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与审计治理效能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国常,宋曼丽,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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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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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国务院《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2015)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十九大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由此可见,审计监督机制是国家监督系统中的重要一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监督主要在于权力制衡和政府透明度提升,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作用以及保障其他治理机制发挥作用(张立民、许钊,2014)。

      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刘静,2015)。审计如何适应国家治理的需求,强化监督控制效能?审计结果公告成为这一工具,审计信息的公布将监督主体由国家机关向与公众、舆论联合监督转变,提升了审计监督的外部力量。国家审计的最终目标在于预防,核心在于抵御。《“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整改”共出现了8次,关键词分别是“整改问责”、“整改公告”、“整改跟踪”、“整改报告”。整改效果是审计监督成效的重要体现。目前,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整改公告制度并不完善,“屡审屡犯”的现象依然存在。从审计整改视角研究审计结果公告与审计治理效能,对促进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自审计署2003年发布第一份审计结果公告以来,审计结果公告就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话题。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以下几方面:

      (一)关于公众参与和审计结果公告的研究 张立民等(2014)认为,政府与公众共同进行国家治理是发展的主流,审计结果公告和公众参与是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两条路径。靳思昌(2016)认为,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必须推进国家审计结果公告与公众参与的双向互动。王芳等(2015)认为,现阶段并未形成健全的制度使社会公众有更多的意愿和方式参与政府审计。刘静(2015)按公民参与的类型来进行参与策略的构建,并从决策参与和问题跟踪参与的角度设计参与策略,最后提出公民参与策略有效运用的相关建议。陈尘肇等(2009)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作为或不作为政府是否公告以及民众是否支持的情况。郑小荣(2012)以三个省会城市主城区的四次问卷调查为数据来源,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指出政府审计公告行为是策略性的。郑小荣(2013)认为,公告质量是公告提供者综合权衡公告利益和公告风险的结果。张曾莲等(2013)通过实证分析表明政府对公告质量方面的工作不太关心,公告的经济效果较差。

      (二)关于审计结果公告在国家治理中具体作用的研究 张立民等(2014)认为,审计结果公告是一种疏导社会不满情绪的机制,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和民意疏导可以降低社会风险。付忠伟等(2015)认为,实现审计整体威慑性可以从健全整改和问责机制、增强审计成果的实效性、扩大审计结果公开的范围三个方面来设计,并提出加大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威慑力。

      (三)关于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与地方政府审计结果公告质量的研究 郑小荣(2011)运用ISM方法对公告质量评价因素指标进行结构化,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得到政府审计结果公告质量评价系统结构模型,并指出可信性、相关性、透明度和公告的整体质量是模型中四个关键指标,最后针对这些指标提出建议。冯梅笑(2014)从国际比较角度,指出我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形式、内容上标准化低、信息利用率低、缺乏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等问题。曹丽梅等(2016)以2014年广东省厅、市、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公告为研究内容,分析了区域(省市县)审计公告的差异。

      目前的研究肯定了审计结果公告是国家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的重要路径,强调了审计结果公告的公众监督作用与威慑作用。研究也指出政府策略性公告行为及审计结果公告的不足。但是,很少有学者研究审计署公告与地方审计公告的协同效应,以及针对目前审计结果公告后的整改难、问责难等审计监督威慑不足的问题。

      三、审计结果公告的治理效用

      审计结果公告发挥治理作用的机理主要在于信息双向传递机制和问责机制,表现为公众、舆论监督压力以及威慑力的扩大。

      (一)审计结果公告提升政府透明度 “审计风暴在于审计透明”。审计结果公告可以减少不对称信息条件下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达到防止权力腐败、提升执行力以及增强公众信任的目的。透明度是良治的关键要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出: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是透明度提升的体现,但对于公众来说,政府信息的真实完整性无法判断,大大影响了信息公开质量与公开力度。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实施既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也是对公开范围的扩大。审计信息包含了重要的政府信息,审计结果公告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审计信息公开可以引导公众对相关内容进行关注,最终倒逼其他信息进一步公开。审计结果公告的倒逼可以推动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进而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陈尘肇等,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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