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本文所说的“记词转移”是指文献用字所记录的词的转移变化。从字的角度看,它反映的是一个字所记录的词从一个词转移到了另一个词;从词的角度看,则是一个词所用来记录的字从一个字转移到了另一个字。“记词转移”发生在一组具有密切相关性的字和词之间,反映了记词用字选择过程中的内在机制,从系统的角度加以考察,对于用字习惯、词汇史等方面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根据时代可靠、内容未经后世改动的出土文献进行研究,则可以对记词转移的具体过程和时间进行比较真实的揭示。“豆”“荅”“合”三字的记词变化比较明显,但目前学界对它们的词义变化只有简单而分散的讨论,如指出“豆”字的意义有从食器到豆子的变化,而并未将三者记词的变化联系起来进行系统的精细考察,因而也未能深入揭示变化的内在原因。同时,由于考察所依据的材料多为传世文献,目前的研究对三者记词变化的发生、流行时间与完成时间也缺乏详细的描写。本文尝试以数量丰富、时代明确的出土秦汉简帛为主要材料,以定量统计的方法,系统梳理“豆”“荅”“合”三字所记词的转移过程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① 一、“豆”字的记词转移 1.1 “豆”字最早的记词 “豆”字,甲骨文字形作

,象高圈足之食器,本义为食器。《说文·豆部》:“豆,古食肉器也。”两周青铜器中可见自铭为“豆”的器皿,如西周晚期的《周生豆》《大师虘豆》,春秋时期的《姬寏母豆》等。 1.2 “豆”字的记词转移及出现时间 “豆”字后来被借用以记录指食物的“豆子”一词。《说文·尗部》:“尗,豆也。象尗豆生之形也。”说明当时借用“豆”字记录“豆子”一词已很普遍。对于借用发生的时间,前人与时贤比较一致的意见是秦汉时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字条云:“按,豆即尗,一语之转。周人之文皆言尗,少言豆者。惟《战国策》张仪云:‘韩地五谷所生,非麦而豆。’《史记》作菽。吴氏师道云:古语只称菽,汉以后方呼豆。”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孚部》:“尗,古谓之尗,汉谓之豆,今字作菽。菽者,众豆之总名。”于省吾也认为:“周人称作菽,秦汉以来称作豆。”②但是,这些说法中的时间范围显然太过宽泛。马继兴则认为“‘豆’字在先秦文献中和‘菽’、‘尗’同样也具有谷类之豆的涵义”。③马先生所依据的主要是传世文献。传世文献在传抄过程中改字的情况屡见不鲜,以此作为主要依据,其说服力显然还不够。不过从出土文献来看,战国时期确实有用“豆”字记录“豆子”一词的例子。如长台关1号楚墓遣策06简有“二豆

”,刘国胜按语引《广雅·释草》:“大豆,尗也。小豆,荅也。”④但是在先秦出土文献中,用“豆”字记录“豆子”一词的用例并不多。同样是长台关1号墓遣策,还有4例“豆”字记录的是器皿“豆”。⑤ 从出土实物文字材料来看,我们认为借“豆”字记录“豆子”一词的真正流行时间是从西汉开始,应该不大会有问题。铜器铭文的例子有始建国元年的《新量斗》:“嘉黍、嘉麦、嘉豆、嘉禾、嘉麻。”考古发现的陶文例子则更加丰富,详见表一。⑥

由于汉字表意构件的意义跟其独立成字时的意义有着密切关联,⑦因此作为表意构件的“豆”的构字意义也可以为我们考察“豆”字意义的变化提供参考。考察发现,西汉早期江陵凤凰山8号汉墓161简记载:

属扁豆之类。⑧另外,表一中的“豉”字,《说文》正篆作“敊”,表一中陶文都从“豆”,而《说文》将“豉”作为“敊”的俗体。“豉”字也见于汉代简帛。西汉早期的马王堆帛书有2例,写法与《说文》正篆相同,写作“敊”,张家山汉简有1例,写作“豉”。此字在西汉中晚期简牍中也有多例。⑨《说文》中还有一个用以释“豆饴”的“

”字也从“豆”。以上“豆”作表意构件的用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豆”字已普遍用来记录“豆子”这个词。 从秦汉简帛文献中表示与“豆子”意义相关的几个字使用数量的变化,我们可以进一步确认这种变化的大致时间,具体数量见表二。

从表二列举的数据来看,“叔(菽)”和“荅”这两个本来表示“大豆”“小豆”的字在西汉中晚期使用数量急剧减少,相反,“豆”字用来表示“豆子”的数量则明显增加。这一变化时间也正与上述陶文中“大豆”“小豆”多见于西汉晚期一致。因此,我们认为,“豆”字被借用来记录“豆子”一词虽然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但是真正流行开来则是在西汉中晚期。 1.3 “豆”字记词转移的原因 “豆”最初表示食器,从战国时期开始被零星借用来记录“豆子”一词,西汉中晚期成为记录“豆子”一词的主流,这其中应该有内在的逻辑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