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把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规定》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为依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和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 第一,科学界定了内部审计概念。《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内部审计概念的四个基本要素。审计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审计内容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方式是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审计目的是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此概念既体现了我国审计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又遵循了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等一般公认的内部审计定义。同时,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与审计署2003年《规定》的内部审计概念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地进行了拓展,特别强调了审计内容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方式的“客观”和“建议”,审计目的从“加强经济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提高到“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它既规定了内部审计的活动范围和工作方式,也为深化内部审计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第二,依法确立了内部审计定位。《规定》一方面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另一方面规定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事项的管理。这是《宪法》总纲关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体现,也是《公司法》关于董事会行使“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的需要。《规定》依据《审计法》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应当履行的职责。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为内部审计提供组织保障,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内部审计提高质量和水平,双方共同作用有利于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内部审计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第三,充分赋予了内部审计职权。《规定》明确的内部审计12项职责,既涉及微观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又涉及宏观经济社会运行,既包括运行中的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又包括未来可能的风险管理情况审计,体现了境内境外审计、审计监督与促进整改的有效协同,体现了内部审计和审计机关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的需要。《利马宣言》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既应当从属于所在单位的领导,又应当尽可能保持职能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规定》赋予内部审计的11项权限,体现了内部审计这种存在方式的“内在”性与履行职责的“独立”性需求。这些职责和权限的设定,既反映了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也体现了内部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提高政治站位,适应“三个需要”。胡泽君审计长指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是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内部审计应当努力促进部门单位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应当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主动适应,积极作为,发挥国家治理体系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审计全覆盖生力军、涵盖我国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地位和作用。一方面,摸清真实情况、反映突出问题、揭示风险隐患,推动及时有效解决问题,推动单位目标与国家宏观政策目标有机统一,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得到忠实和有效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有力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为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提升审计全覆盖质量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密切关注发展和深化改革中的不确定因素,注重揭示组织运行、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推动及时完善防范措施,减少问题的发生,提升经营管理绩效。 认真履职尽责,突出“四个注重”。一要围绕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注重揭示单位发展的风险隐患。突出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关键领域、重要风险审计,聚焦改革发展、“三重一大”、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工作,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影响经营效益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的监督;二要围绕安全高效和厉行节俭,注重对公共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突出问题和风险导向,紧盯问题多、效益差、管理薄弱的部门和单位,紧盯问题易发多发、风险大的业务和管理环节,紧盯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乱作为或不作为,紧盯境外投资和业务运营管理的风险源;三要围绕助力反腐倡廉建设,注重揭露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经营风险高的重点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分配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四要围绕推动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注重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内部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奖惩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检查考核范围,坚持问题导向,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把握原则规律,做到“五个坚持”。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坚持诚信、客观、保密、胜任四条基本原则。《索耶内部审计师指南》指出,内部审计师“专业化的诉求肩负重大责任”“管理层和董事会认为内部审计师是有价值的经营伙伴,外部利益相关方认为其对于有效监督至关重要”。内部审计应当把握规律,创新理念,转变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一是坚持依法审计。《规定》依据《审计法》赋予了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同时明确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并依照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应当得到保障,因此,内部审计工作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强化审计质量控制,使审计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二是坚持主动作为。《规定》明确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管理,并强调审计机关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这些规定既是制度规范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支持,同时也要求内部审计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三是坚持敢于碰硬。一方面,面对违纪违法问题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揭示,决定于审计的经济监督本质特征,另一方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市场竞争新形势、企业改革新任务和从严治党新要求,需要牢固树立追根溯源、深查细究的敢于碰硬精神;四是坚持客观公正。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历史全面客观地看待问题,让审计评价更准确客观、问题定性更令人信服;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内部审计推动部门单位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业务转型、权力制衡、风险防范及合规运营的作用,以内部审计流程标准化为基础并创新适应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信息量更大、时效性更好、针对性更强的要求,着力提升内部审计价值增值能力。