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的含义与特征 (一)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的含义 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是指具有合法资格的治理主体,基于社会经济问题、社会政治问题等,结合社会治理及第三方审计目标,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手续,对社会治理工作进行评估审计的各项活动。 (二)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的特征 1.科学客观性 这是指社会组织和专业组织在帮助政府及其部门加强社会治理时,应当判断社会治理及第三方审计是否符合自然社会的客观规律,具有特定的分科知识体系的社会治理绩效工作,可以借助专业性调查咨询公司及社会公众评议代表等,获取其最真实客观的数据资料等。考虑到社会治理及第三方审计的新闻媒体包含电视报纸等诸多载体,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应与政府社会治理的主观评估相对立,相关审计工作应尽可能保证公共决策的真实性。 2.公平公正性 这是指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审计,应当有独立的专家团队或社会公众评估。学术团体和专业性调查咨询公司应作为专业组织,从专业规范角度加强社会治理绩效评估,而社会公众则是应当以评议代表的身份代表广大民众的心声。为确保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审计的结果是合情合理的,相关机构应当在政府社会治理评估过程中,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合理性,对于任何一方的偏袒都是不允许的。尽管是混合主体的社会治理绩效评估,也应确保公平公正性。 3.独立专业性 这是指高校专家或专业组织等均是保持独立关系的,各大决策者之间不存在依附关系。正是由于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审计的决策者保持相对独立,各自的评价标准及评价过程等也比较独立,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社会治理审计的专业性。在社会治理绩效审计过程中,掌握不同信息的部门会科学分工合作,并将其分为不同类别的知识点,这能较好地帮助政府部门完成社会治理工作,独立专业性的特征自然也会比较明显。 4.自愿民主性 这是指第三方评估审计的研究机构和专业组织等均具备参与社会治理审计的能力,而这些研究机构参与到政府社会治理审计中,均是出于各大主体的本体意愿。由于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审计的机构众多,无论是学术团体、社会公众还是混合主体,他们都是社会治理公共决策咨询的重要参与者,这些主体能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享有自由发表意见,并参与国家政权管理的权利。从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审计参与角度看,第三方审计参与的自愿民主性显而易见。 二、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第三方审计评估方法不够科学 社会治理绩效的第三方评估审计,应采用实证研究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不同的定量评估指标,确定不同领域社会治理的侧重点及重难点,但由于目前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等未能高度统一,评估方法的科学性自然比较欠缺,此时的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审计结果不可靠。无论是社会舆论还是自利因素影响,这些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即使是对政府社会治理有一定研究的专家群体,他们也可能存在个人观点失误的情况,专家的独立性会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二)第三方审计参与的合法性被质疑 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参与有多个评估主体,不同的评估主体的评估流程及评估结果等均有不同。尽管参照第三方审计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三方审计机关有权利向被审计机构要求系统完整的文件资料等,被审计机构也已如期的交付相关数据资料,但由于被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数据等并不全面,第三方审计参与的合法性受到了限制。倘若相关政府部门仍然无法按照社会治理绩效的需要,在现有的政策法规基础上,加强第三方审计参与的合法性规定,第三方评估审计的合法性将被质疑。 (三)第三方审计未实现权责高度统一 政府社会治理工作较繁复,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参与的难度也相对较强。在现阶段发展过程中,无论是独立性高校专家,还是以学术团体和专业性调查咨询公司为主的专业组织,他们都隶属于社会治理绩效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第三方审计机构在享有相关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按照现有的权利履行相关义务,但正是由于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尚未实现权责高度统一,部分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义务未能履行到位,当部分社会民众或混合主体疏于责任意识时,社会治理绩效工作开展会受到限制。 (四)第三方审计评估模式选择较单一 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包括评议代表及社会民众等,但在现实实践过程中,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评估的主体,通常是高校专家和研究机构的专家个人,模式主体是比较限制的。在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审计缺少专业组织及社会公众时,学术团体、专业性调查咨询公司以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缺失,会致使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评估模式的选择比较单一,评估主体也相对单薄。长此以往,社会治理绩效工作的开展会受到限制,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参与也比较局限。 三、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治理及审计参与的认知较落后 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的效果会与治理理念认知有直接关联,当治理理念认知存在偏差时,理念落后及认知错误等都会限制社会治理绩效的实际效果。从目前的发展来看,由于过度注重稳定中心的发展,当前的社会治理绩效工作主体结构较单一,在高度注重管理与控制的当下,社会治理绩效创新实践是较片面的,社会治理的专业性程度并不高。倘若社会治理第三方审计机构仍然无法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注重治理理念的更新完善,社会治理绩效第三方审计参与将前景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