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熵权法的中国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含量研究

作者简介:
郑小荣,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政府审计信息公开与传播研究;何瑞铧,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审计史研究;曹源,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会计与审计信息披露研究。

原文出处:
当代财经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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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结果公告在打造阳光政府、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完善国家治理、促进审计与媒体的整合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王永海和王嘉鑫,2017)。在审计结果公告已经常态化的今天,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公告寄予了很大的期望。然而任何信息要发挥作用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质量要求,满足一定的质量特征(蔡春,2001),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披露也不例外。而信息含量是评价审计结果公告信息披露质量的基础和核心,在所有对审计结果公告质量的评价维度中,信息含量最能反映审计机关的真实的公告意愿,可见对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以下简称“审计结果公告”或“审计结果”)含量的评价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利用多因素综合评价原理,根据受众行为理论确定政府审计结果公告的信息含量评价指标;然后运用内容分析法对样本指标赋值;再后运用熵权法确定指标的权重;最后根据熵权法得到的评价结果,对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进行比较分析。

      本文可能的特色和创新在于:第一,以受众行为理论和有效信息假说为基础,选择和确定了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含量评价指标,提高了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含量评价指标选择的科学性;第二,在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含量评价指标权重确定方面引入熵权法,相比于既有的层次分析法等主观方法,提高了权重和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第三,直接把审计结果内容作为评价对象,比现有不分公告行为和公告内容的综合评价,评价对象更加具体;第四,发现了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含量的政治周期现象。

      二、文献综述

      学术界很早就对审计结果公告信息披露质量问题进行了探索。张龙平和张敦力(1997)认为审计报告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最终体现。蔡春(2001)认为审计信息最主要、最重要的质量特征是可信性,而可信性则由真实性、相关性、有效性、公正性和明晰性等质量特征支持。唐欢(2006)以经济控制和审计本质论为基础提出了审计信息质量特征要素,并通过要素之间逻辑关系的分析,构建了审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上述研究并非专门针对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质量,但是对于选择何种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质量的评价方法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古甘霖(2006)根据法律对审计公告的主体、内容、范围和途径的要求,提出了客观、明晰、及时与保密等四个审计公告信息披露的质量特征。宋常等(2009)以AHP为基本方法计算权重,研究了国家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的感知质量。之后,程莹和欧阳华生(2010)研究了世界各国的审计结果公告透明度;张曾莲和高绮鹤(2013)、唐大鹏等(2017)对中国各省级审计机关审计公告的质量进行了评级;吴秋生和上官泽明(2016)以多个指标算术平均值计算了审计结果公告能力指标。

      郑小荣(2011,2012,2014)提出了一个由形式质量、基础质量、核心质量三部分组成的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质量评价系统,并运用ESM方法检验了核心质量特征对审计结果公告整体感知质量的影响,还构建了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指标和审计结果透明度指数以衡量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质量。

      既有文献从宏观(国家或地区层面、我国特定层级层面)和微观层面(单份公告层面)研究了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披露质量并取得了不少进展。但是还存一些不足:一是大多数研究未能区分审计结果公告的行为评价和内容评价,导致评价对象不够具体,而一些研究则以国家和地区层面审计机关特定期间的政府审计信息披露为研究对象,研究结果与公众对信息文本的感知相关性不强;二是多数研究直接借鉴会计信息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忽视了审计结果公告的信息质量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区别(古甘霖,2006),将可靠性、及时性、完整性等并不适合政府审计结果公告信息质量的指标纳入政府审计结果公告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甚至将审计结果公告数量也作为审计结果公告质量评价的一级指标,科学性有待提高;三是无论是指标赋值还是权重确定都主要依赖调查对象、专家或者研究者自身的主观判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有待提高。

      三、指标选择与理论依据

      审计结果公告中的信息含量常当作负面信息的含量。根据Galtung和Ruge(1965)提出的新闻要素理论,由于负面消息的新闻价值高于非负面信息的新闻价值,公众对负面信息的关注度高于正面信息和中性信息,因此公众具有关注审计结果公告负面信息的天然倾向。公众通常认为,政府审计的核心功能就是查错纠弊,审计结果公告本来就是关于政府部门财经违规行为的信息。在这样的信念下,审计机关无论是为了全面客观评价审计对象,还是为了平衡审计结果公告的文本倾向,在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中性信息和正面信息,都会被公众选择性地过滤掉。因此,能够有效影响公众后续认知和行为的只能是审计结果公告中的负面信息。可见“负面信息含量”是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含量最为相关的评价维度。

      在审计结果公告文本中,负面信息或错弊信息表现为“问题”,因而信息含量也就是“问题含量”。因此,参考《中国审计年鉴》“审计工作综合情况报表”中“审计发现”的相关统计指标,结合《中国政府审计准则》关于信息披露内容的规定①以及中国地级行政单位(以下简称“地级”)审计结果公告的具体内容,本文采用问题篇幅、问题数量、问题金额个数、问题单位部门数、问题项目个数和问题总金额六个指标作为审计结果公告的信息含量评价指标(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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