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部审计的发展历程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艳娇,南京审计大学

原文出处:
审计观察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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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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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内部审计有效维护了财经纪律和市场秩序,促进我国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内部审计凭借其强有力的监督制衡作用,与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组成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做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尤其是2018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以下简称11号令)颁布以来,内部审计工作的背景和环境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这就更加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制度设计,完善单位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内部审计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读史可以明智,博古方能通今。”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内部审计在事业、制度和学科建设方面的历程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促进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内部审计事业发展历程

      纵观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历程,笔者将其划分为四大阶段,即起步阶段、前期发展阶段、转型阶段和新发展阶段。

      起步阶段(1983~1999年)。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号角。为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适应加强财政经济监督的需要,1982年修订的宪法确立了在我国实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1983年8月国务院批转的《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拉开了我国内部审计建设的序幕。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将内部审计的管辖权下放给审计署。1985年12月,审计署首次颁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指出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职权和程序。早期的内部审计以保护财产、查错防弊(财务审计)为主,其职能主要是监督。1987年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成立,1988年加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以下简称IIA)。从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成立伊始便确定了加强内部审计宣传、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和学术活动、协助有关单位培训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参加国际内部审计学术组织等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

      前期发展阶段(2000~2005年)。2000年1月,在中国内部审计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新章程并选举了理事会,树立了中国内部审计发展新的里程碑。2002年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更名为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CIIA),这标志着我国内部审计走向职业化的开端。CIIA自成立以来,颁布了我国第一套内部审计准则,引进了CIA考试制度、创办了《中国内部审计》杂志,组织编写了多部内部审计相关的专著和教材,成立了内部审计研究机构——中国内部审计发展研究中心,并启动了课题研究工作,利用专家研究成果,推动我国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2003年审计署再次修订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4号,以下简称4号令)。此阶段,随着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内部审计客体的发展与演变,从最初的财务审计转变为财务审计和经营活动审计并重。

      转型阶段(2005~2017年)。2005年CIIA提出了转型的要求,对内部审计的理念、职能、目标、内容、方式和手段实行改革。2006年11月CIIA与IIA签署“质量评估协议”,2013年CIIA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成熟,并逐步与国际准则接轨。2014年修订颁布了《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在中国启动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工作。此阶段内部审计从传统的财务审计和经营活动审计转向以评价并改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控制的效果为主的现代管理审计,关注在审计工作中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注重过程、重在向治本转变,强调内部审计为组织增值、改善治理和管理的目标。2016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CIIA与审计署脱钩,改制成为社会团体,其后部分地方协会也逐步启动脱钩工作。内部审计事业发展遇到瓶颈。

      新发展阶段(2018年~)。2018年1月,审计署先后出台两项重要文件,即11号令和《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文件的出台为内部审计工作在新时代激发新动能、取得新成效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同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这是中央领导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最新指示和要求,在中国内部审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9月11日,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胡泽君审计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审计全覆盖、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9月底审计署新成立了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司,内部审计事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新时期,内部审计在领导体制、机构设置、从业要求、职责权限和结果运用等方面将发生巨大变化。

      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历程

      如前所述,早期的内部审计相关规定散见于政府审计的法规之中。1983年8月国务院批转《审计署关于开展审计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明确“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或下属单位较多的主管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事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审计人员,实行内部审计监督”。1985年8月《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根据审计业务需要,分别设立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审计,内部审计的业务要受国家审计机关的领导。1985年12月,审计署首次发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指出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国家行政机关、国营企业事业组织应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1988年1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对内部审计的机构设置、人员职责、工作范围和领导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对设立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散见于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等文件。1994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要求及其与审计机关的关系。为落实审计法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1995年审计署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6年新修订的审计法采用描述法进一步扩大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要求,2010年国务院发布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强化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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