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韵律翻译策略探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玉良,青岛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典籍翻译与传播、文学翻译、国际汉学、中西翻译理论,E-mail:yuliangli66@sina.com;王冲,青岛科技大学,研究方向:典籍翻译与传播、翻译理论(青岛 266061)。

原文出处: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韵律是《诗经》翻译的重要问题。韵律是中英文诗歌的共同属性之一,就《诗经》英译而言,韵律具有可译性是可以肯定的。然而,《诗经》翻译究竟用韵与否,主要取决于译入语诗学规范和译者的价值取向。从《诗经》翻译史来看,译文一般都重视韵律的翻译。韵律翻译的具体策略从原文韵式出发,可分为顺应原文韵律和适当变通韵式;其基本原则是不以韵害义。但是,翻译韵律是十分困难的,译者所能做到的至多是再现原诗的韵式,要在译文中求得更微观层次上的一致,一般是不可能的。当然,我们不必执着于追求原诗与译诗在韵律上绝对一致,而是要更多地着眼于译诗自身的音韵之美,着眼于译诗的韵律与译诗的意境的和谐与统一。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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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建立在相同性或相似性的基础之上。贺麟(1990)认为,翻译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的“心”同,说明其感觉和认知能力也是相同的,所以关于客观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知识,可以通过翻译来相互交流;另一方面,人心相同,也是指人类所拥有的情感是相同的,即儒家所谓喜、怒、哀、惧、爱、恶、欲。所以,不同民族的语言所表达的感情,是可以通过翻译得以沟通的。诗歌作为承载和传达思想感情的文学形式,其翻译也需要建立在这一共性基础之上。此外,诗歌翻译还需要另一个共性基础,即两种语言文化中诗歌韵律的相似性,以及两个语言文化群体对于韵律在审美情趣上的相似性。

      那么,中西诗歌有哪些共性呢?先看古汉语诗歌。由于《诗经》历史久远,今天我们仅从字面上已经无法看到其音韵的本来面貌,要真正认识其韵律,必须借助考古的方法和审音的方法,从古音韵角度去判断,而不能根据字的当代读音去判断诗篇的韵律。根据王力先生(1980)的研究,《诗经》305篇诗中,除了《周颂》8篇全章无韵外,其余297篇全部是有韵诗,只是部分诗篇,如《豳风·鸱鸮》、《大雅》中的《常武》《召旻》、《周颂》中的《烈文》《我将》《臣工》《维天之命》《访落》《有客》《小毖》《载芟》《良耜》等部分诗句无韵。按照其划分方法,《诗经》的韵律有11种:(1)偶句韵,即偶数行用韵;(2)首句入韵,即诗自首句句尾开始即用韵;(3)句句用韵,即诗篇的每一行都用韵;(4)交韵,即单数行与单数行押韵,双数行与双数行押韵;(5)抱韵,即四个诗句为一节,一四句相互押韵,二三句相互押韵;(6)疏韵,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第三句才开始用韵,叫作“三句起韵”,另一种是章内疏韵;(7)遥韵(遥韵的基本模式是在不同诗章的同一个位置上押韵,可以是在章末尾,也可以是在章开头;(8)叠韵,即诗篇有章内诗句重复或部分重复的现象,由重复而产生的押韵;(9)回环,即在不同诗章中相同的字句反复出现,是《诗经》中的一种独特的韵式;(10)尾声,即《诗经》中诗篇的副歌,相同诗句反复出现在诗章末尾构成尾声,其主要特点是由两句以上组成,并在尾声中押韵;(11)无韵,即全诗自始至终不用韵。据笔者考察,这11种韵律并不是就一篇诗整体而言的,而是就诗的局部而言的。而就整篇诗而论,比较纯粹的偶句韵诗有93篇,其中包括首行入韵的偶句韵诗18篇。全诗通押单韵的共16篇。其他诗篇则主要是由偶句韵、单韵、双行韵、交韵和抱韵、疏韵、遥韵、尾声等这些基本韵式复合而成。而在复合韵式的诗篇中,浮现率最高的5种韵式依次分别是偶句韵、单韵、双行韵、交韵、抱韵。

