表的各種暴富家族經濟勢力的惡性發展,帶來了複雜而嚴重的社會後果。一方面,這類家族經濟勢力的增長,引起南宋社會嚴重的貧富分化,對廣大社會中下層成員的權益造成侵害,並在很大程度上侵奪了國家的利益,使國家對平民百姓的剝削不斷加重,而其奢靡需求的不斷發展,還引導了社會上的奢靡風氣,削弱了南宋王朝的綜合國力。另一方面,暴富家族的家產經營,對土地關係尤其是租佃制度的發展具有一定影響,促進了社會經濟關係的變化。儘管暴富家族可以依靠政治力量聚斂財富,但政治力量也可以削弱家族的經濟勢力。其隨着政治勢力的衰落而衰落,或隨王朝更替而爲外來政治力量所摧垮,也是歷史的必然。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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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宋時期,由於在田制方面“不抑兼併”①,更由於商品經濟迅速發展,不但使大土地所有制空前發展,而且使其他各種社會財富的流轉進一步加快,因而富有家族能夠聚集更多的財富。特別是南宋時期,儘管疆土局蹙,但社會財富的集中程度十分驚人,某些家族的富有程度被稱之爲“自開闢以來,未之有也”②。依靠政治力量迅速攫取社會財富,是當時社會條件下家族暴富的最常見方式。劉克莊對此總結說:“今夫驟貴者必暴富,本乏寸椽,俄美輪奐;舊無塊土,倏亙阡陌者,皆是也。”③崛起於南宋之初的成紀張氏家族,即是這類家族中的代表。該家族的經濟狀況,突出反映了南宋武將家族的暴富和宋代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程度。鑒於以往研究多是具體人物,並且多是從文學史角度考察,故本文主要針對該家族的經濟势力進行探析,以期深入認識宋代武將家族與經濟發展之關係。

       一 張氏家族的起家與發展

       南宋成紀張氏家族的起家人物爲張俊(1086-1154)。他的先世,爲世代居住於北宋西北地區的漢族邊民;五世祖,自鳳翔府遷徙至秦州;④曾祖守明、祖慶、父密,均爲默默無聞的農民。張俊少孤,在祖母田氏、母謝氏鞠育下成人,年少時曾爲盜賊,十六歲時應募爲家鄉三陽寨的弓箭手。弓箭手爲宋代鄉兵之一種,以河東、陝西路沿邊閑田募蕃、漢邊民爲之,人給田二頃,出甲士一人,三頃或二頃半者兼出戰馬一匹。由此可見,起家前的張氏家族,乃屬宋代鄉村戶的中下層,其經濟狀況至多是自耕農。

       從軍後的張俊,以其“善騎射”而屢立戰功。“初從官軍討南蠻,再攻夏人,皆賈勇先登,累授保義郎。”⑤躋身武官行列後,他在仕途上的不斷升遷主要依賴於戰功和恩寵兩個方面。宋金太原之戰,張俊随种師中部往援太原。种師中戰死,張俊所部突圍而出,並投奔康王趙構。在康王稱帝問題上,張俊是積極勸進的重要人物之一。正因如此,宋高宗此後便視之爲“腹心舊將”,待之“如家人”⑥,認爲“張俊之功,與諸將萬萬不同”⑦,並且“於諸將中眷俊特厚”⑧。

       在南宋政權鞏固的過程中,張俊“大小數百戰”⑨,可謂出力不少。這數百次的戰鬥,大體可分爲如下幾種情況:

       一是鎮壓叛軍和義軍。建炎初年,“時江、难群盜蜂起,俊討杜用於淮寧,趙萬、郭青於鎮江,陳通於杭州,蔣和尚等於蘭溪,皆平之”;又,“破秀州賊數萬,縛徐明斬之”。建炎四年(1130),“江、浙群盜蜂起,授俊兩浙西路、江南東路制置使,以所部招收群盜……浙西群盜悉平”⑩。這些所謂“群盜”,既有揭竿而起的義軍,也有被時人稱爲“軍賊”的游寇。義軍矛頭直指腐朽的專制統治,游寇則乘金人殘亂之餘,殘害地方。游寇中,“強據江淮、湖湘十餘州,連兵數萬”(11)的李成集團,尤爲強悍。紹興元年(1131),張俊大敗之,迫使李成北降劉豫。

