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对外投资可以让国有企业获得更多优质境外资产,带来更为可观的预期收益和互补性资源。但是,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带有与生俱来的风险,只有对其中难以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和诸多风险进行准确估计和预测,对投资行为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和监督,才能减少收益和预期之间的差距。在我国,对处在新时期的国有企业来说,随着对外投资规模和频率的增多,风险随之增大,需要进行系统化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才能强化投资行为的有效性。同时要发挥审计的作用,让国有企业能够在国际化经营和全球化资产配置的过程中风险与不确定性降至最低限度。 一、新时期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类型与表现形式 任何企业开展对外投资都需要面临诸多风险,有效识别风险并开展相关管理工作,才能从风险分析中获得开展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关注点和突破口。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以“走出去”战略为依托,以对外投资监督难问题为出发点,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进行充分把握,以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1.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类型。 对国有企业来说,对外投资风险的划分方法不同,种类也有所差异:(1)管理风险。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会遭遇管理层面的风险,而风险的关键点就在于文化差异方面。这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与投资目的国的办事方式、办事效率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自身也有着十分明显的缺陷,所以在开展对外投资时,就会由于企业文化的冲突提升管理风险的发生概率。(2)财务风险。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不可避免地要关联到财务行为。期间,如果决策不当就会导致财务受损,直接影响的是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绩效和境外的可持续发展。(3)政治风险。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中,因为国外政府的干预和国外政权的更迭,会让企业的对外投资变得不顺利。其中,在所有的政治因素中,当地政府的干预是最常见的类型。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海外并购中,时常受到国外政府的政治影响,这对投资活动是极为不利的。 2.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的表现形式。 (1)由于对外投资资产不合规和作价违规而导致的风险。部分国有企业以超出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资产开展对外投资工作,甚至一些国有企业违背合同和协议的约定,随意提升或者降低资产价值,以评估确认的金额开展投资工作,而这势必会损害企业与国家的利益。(2)对外投资计价模糊。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中,有些企业以实物投资的形式进行,但是这一过程却无法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给出的资产评估确认书相一致,使得对外投资风险长期处于高位。(3)由于对外投资内容不准确而导致的风险。一些国有企业会把一部分往来款项以及无形资产等加入到股权投资当中,或者把原本属于其他股权投资的事项列入到往来款项之中,这种歪曲投资事实的做法势必会增加投资风险。 二、动态环境下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审计重点 对很多国有企业来说,由于股权多元化事实的存在,在开展对外投资的过程中,需要针对境外资产进行直接审计,借此有效而及时地发现对外投资行为中隐藏的风险,全面解决境外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当国有资产投入巨大的情况下,更要对对外投资风险予以重点关注,通过全面履行审计职能和事先审计全覆盖,实现对外投资管理的客观目标。为此,要加强对外投资风险评估审查、对外投资风险应对措施审查外,还应强化对外投资风险管理机制审查和对外投资风险识别审查。 1.对外投资风险识别审计。 需要通过特定的审计程序,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加以识别和审查,确认企业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是否得到有效应对: (1)审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识别策略是否准确。风险识别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包括国有企业是否采取了有效方法分析了对外投资风险,是否对风险性质和潜在后果进行了研判。这一过程中,要重点审计国有企业是不是已经安排了专门部门和人员,对对外投资项目开展跟踪审计,是否借此获得了足额的投资收益。 (2)审计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识别原则是否合理。国有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以风险识别为前提,因此,对其进行审计是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2.对外投资风险管理机制审计。 (1)审查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预警机制是否有效。国有企业开展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在于规避投资风险。所以,风险管理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构建对外投资的风险预警系统。 (2)审查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管理机构的健全性。这一工作要按照风险产生的动因与所处的阶段予以动态调整,借助健全的制度对彼此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让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形成有机整体。 3.对外投资风险应对措施审计。 对国有企业来说,对外投资风险审计在其审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审计人员更了解其面临的风险因素,也更加具备风险应对经验。因此,对国有企业对外投资风险应对措施开展审计工作更好的发挥企业的审计资源、丰富审计成果,尤其当审计成果与国有企业风险控制机制进行结合时,更能够提升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绩效。在这一过程中,审计人员要进行适当的审计安排,针对对外投资风险的相关措施开展审计工作,以确定风险应对措施是否适当与有效。期间,要重点考虑以下问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是不是起到了预期效果,是否符合国有企业的管理特点等。 比如2017年,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湖南省长沙市审计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此次审计调查共涉及58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投资的79家企业,发现了财政部门未能全面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部分行政单位未按规定与被投资企业脱钩、部分单位未在财务报表中如实反映对外投资等7个方面的问题。期间,审计组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有对外投资的事业单位发放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结果,分别按照投资形态、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单位性质和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分类汇总。此外,审计人员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通过将市本级所有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全称与工商部门企业登记信息中的投资主体全称进行比对,发现18家被投资企业没有被纳入到市财政部门统计、监管的范围,部分主管部门未能全面、准确上报对外投资情况。通过这次审计调查,规范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行为,促进了相关部门加大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管力度,提高了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使用效益。同时,通过持续跟踪督查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问题的整改落实,积极协调对接相关部门,让多项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