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提出,审计要做权力监督的“紧箍咒”、制度完善的“倒逼”机制,当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公共资金的“守护者”,要充分发挥好政策落实“督察员”、经济运行“安全员”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国家审计职能已经从单纯审查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扩展到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家安全、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国家治理等方面。刘家义(2015)指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有效工具,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学者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研究国家审计,均认为国家审计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制约政府权力运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事实上,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社会、政治等各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国家治理出现了新动向、新变化,这对国家审计治理能力,尤其是各地区各城市国家审计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审计不仅仅要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纠正错误、完善制度,要有强大的审计执行能力作为保障,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评估、科学判断,并给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在此基础上督促整改,实现国家审计治理的最大效能。审计治理能效的发挥旨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测度审计治理能力有利于强化审计资源的有效利用,集聚审计力量,提升审计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目前学者的研究主要从整个国家层面或者省级层面来分析地区审计治理能力。上官明泽、吴秋生从国家审计的产出视角,依据“免疫系统论”进行评价指标构建,测度了2007~2013年度国家审计治理功能发挥的基本情况。郑石桥、徐孝轩等根据2007~2008年数据,以构建的国家审计治理指数模型来计算省级国家审计治理指数,并从批判性作用指数、建设性作用指数和国家审计治理综合指数三个方面展开分析。上述这些大区域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的测度缺乏针对性,测度结果往往仅就全国审计治理能力发展趋势或者各个省之间的差异展开分析和论述。然而,省级行政单位与城市相比具有更大的地域范围和经济规模,仅局限于省级层面探索国家审计治理能力太过粗糙,难以反映各个城市间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的真实状态,针对审计揭示的问题,无法对具体区域采取可执行、有针对地政策措施。而城市是社会经济运行的主要单元、国民经济发展的引擎、企业集聚的主要载体,同时城市也是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基本决策单元。测度城市审计治理能力可以实现城市层面国家审计治理能力差异的对比和趋势分析,有针对、有重点的制定城市治理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实现国家审计治理效能。因此,本文将以全国28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样本,拟从审计执行能力、审计处理处罚能力、审计纠正能力和审计协作能力四个方面,采用全局主成分分析法测算2006~2012年中国城市的国家审计治理能力指标,并由此展开对城市层面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的评析。 二、文献综述 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项基础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治理能力指标的构建可以帮助科学测度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状况,对审计工作的开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指引。学界已经有部分学者开始探讨如何测度国家审计,并希望建立国家审计治理指数体系。 目前,对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的规范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的内涵、作用机制、实现路径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认为国家审计作为国家行政公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层面发挥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证研究方面,一些学者利用审计查处的问题金额、违规违纪处理率、移送司法案件数、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力度、审计结果利用率等指标衡量国家审计的治理功能,以此检验国家审计在提升政府透明度、改善腐败治理效果、提升国有企业绩效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有一些学者以“免疫系统”理论为基础来构建国家审计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刘雷、崔云等从政府审计“揭示功能”、“抵御功能”和“防御功能”的三个维度,在系统梳理国家审计维护地方财政安全作用机理的基础上,采用总额和比率两种方式构建政府审计功能衡量指标,选取我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2003~2010年间地方政府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国家审计的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发挥可以显著提升地方政府财政安全程度,而预防功能作用还未充分显现这一结论,并就此提出政策建议。郑石桥、徐孝轩等依据国家审计的“批判性”和“建设性”作用,构建国家审计批判性指数、国家审计建设性指数和国家审计治理综合指数。其中批判性作用主要表现为“审计发现问题金额”和“移送处理人数”,建设性作用主要表现为“审计整改金额”和“审计结果利用”,并且采用专家系数法确定国家治理指数中批判性指数和建设性指数权重,计算列示了2007和2008年全国31个省份的国家审计治理指数并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省市国家审计治理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较低的研究结论。上官泽明、吴秋生从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分析评价我国国家审计治理能力,依据“免疫系统论”,从“预防功能”、“揭露功能”、“展示功能”、“自身抵御功能”、“配合抵御功能”五个方面构建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的评价指标,采用专家意见法确定国家审计治理指数的指标权重,并对我国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的整体作用做出评价。 从现有文献来看,目前学者多是从某些单一方面衡量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系统完整的国家审计治理能力指标体系较为少见。个别学者采用专家系数法确定国家审计治理指数的指标权重,可能存在局限性,并且多以整个国家层面或省级层面数据为度量对象。以往文献中关于国家审计治理能力指标体系的研究更多偏重于探究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构建过程等,针对国家审计治理能力指标的应用以及我国审计治理能力评价分析等问题上鲜有涉及,更鲜有人将测度对象扩大至地级市层面。为了弥补相关研究的空白,我们将围绕审计执行能力、审计处理处罚能力、审计纠正能力和审计协作能力四个方面构建国家审计治理能力指标,并将测度对象范围扩大至全国28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有针对性的分析不同城市间国家审计治理能力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