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历史比较与现实思考

作者简介:
刘寰,陆军勤务学院财务审计系;马宇清,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吴卓鹏,陆军军医大学供应保障处;杨立顺,南部战区陆军保障部财务处

原文出处:
军队审计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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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5月23日,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召开,这是我国审计制度恢复30多年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我国审计监督体制的又一次历史性重大变革,必将对新时代的审计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而实际上,早在193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同样设立了中央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中央审计委员会”),名称与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完全一致,这究竟是历史的传承还是时代的巧合?通过比较二者的异同,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进而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新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与原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共同之处

      两次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充分体现了党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的历史传统,以及保持自身廉洁、主动接受监督和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推进组织结构变革的一贯主张,是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基于当时的革命和建设需要而做出的战略决策。

      (一)权威的机构设置

      1933年9月,苏区中央政府成立了审计委员会,由中央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1934年1月22日,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对苏区审计体制进行了改革,明确规定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立中央审计委员会。按照规定,中央审计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其成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委任。首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阮啸仙为中央执行委员会成员,置身于中央领导核心。同时,《地方苏维埃组织法》也规定,省及中央直属市执行委员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隶属于中央审计委员会,并受同级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指导和节制。2018年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党中央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担任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乐际担任委员会副主任。目前,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政党设立一个机构来领导国家审计工作,更没有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亲自担任负责人的先例,中央审计委员会的组建在世界范围内开创了执政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先河。综上所述,在中央层面设立专门机构对审计工作进行直接领导,是两次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共同特点。原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之一,同时直接领导地方各级审计委员会,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而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代表党中央统筹协调重大审计事项,其权威性同样毋庸置疑。

      (二)独立的领导关系

      1933年苏区中央政府成立的审计委员会由中央人民委员会即中央政府直接领导,独立于其主要监督对象财政委员会之外。1934年改革后的中央审计委员会更是由当时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中央执行委员会领导,作为国家最高审计权力机构,与中央人民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临时最高法院并列,完全独立于政府行政机构。同时,为了确保其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明确规定,中央审计委员会主要担负审核国家的岁入岁出,监督国家预算之执行的职责,并于1934年2月20日制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审计条例》,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苏区审计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职权、程序、方法等。2018年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由党中央直接领导,党的领袖亲自担任主任,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可以保证其职责履行的独立性。可见,无论是历史上的中央审计委员会,还是今天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都从组织和制度层面确保了其独立地位,为其充分履行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特定的工作领域

      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在工作领域上是相同的,都是为加强审计工作而专门设立的。原中央审计委员会在机构层次上与当时的中央人民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最高法院平行,高于人民委员会下设的外交、劳动、土地、财政、粮食、教育、内务等其他部门,负责领导管理全国审计工作。2018年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等并列,作为党中央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统筹安排全国审计资源,协调处理审计领域重大事项等。可见,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从组织制度上进一步体现了审计工作与其他各项事业的区别,以确保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与原中央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区别

      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虽然与原中央审计委员会机构名称相同、工作领域相似,但并不是对历史的简单恢复和原样复制,而是着眼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战略考量,与原中央审计委员会具有质的区别。

      (一)机构性质不同

      原中央审计委员会和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在隶属关系、编制结构、人员组成等方面都具有明显区别。原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当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的国家最高审计机关,是中央国家机构之一,是列入国家机构序列的常设正式机构,是具体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职能部门,且有相应的内设机构和专职人员。而新组建的中央审计委员会是党中央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属于党的机构,其委员全部为其他机关、部门人员兼任,不负责具体的审计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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