      韵律是中英文诗歌的共同属性之一。传统英文诗歌的押韵格式主要分为普通诗韵式和定型诗韵式两大类。普通诗韵式主要分为3类:双行韵式、隔行交互韵式(alternate rhyme)和抱韵式(enclosed tercet)。定型诗韵式也主要有3类:十四行诗体(sonnet)、斯宾塞诗体(Spenserian stanza)和回旋诗体(rondeau)。其中普通诗的3类韵式与《诗经》的偶句韵、首句入韵、句句用韵、交韵、抱韵相吻合,而其他韵式如通韵也都可以从这些基本韵式衍生出来。

      韵律是中西诗学中的共同价值。《诗经》就十分重视韵律。《诗大序》云:“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所谓“音”,也就是一定的韵律。《诗经》本为歌,不仅有韵律,而且可以歌唱。据《礼记·明堂位》记载,周代明堂祭祀时,就“升歌《清庙》,下管《象》;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据《礼记·射义》记载,古代举行射礼时,“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大夫以《采蘋》为节,士以《采蘩》为节”,所利用的都是《诗经》篇什中的韵律。所以“歌”之、“节”之,殊因其韵律之美,又因儒家制礼作乐之需,韵律的审美与政治价值自不待言。西方诗学对韵律也有论述。如亚里士多德《诗学》提出,史诗用“英雄格最为适宜”(亚里士多德,2010:168);布瓦洛《诗的艺术》提出,诗“都要情理和韵脚永远地互相配合”(布瓦洛,2009:5)。

      《诗经》翻译究竟用不用韵,怎样用韵?这大概是每个《诗经》译者都要思考的问题。就诗歌理论与翻译实践两方面来说,多数译者都是主张用韵的,因为韵律本身是诗歌审美价值的一部分。许渊冲认为,翻译诗歌“要在传达原文‘意美’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达原文的‘音美’;还要在传达原文‘意美’和‘音美’的前提下,尽可能传达原文的‘形美’;努力做到三美齐备”。(许渊冲,1983:68~75)我国老一辈诗歌翻译家如徐志摩、戴望舒、何其芳、卞之琳、飞白、屠岸、孙大雨、李文俊、曹葆华等,他们翻译的诗歌都是用韵的,其韵律之美,不亚于创作。《诗经》翻译用韵,当然也是再现其艺术美不可或缺的手段。那么,究竟如何在译诗中用韵呢?从诗歌的性质和特点、韵律的性质以及英汉两种诗歌的文化共性来看,《诗经》翻译用韵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沿袭原诗的韵律,二是根据译入语民族的审美情趣,对原诗的韵律进行变通。但是,无论是哪一种用韵方式,都有可行和不可行之处,即有的韵律形式可以在译诗中模仿,有的则会因各种限制而不能模仿。就押韵方面来说,《诗经》的隔行韵、交叉韵、偶行韵、双行韵、连续韵、抱韵、遥韵、尾声,在本质上来讲是可以翻译的,也就是说,韵式具有可译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语义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在与原诗相同的位置上原韵式翻译出来。恰恰相反,因为两种语言在语音、词汇、句法方面的差异,原诗的韵律往往不是在译诗的同一局部位置上反映出来,而是在整个诗篇中做到韵律大致相等。译诗即使能够用和原诗同样的韵式结构,其韵也不一定是由相同的声母和韵母组成的,也就是说,韵律的翻译大多不能直接体现在具体音素上,而是只能体现在韵律结构上,如原诗是abab韵式,译诗则多是cdcd韵式,即a和c、b和d分别是不同的两种音节结构。除此以外,《诗经》中还有双声和叠韵。双声指的是相邻的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叠韵是指相邻的两个字的韵母相同。双声类似于英语诗歌中的押头韵,但英语诗歌的头韵则是指同一行中有两个以上开头辅音相同的单词前后相呼应。叠韵在英语诗歌中找不到对应的韵律形式。那么,这两种韵式在局部更是几乎不能翻译的,多数情况下只能在整篇诗中得以体现。从韵律的节奏方面来说,《诗经》用的是顿,两字一顿,或者三字一顿;而英语的节奏只能靠音步来体现。这在本质上就是完全不能翻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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