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论,“审美需要”是一种高级需要,是超越于人的生物生理功能的社会性的需要。当人满足了生存所必要的条件,即食物、安全和社会交往之后,人进一步会有审美需要。我以为,马斯洛只说出了一半的事实。实际上,审美需要并非当人满足了生存之类基本需要之后的“更高级”的心理需要,而是有着深厚的生物学基础和人类的历史文化根源。换言之,审美并非仅仅属于人类专享的社会—心理需要和能力,亦非与生存无关的“提高”生存质量的锦上添花,而是人的一种基本的生物性—社会历史性的心理需要和心理能力。这种需要来源于自然本身,是自然界里普遍存在的一种倾向;另一方面,人类对于审美的需要一开始就被打上了文化和社会的烙印,被纳入社会文化建构甚至制度安排。由此,审美活动开始就是社会性和文化性的,审美需要一旦被规定和制约,就很有可能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审美压抑、审美扭曲、审美剥夺和审美伤害等“负审美”现象。正因如此,在都市化生存成为普遍性生存模式的前提下,审美权利成为一个被提上日程的重要问题。如何在社会层面实现审美权利,这已经超出了美学的范围,不仅仅是个美学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但它也还是可以从美学上来讨论。从美学层面上实现审美权利,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从个体层面来说,通过审美教育,提高个体的审美能力,改善被普遍存在的负审美现象损伤的审美知觉;从社会/群体层面说,改善生存环境,尽量消除各种负审美现象现实根源,实现环境的美化。 审美需要与审美权利 (一)审美需要的生物学基础:动物的“前审美”(pre-aesthetic)。 从自然性(生物性)根基来看,大量研究发现,各种动物——从鸟类到陆上爬行动物到深海鱼类——都有“美化”趋向。所谓“美”,在这里主要指宇宙间普遍存在的形式法则和形式规律,包括对称、节奏,比例,色彩、多样统一等。也就是说,动物们对那些“美”的对象更感兴趣。色泽艳丽、声音婉转的鸟儿更能吸引异性并得到更多的交配机会;同样,那些毛皮色泽闪亮、纹路美丽的大型雄性动物更易获得雌性的“芳心”。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自然界里的植物和动物就会发现,对称、比例、节奏、多样统一等形式美规律普遍存在于植物的干、茎、叶之中。用毕达哥拉斯的话来说,整个宇宙,都好像按照一定比例的数构成和谐的整体,由这些比例产生了音乐的和谐。这方面的知识和例证很多。当然,这种判断不能全凭举例说明,而应该有更为理论化的关于宇宙构成的系统的理论学说。而这正是人类尚在探索的领域。但就目前所观察到的现象来说,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种“审美化”倾向。下面援引两个例证: 达尔文《物种起源》第四章“自然选择”:“在鸟类里,这种斗争的性质,常常比较和缓。一切对这问题有过研究的人都相信,许多雄鸟之间最激烈的竞争是用歌唱去引诱雌鸟,圭亚那的岩鸫、极乐鸟以及其他一些鸟类,聚集在一处,雄鸟一个个地把美丽的羽毛极其精心地展开,并且用最好的风度显示出来;它们还在雌鸟面前做出奇形怪状,而雌鸟作为观察者站在旁边,最后选择最有吸引力的做配偶。密切注意笼中鸟的人们都明确知道,它们对于异性个体的好恶常常是不同的:例如赫伦爵士(Sir R.Heron)曾经描述过一只斑纹孔雀多么突出地吸引了其他的全部孔雀。我在这里不能讨论一些必要的细节;但是,如果人类能在短时期内,依照他们的审美标准,使他们的矮鸡获得美丽和优雅的姿态,我实在没有充分的理由来怀疑雌鸟依照她们的审美标准,在成千上万的世代中,选择鸣声最好的或最美丽的雄鸟,由此而产生了显著的效果。” 珍妮·古多尔《黑猩猩在召唤》第五章“雨”:“头顶上响起一声作雷,使我不由哆嗦了一下。一只公黑猩猩,像得到口令似地,立刻直立起来,有节奏地摇晃身子,踏着步子高声地叫喊着。透过刷刷的雨声,我听出了它那宏亮的嗓音。突然,它转身向下,直奔刚才吃食的那棵大树。它跑了大约30米,猛然一停,抓住树干,跳上了下部的树枝,坐下了。另外两只公黑猩猩,几乎同时跟着它这样做。其中有一只在奔跑中拆下一根树枝,拿着它在头顶上旋舞一阵,然后扔开。另一只,几乎跑到坡脚那儿,直起身来,开始有节奏地摇晃近处的树枝,然后折下一枝,拖曳着。这时,第四只公黑猩猩也登台表演了。它奔跑着跃上了树,折下一根粗大的树枝,即刻又带着树枝跳下,曳着大树枝向下跑。最后,剩下的那两只公黑猩猩粗野地号叫着向下飞奔。在这时,第一只黑猩猩,这幕话剧的创始者,已经下了树,正沿着斜坡慢慢地走上去。那些刚刚赶到坡脚,散坐在树上的猿猴,全都跟着它,朝坡上走去。一爬上山脊,它们重新一个接一个地向下猛冲,发出粗野的号叫,并且拖曳着大树枝。” 多么像一场原始人的祭仪!像是通过喊叫、摇晃树枝、拖曳着树枝来回奔跑等动作来表达对这场暴雨的恐惧,以及对存在于天地间这种它们不了解的力量的敬畏。“恐惧”和“敬畏”已经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情感。“摇晃身子,有节奏地踏着步子”这种动作,已经具有了某种“审美”或“艺术”性质。 达尔文所描述的现象其实也有其他人引用过,也许他们引用的材料更多。但我想说明的是,我并不就此认为动物也有真正的“审美”或“美感”。毋宁说,它是一种“前审美”(pre-aesthetic)。真正的“审美”“美感”表现在人类在长期的劳动实践过程中,通过双手和身体与自然接触,从而逐渐掌握了那些普遍存在于自然界的形式规律和形式法则,并且能够自由地运用这些规律和法则来创造新的产品。譬如,“远古中国,陶器最初体现为釜、罐、盎。三种器形内蕴着当时的文化观念而成为美。”[1]进而言之,这种对形式规律和法则的自由掌握和运用逐渐内化为人类的一种心理功能或心理结构。这一点是实践美学的基本观点,也是建立在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上的这种美学理论对美学的一个巨大贡献。但这里,我们讨论的并非“美的本质”或“美感的本质”,而是人类的这种审美冲动或审美能力的自然基础。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基础,人类才可能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真正的美。换言之,人类的这种审美冲动的自然基础正是人的审美需要的生物学前提,它使得人类“与生俱来”有一种审美冲动(aesthetic impulsion),使“爱美”成为人的“天性”。正是由于自然界普遍存在着“审美规律”,人与动物间普遍存在着共同的“审美冲动”或“审美趋向”,因而我们认为,审美需要是人类的一种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