       二是勤王。建炎三年(1129),苗傅、劉正彥發動兵變,逼宋高宗傳位於幼子趙旉。張俊積極參與起兵勤王,與韓世忠、劉光世等擊敗苗、劉軍隊,扶高宗復辟。

       三是抗擊金軍和僞齊軍。建炎三年(1129)除夕,張俊率軍在明州擊退來犯金軍,獲高橋之捷。但隨後金將完顏宗弼率軍反撲,張俊卻棄城逃遁,致使明州慘遭焚掠,“居民去者十七八”。紹興四年(1134)以後,金軍與僞齊軍多次入侵,張俊亦多次抗擊。六年(1136),擊敗僞齊劉猊軍,“殺獲略盡,降者萬餘人”(12)。十年(1140),其部將王德北上,收復亳州。十一年(1141),遣部將渡江,於多處擊敗金兵。

       雖然張俊在抗金戰爭中不乏小功,但“既不能守越,又棄四明,負亦不少”(13)。不過,最能表現其仕宦特點的,卻是利用對君主的依附而鑽營。他“自始至卒,秉節不渝,無非恭順之實云”(14)。在抗金過程中,他擁兵自重,不顧大局。而正當抗金鬥爭取得節節勝利之時,他卻迎合宋高宗旨意,“首請納所統兵”(15),出任樞密使。爲其撰寫神道碑的周麟之,介紹當時的情況是:“初,諸大帥各將屯要地,一旦歸授以樞筅,四方無不聳動,公(張俊)恬然就列,以身先之,安其所處,若未始有兵權在手者。”(16)張俊的表現,充分顯示了一個宋高宗心腹的投機心態。因而,周麟之衹能如是說:“若夫密謀秘畫,有以契上心,裨廟算,公終身固不以語於人,人亦莫得而窺也!”(17)

       張俊一生中的行事不乏爲後人所訾之處,然最受詬病者乃是助秦檜謀害岳飛。他雖在宋室南渡後“握兵最早,屢立戰功,與韓世忠、劉錡、岳飛並爲名將,世稱張、韓、劉、岳”,但史稱:“岳飛冤獄,韓世忠救之,俊獨助檜成其事,心術之殊也,遠哉!”(18)

       自張俊在軍中發達以後,張氏家族陸續有成員歸依其麾下。這些成員中,亦有因軍功和張俊之提攜而躋身高級將領者,其中最爲突出者爲張子蓋。張子蓋爲張俊之侄,父宏(19)早年“應募從俊軍河上”,在金人攻破開德府時戰死。張子蓋“初從韓世忠討苗、傅,補承信郎,累功遷武功郎”(20)。在平定苗、劉之亂時,“張俊慮世忠兵少,以劉寶兵二千借之”(21),張子蓋可能由此而隸韓世忠。紹興六年,“從俊擊(劉)猊於藕塘”。十一年,金將完顏宗弼入廬州,“俊遣子蓋與(劉)錡會,大戰於柘皋,敗之,軍勢赫張。兀朮(即宗弼——引者)復攻濠州,子蓋又敗之於州梁橋”(22)。隨着軍功的積累和張俊的眷顧,張子蓋的官職也得以步步高升。紹興和議前,已仕至興寧軍承宣使。和議成,改建康府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宋高宗駕臨張俊私第,授張子蓋安德軍節度使。紹興三十二年(1162),金人攻海州,“以子蓋爲鎮江府都統往援之”。此役以少勝多,大破金軍。這也是在張俊死後張子蓋取得的一次重要軍功。《宋史》甚至稱:“子蓋從俊征討藕塘、柘皋,雖多奏功,未能出諸將右,惟海州一捷可稱云。”宋孝宗即位,以張子蓋爲可倚重的大將,“令招集勇敢,相時而動”。子蓋受命,招金境內契丹義軍大將蕭鷓巴、耶律造哩將其衆來降。(23)然尋以疾卒,未能有更大作爲。(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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